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核武器

用於執行戰略任務,打擊敵方戰略目標或保衛己方戰略要地的核武器。分戰略進攻性核武器和戰略防禦性核武器兩類。戰略核武器系統一般是由威力較高的核彈和航程較遠的投擲發射系統以及相應的指揮控制通信系統組成,戰略核武器是核武器國家的國家安全戰略的重要支柱。戰略核武器可以分為戰略進攻性武器與戰屢防禦性武器。

戰略進攻性核武器:作戰距離可遠至上萬千米,核彈的爆炸威力大多數為數十萬噸TNT當量,有的高達數百萬,甚至上千萬噸TNT當量。被稱為“三位一體”的戰略攻擊性核力量一般由陸基洲際核彈道飛彈、潛射核彈道飛彈和攜帶核彈的戰略轟炸機等系統組成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戰略核武器
  • 英文名稱:strategicnuclear weap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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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戰略核武器用於攻擊敵方戰略目標或保衛己方戰略要地的核武器的總稱。戰略核武器一般是由威力較高的核彈頭和射程較遠的投射工具組成的武器系統。戰略核武器主要有陸基洲際彈道核飛彈、潛地彈道核飛彈、攜帶核航空炸彈、近程攻擊核飛彈、巡航核飛彈的戰略轟炸機,以及反彈道飛彈核飛彈等。戰略核武器作用距離可遠至上萬千米,突擊性強,核爆炸威力通常為數十萬噸、數百萬噸乃至上千萬噸TNT當量。可用以攻擊軍事基地,工業基地,交通樞紐,政治、經濟中心和軍事指揮中心等戰略目標。
戰略核武器戰略核武器

性能特點

戰略核武器是用於攻擊戰略目標的核武器,作用距離可達上萬公里,核爆炸威力通常有數十萬噸、數百萬噸,甚至上千萬噸TNT當量。主要運載工具有陸基戰略飛彈、攜帶核航彈的遠程轟炸機、潛基戰略核飛彈,以及近程攻擊核飛彈和巡航飛彈等。攻擊的主要目標是軍事基地、交通樞紐、工業基地和政治、經濟、軍事中心等。
戰術核武器是用於打擊戰役戰術縱深內重要目標和戰鬥力量的核武器,一般是由威力較低的核彈頭和射程較短的投射工具組成的武器系統。如戰術核飛彈、核航彈、核深水炸彈、核地雷、核水雷,核魚雷,核炮彈以及一些單兵核裝備等。主要運載和發射工具有火炮、飛彈飛機、水面艦艇和潛艇等。戰術核武器的主要特點是體積小、重量輕、機動性好,命中精度高,爆炸威力大,一般可達數百噸或10萬噸TNT當量。戰術核武器主要打擊對軍事行動有直接影響的重要目標,如飛彈發射陣地、指揮所、集結地、飛機、艦船、坦克集群、野戰工事、港口、機場、鐵路、橋樑等具有戰術意義的目標。現代戰術核武器往往對核爆炸效應做特殊的剪裁,比如中子彈、衝擊波彈、核電磁輻射彈等,因此附帶的破壞效果大幅減小,比如一枚千噸級的中子彈爆炸效力在半徑1000米以內,各種核爆污染一周基本可降到安全水平。因此部分戰術核武器已經在一定意義上具有了實戰作用。我國戰術核武器,有資料表明與美俄不相上下,上世紀70年代實現核武器小型化,80年代掌握中子彈技術,我國最小當量的核試是1000噸當量左右。據說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掌握了衝擊波彈的技術。
戰略核武器戰略核武器
戰術核武器 屬於戰略核武器的從屬,在核戰條件下,戰術核武器的使用和戰略核武器的使用一樣具有巨大的殺傷性效果,可以對敵對方的大規模部隊實施集群式殺傷。其區別在於戰術核武器不僅僅適用於核戰條件下,常規戰爭中也可以具有一定的使用價值(當然這種價值可能引發極其危險的後果),如外科手術式的打擊。戰術核武器的打擊對象更多是敵對方的軍事目標,而不會像戰略核武器那樣對敵方目標進行概略打擊而不區分軍事還是民用目標。

