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項目

應收項目,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賬款。

應收項目應當列明估計無法收回的款項、貼現或背書轉讓的款項以及非交易性應收項目(其他應收款)。同時,如果金額較大,還應當列明非合併子公司和聯營公司的應收項目。如果沒有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就應當以表外附註的形式反映。
參考文獻:《會計學》(第二版) 夏冬林主編 清華大學出版社 2006年9月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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