戴少華(2021年泉州南安梅山公公殺媳案案犯)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5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戴少華(?—2024年10月22日),男,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梅山公公殺媳案案犯。

2021年8月20日,泉州南安人侯某雯遇害,有重大嫌疑的侯某雯公公戴少華於同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該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22年3月10日做出初審判決,判處戴少華死刑,戴少華不服提出抗訴。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2024年10月22日,戴少華被執行死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戴少華
  • 國籍:中國
  • 執行死刑:2024年10月22日
  • 性別:男
個人生活,人物事件,

個人生活

兒子:戴某河
兒媳:侯某雯

人物事件

2021年8月20日7時許,戴少華因瑣事與兒媳被害人侯某雯發生口角,遂在其位於福建省南安市梅山鎮埔仔村宮邊31號家中的雜物間內,用手臂扼住侯某雯脖子處,直至侯某雯倒地無法動彈。因擔心罪行敗露,戴少華於同日7時20分許,駕駛其車牌號為閩CLD076的解放牌麵包車將侯某雯載至南安市洪瀨鎮縱三線往雪峰大道附近一垃圾場,往侯某雯身上潑汽油後進行焚燒,隨後又駕駛該麵包車將侯某雯殘餘屍骨載至南安市洪瀨鎮縱三線往本官岩寺方向一山溝進行拋屍。
2021年8月22日,有重大嫌疑的戴少華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被逮捕。該案經過公安機關偵查,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於2022年3月10日做出初審判決。
2023年7月16日,從受害人家屬處獲悉,福建南安“公公殺害兒媳”案二審駁回兇手戴少華抗訴,維持原判,對戴少華的死刑裁定已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4年10月22日,戴少華被執行死刑。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