發展歷程

40年代

1945年美國首先研製成功核子彈,1945年8月6日和9日,用轟炸機攜載,先後襲擊了日本的廣島和長崎。20世紀50年代初期,又出現威力更大的氫彈,但當時的運載工具只有轟炸機。美蘇兩國為使核武器的運載手段多樣化,著手研製攜帶核彈頭的戰略飛彈。50年代中期,有的國家開始裝備中程核飛彈和攜載核航彈的新型戰略轟炸機。50年代後期,蘇美兩國先後試驗成功洲際彈道飛彈,蘇聯還將戰略飛彈裝備在常規動力潛艇上。

60年代

60年代初期,美國核動力彈道飛彈潛艇開始服役。這些新的運載工具的出現,使戰略核武器的數量顯著增加。到60年代中期,由於核彈頭小型化和比威力的提高,主要核國家給部分戰略彈道飛彈安裝了集束式多彈頭。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核子彈;1966年10月27日,進行了飛彈核武器試驗;1966年12月28日第一顆氫彈試驗成功。60年代末期,掌握戰略核武器的國家已有美、蘇、英、法和中國,其中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數量最多,形成相互威懾的局面。美、蘇雙方都研製並部署了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
戰略核武器戰略核武器

70年代

70年代,主要核國家發展戰略核武器的做法是:發展核裝藥的分導式多彈頭和機動式多彈頭,提高核飛彈的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增強核打擊能力;加固飛彈發射井,研製陸基機動發射的戰略飛彈,提高戰略飛彈武器系統的生存能力;發展大型核動力飛彈潛艇和遠程潛地飛彈,擴大飛彈核潛艇的作戰海域;研製新型戰略轟炸機和戰略巡航飛彈,確保多種打擊手段。80年代初期,美蘇兩國開始裝備戰略巡航飛彈和大型戰略飛彈核潛艇等新的戰略核武器和運載工具。核武器的出現,給軍隊的編制體制、作戰規模與樣式、保障勤務和軍事學術等方面都帶來深刻影響.
40年來,戰略核武器得到迅速發展,美蘇兩國製造和儲備了大量戰略核武器。到1983年底,美國的戰略核武器總數約有9665件,蘇聯的戰略核武器總數約有8880件,總當量約為 100億噸TNT。

中國核武

中國目前的第一代戰略核武主要以陸基彈道飛彈為主加上數量不多的中程潛地戰略彈道飛彈,主要由DF2、DF3、DF4、DF5、JL1等共三大類五個主要型號的地地、潛地戰略彈道飛彈組成。這些陸基海基飛彈基本都是用60、70年代技術製造的,每枚飛彈只能裝載一個彈頭(不包括少量被升級的載體),命中精度也較差。因此,形成的全面核打擊力度也相對有限。
進入到了80年代後,現有的核武能力已經日顯窘迫與落後,急需有新的裝備替代老舊技術產品。這個迫切性在80年代後期至90年代尤為突出,因為部分的戰備核武已經進入或即將要進入超齡服役的階段,所以汰換新一代的核武飛彈也就成為了中國軍工建設中相當重要的工作組成部分。第二代核武的研製啟動可以追溯到80年代中期,而預研甚至更早些。當時中國提出的步驟是以發展陸基核武,強化海基核武,裝備空基核武為方針進行的三方面全面發展的戰略計畫。

戰略計畫

發展中的陸基核武

1、將現有的尚未退役的DF4和DF5型洲際飛彈換裝多彈頭,並升級軟體部分,提高第一代戰略彈道飛彈的命中精確度以及生存能力。
戰略核武器戰略核武器
2、發展中程常備機動飛彈(一種彈道、一種巡航),射程約為2000千米至4000千米左右,擁有多彈頭能力,同時擁有生、化、核能力,動力方面基本使用固體火箭技術,要求命中度精確。
3、發展遠程戰備機動飛彈(兩種共三個型號,不包括某型的改進型),射程在6000千米至13500千米之間。要求是至少有攜帶3個彈頭的能力,必要時能提升至6-8個彈頭(核爆當量不同),使用改進的固體發動機,目標精確度要求高。
4、洲際固定飛彈,射程超過15000千米,基本能涵蓋所有的有人地區。要求可攜帶6-14個彈頭,大部分使用固體火箭技術,部分特種飛彈使用改進型的液體火箭,精度要求較高。

