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新覺羅·阿巴泰

愛新覺羅·阿巴泰(1589年—1646年),滿洲正藍旗人。清朝宗室大臣,清太祖努爾哈赤第七子,母為庶妃伊爾根覺羅氏。

初授台吉。萬曆三十九年( 1611年),和費英東一起征討東海窩集部烏爾固辰、穆梭二路。天命八年(1623年),同德格類一起征討扎魯特部,追斬昂安。天命十一年(1626年),皇太極即位,晉封為貝勒。崇德元年(1636年),晉封為多羅饒余貝勒,駐防噶海城。崇德七年(1642年),與鄭親王濟爾哈朗一起攻克杏山。以奉命大將軍的身份征明,攻破薊州等州縣。

順治元年(1644年),晉封為多羅饒余郡王。順治三年(1646年)三月,病逝,終年五十八歲。康熙元年,追封為和碩饒余親王。康熙十年,諡號為敏。乾隆十九年(1754年),入祀盛京賢王祠。

基本介紹

  • 本名:愛新覺羅·阿巴泰
  • 所處時代:清朝
  • 民族族群:滿族
  • 出生地:滿洲
  • 出生時間:1589年
  • 去世時間:1646年5月10日
  • 主要成就:清朝開國元勛
  • 封爵:多羅饒余郡王
  • 旗籍:滿洲正藍旗
人物生平,少年時代,天聰時期,倍受冷落,晚年逝世,主要成就,人物評價,家族成員,父母,妻妾,子女,軼事典故,兩次違旨,受制於妻,袒護格格,史籍記載,

人物生平

少年時代

阿巴泰的母親伊爾根覺羅氏,萬曆十四年(1586年)與努爾哈赤成親,是他的第七房妻子。伊爾根覺羅氏出身一般,生前沒有受過努爾哈赤的寵幸,死後也沒獲過任何哀榮。她連生卒年月都沒有留下,在清朝史書中甚至沒有隻言片語的記載。阿巴泰母親地位較低,直接影響到他日後在諸兄弟中的排位。不過,因為在年齡上的優勢,阿巴泰比諸弟較早參與征戰,較早建功立業,所以努爾哈赤對他還是比較器重的。
萬曆三十九年(1611年),年僅23歲的阿巴泰第一次奉父命率軍遠征。當時,北方寧古塔地方(今黑龍江省寧安縣一帶)的首領僧格、尼喀禮到努爾哈赤居住的赫圖阿拉城進貢,努爾哈赤贈給他們鎧甲40副。從赫圖阿拉至寧古塔,路途遙遠,僧格、尼喀禮攜鎧甲行至綏芬路(今黑龍江綏芬河流域),被烏爾固宸(在今俄羅斯境內比金河一帶)和穆稜(今黑龍江省穆稜河流域)二地的部落搶走。努爾哈赤幾次派人追索未成,便派遣阿巴泰和大將費英東安費揚古率兵一千攻取烏爾固宸和穆稜二地。這是阿巴泰參加的第一次遠征。 這次遠征,對青年阿巴泰來說,無疑是一次難得的歷練。從此,開始了他30餘年的戎馬生涯。
天命三年(1618年),努爾哈赤以“七大恨”誓師征伐明朝,阿巴泰隨征。攻克撫順城時收降明游擊參將李永芳。李永芳官職雖低,卻是第一個公開投降後金的明將。努爾哈赤極力籠絡,授予他三等副將,統轄撫順降民,並將阿巴泰的女兒嫁給他。此後,李永芳對內對外稱“撫西(即撫順)額駙”,竭盡忠誠報效後金。李永芳的9個兒子,後來都做了清朝的高官。

天聰時期

天命十一年(1626年)九月,皇太極繼位之初,封賞諸貝勒並賜宴。赴宴的諸貝勒中,地位最顯赫是代善莽古爾泰阿敏阿濟格多爾袞多鐸岳託。阿巴泰雖已38歲,因只是個貝勒,座位排在了諸和碩貝勒以下。眼瞅著諸弟侄觥籌交錯、開懷暢飲,他深感臉上無光,心中鬱悶不樂。回到府第,不禁對屬下大發牢騷:“今後我再不赴宴!”“戰則我披甲冑而行,獵則我佩弓矢而往,赴宴而坐於子弟之列,我覺可恥。”努爾哈赤生前,有蒙古親戚來訪,阿巴泰曾與四大貝勒一起出見,如今隨著諸弟侄逐漸長大,自己的地位每況愈下。皇太極聽到他的牢騷話,未予理睬,只命臣屬做些說服工作。誰知阿巴泰的怨氣不僅沒消,反而越來越大。
天聰元年(1627年)十二月,皇太極因為蒙古察哈爾部首領昂坤杜棱歸附後金,所以在盛京皇宮八角殿設大宴,召諸貝勒做陪,阿巴泰拒不參加,藉口是“沒有像樣的皮裘可穿,皇上原先賜的皮裘已改制成兩件,給兒子們穿了”。實際原因是“出席宴席,如果座位於小貝勒之列,感到很羞愧!”。皇太極聽了,大為不滿,說:“如果阿巴泰怨恨我自己,還可以姑息寬容,現在他蔑視諸子弟,我怎么可以再寬容他?”隨即把阿巴泰的話轉告給諸貝勒,集合起來討論對阿巴泰的處理。大貝勒代善首先教訓阿巴泰:“你在此之前連與五大臣一同議事的資格都沒有。德格類、濟爾哈朗、杜度、岳託、碩託,早已參與議政,你卻不在其中。因你在諸弟之列,父汗撥給你六個牛錄的屬民,才有了貝勒的身份。今天你想欺侮誰?阿濟格、多爾袞、多鐸都是父汗分給全旗之子,諸貝勒又比你先入八分之列。你今為貝勒,心猶不足,想與三大貝勒(指代善、莽古爾泰、阿敏)並列,擾亂朝政。如果你當了大貝勒,豈不更生稱汗的念頭嗎?”在諸大貝勒的齊聲斥責中,原先理直氣壯的阿巴泰顯得狼狽不堪,只好低頭認罪,甘願受罰。這一次,他被罰了雕鞍馬、素鞍馬各八匹,甲冑四副。
天聰二年(1628年),阿巴泰與岳托、碩托一起攻打錦州,明軍退守寧遠,阿巴泰等人率兵攻克了明朝的二十一墩台,摧毀錦州、杏山、高橋三城後退軍回師。
天聰三年(1629年),阿巴泰跟從皇太極大軍伐明,從喀喇沁波羅河屯行七日,偕同阿濟格率左翼四旗及蒙古軍攻打明朝龍井關,在夜半的時候攻克。明將易愛從漢兒莊領兵來救援,阿巴泰率軍進攻並且斬殺了他,順勢又攻取漢兒莊。當時皇太極攻克洪山口,逼近遵化,打敗明軍山海關援兵。再領軍趨近通州,明總兵滿桂侯世祿屯兵順義,阿巴泰偕同岳托擊敗他們,俘獲了千餘匹戰馬、一百匹駱駝,順義城也被攻下。當時袁崇煥祖大壽的二萬士兵屯守在北京廣渠門外,阿巴泰偕同莽古爾泰率領軍隊攻打他們。後聽聞明軍在右方向有伏兵,諸貝勒率軍入隘後必定趨向右方,如果在中路突破的話,就和逃避敵人同罪。豪格軍趨向右方,並且打敗了明朝的伏兵,轉戰至北京城下。阿巴泰卻從中路出軍,雖也破明軍,應當和豪格的大軍回合後再停止攻擊,諸貝勒商議違約之罪,阿巴泰應當被削去爵位。皇太極卻指阿巴泰並非怯懦,只是要照顧他的二子,才與豪格失約,決定對阿巴泰寬容處理不加罪於他。阿巴泰率大軍至通州,焚燒明朝的舟楫,並攻打張家灣。而後跟從皇太極到達薊州,從山海關方向來的五千明軍殺來,阿巴泰奮起攻打,圍殲明軍。
天聰四年(1630年),阿巴泰跟從皇太極圍攻永平,與濟爾哈朗一起斬叛將劉興祚。皇太極再命阿巴泰守永平。明軍攻打灤州,阿巴泰偕同薩哈廉開赴救援,明軍被打退後他們也跟著撒退了。
天聰五年(1631年),皇太極仿照明朝制度設立六部,阿巴泰奉命執掌工部。他的工作多有疏漏,使皇太極大失所望。皇太極批評說:自設六部以來,禮、刑、工三部辦事多有缺失,至於工部更不及他部。這都是貝勒才短,承政(當時各部最高長官稱“承政”,即後來的尚書)疏忽,啟心郎(輔佐貝勒、尚書的官員,後裁撤)怠惰所致。 對阿巴泰來說,櫛風沐雨的軍旅生涯,刀槍劍戟的陣前廝殺,是他人生的主旋律,而在衙門中正襟危坐,應對煩瑣的公務,卻令他英雄氣短。工部負責工程建築,少不了銷算各種賬目,這令阿巴泰感到頭痛。他甚至連工部的衙門都懶得去,至多在府第中敷衍了事。皇太極的批評,說明阿巴泰在工部少有建樹,很不稱職。
天聰七年(1633年),阿巴泰奉命修築蘭磐城,皇太極賜給他御用蟒衣一襲、 紫貂皮八套、馬一匹。六月,皇太極向大臣們詢問,打明朝、朝鮮、察哈爾這三個地方,先打哪個。阿巴泰請求先討伐明朝。八月,阿巴泰率軍攻打山海關,俘數千人後退兵。皇太極迎接並慰勞他們,但是責備他不肯深入進軍。
天聰八年(1634年),跟從皇太極大軍出征宣府,到達應州,阿巴泰攻克靈丘王家莊兩地。