強化中的海基核武

1、改進現役中的JL1,加裝多彈頭,更換動力系統提高原射程30%以上,提高飛行生存能力,末端加裝先進制導系統
2、發展三種第二代潛射飛彈(兩種彈道,一種巡航),射程為2500千米至14000千米不等。擁有至少4個彈頭的多彈頭分別突防能力,其中某型的B型擁有10彈頭的能力。採用兩級固體火箭發動機,目標精確度高。
3、配合新一代海基飛彈,新型核潛艇也將裝備,並儘快形成戰鬥能力,務必做到彈艇同步入役的時間表。(從這點大概也不難推測出新艇有沒有服役了吧)

裝備中的空基核武

1、第一代空中核打擊力量過於薄弱,無法形成真正的戰略性質的裝備,因此第二代空中核打擊力量,實際是中國第一代真正意義上的空基核武力量。強5、轟6等基本退出戰略核武配備或轉入戰術核力量裝備。
2、裝備遠程巡航飛彈,要求有三超三化能力,即超音速、超低空飛行的、超機動攻擊能力,制導自動化、巡航系統化、命中精確化。射程範圍在1500千米至3800千米之間,共有兩大類四個型號(包括子型)裝備和試裝備中。
3、研製並裝備新型戰略轟炸機,要求有高超音速突防能力,同時具備有一定的隱形能力,航程約12000千米。
戰略核武器戰略核武器
4、升級現有殲轟機型,使之有攜帶新型的遠程巡航飛彈的能力,並加強超低空飛行能力,更新地形雷達以及電子干擾設備等。
估計,在今後十到十五年內,中國部署的第二代核武規模相當於90年代中期的5到10倍。而戰略核潛艇也將擁有N個戰備巡邏組(N大於等於3),每個組約為2到3艘。要實現多彈頭能力,核彈頭的小型化、多彈頭分導是關鍵,中國在過去幾年中所進行的有關研製試驗和爆炸模擬等應該說是相當成功的。而巡航飛彈的研發也基本做到總裝要求中的體積小、重量輕,與之相配套的微型化第三代的核子彈頭也應運而生了。由於某些眾所周知的原因,原本預定2000年啟動的第二階段核武更新計畫,提前至90年代中後期就全面展開了,預計目前也已經完成了十五年計畫中的1/4至1/3。

美俄聲明

美國白宮官員2009年7月6日晚宣布,美國總統歐巴馬與俄羅斯總統梅德韋傑夫發表聯合聲明,同意在兩國削減戰略核武器協定生效後7年內,俄美分別把各自所部署的核彈頭數量降至1500枚-1675枚。同時美國官員還宣布,俄羅斯將允許美國經過俄領空運輸士兵和武器至阿富汗。協定稱,俄羅斯將每年允許不超過4500架次軍用飛機通過其領空,但是這些軍用飛機不得在俄羅斯領土上停留。
美俄同意削減戰略核武器美俄同意削減戰略核武器

發展歷程

1945年美國首先研製成功核子彈,同年8月6日和9日,用轟炸機攜載,先後襲擊了日本的廣島和長崎。20世紀50年代初期,又出現威力更大的氫彈,但當時的運載工具只有轟炸機。美蘇兩國為使核武器的運載手段多樣化,著手研製攜帶核彈頭的戰略飛彈。50年代中期,有的國家開始裝備中程核飛彈和攜載核航彈的新型戰略轟炸機。50年代後期,蘇美兩國先後試驗成功洲際彈道飛彈,蘇聯還將戰略飛彈裝備在常規動力潛艇上。60年代初期,美國核動力彈道飛彈潛艇開始服役。這些新的運載工具的出現,使戰略核武器的數量顯著增加。到60年代中期,由於核彈頭小型化和比威力的提高,主要核國家給部分戰略彈道飛彈安裝了集束式多彈頭。中國於1964年10月16日,成功地爆炸了第一顆核子彈;1966年10月27日,進行了飛彈核武器試驗;1966年12月28日第一顆氫彈試驗成功。60年代末期,掌握戰略核武器的國家已有美、蘇、英、法和中國,其中美蘇兩國的戰略核武器數量最多,形成相互威懾的局面。美、蘇雙方都研製並部署了反彈道飛彈防禦系統。70年代,主要核國家發展戰略核武器的做法是:發展核裝藥的分導式多彈頭和機動式多彈頭,提高核飛彈的突防能力和命中精度,增強核打擊能力;加固飛彈發射井,研製陸基機動發射的戰略飛彈,提高戰略飛彈武器系統的生存能力;發展大型核動力飛彈潛艇和遠程潛地飛彈,擴大飛彈核潛艇的作戰海域;研製新型戰略轟炸機和戰略巡航飛彈,確保多種打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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