倍受冷落

崇德元年(1636)四月,皇太極稱帝改元,定宗室世爵,幼弟多爾袞、多鐸及子侄輩的豪格、岳託都晉封親王,阿濟格也晉封為郡王。阿巴泰年齒徒長,仍封貝勒爵,只是在貝勒爵位前加上了“饒余”(滿語為富裕之意)的美號,以示差異。與親王比,貝勒爵位整低了兩級。對此,他心懷芥蒂,對皇太極總有牴觸。
崇德三年(1638年),皇太極討伐喀爾喀,阿巴泰與代善留守,阿巴泰修築遼陽都爾弼城,再次疏通盛京至遼河的道路,道路寬有十丈,高三尺,兩邊修築了濬壕。多爾袞率軍攻打明朝,以阿巴泰為副將,從長城口進入,越過明都北京趨近涿州,直抵山西。又向東直至山東臨清,攻克濟南。並且攻打天津、遷安,出兵青山關後退軍。回到盛京被賞賜馬二匹、銀五千兩。
崇德四年(1639年),阿巴泰偕同阿濟格攻打錦州、寧遠。
崇德五年(1640年),阿巴泰偕同多爾袞在義州屯田,分兵攻克錦州城西九台,收割其稻禾;又攻克小凌河西二台。偕同杜度伏兵寧遠,截斷明軍運道,奪米千石。移師打敗明軍杏山、松山兵馬。當時大軍連番圍錦州,阿巴泰屢次在松錦之間來回行軍。
崇德六年(1641年),阿巴泰以跟從多爾袞離著錦州三十里的地方為營,以及遣士卒私自回家的罪過,論罪削爵,奪去所屬戶口。皇太極下詔寬恕,只罰銀二千兩。再跟從皇太極大破洪承疇十三萬援兵。
崇德七年(1642年),錦州出降,偕同濟爾哈朗一起圍攻杏山,攻克後還守錦州。論功行賞時,賞賜蟒緞七十匹。同年十月,阿巴泰率軍討伐明朝,內大臣圖爾格為副將。大軍自黃崖口進入明朝邊境,在薊州打敗明將白騰蛟等人,並連續攻破河間景州。趨近山東兗州,擒斬明魯王朱以派等人。並分兵到達山東萊州登州青州莒州沂州等地,向南直至海州。回軍時攻打河北滄州、天津、三河密雲。一共攻克八十八城,逼降六城,俘虜三十六萬人,掠得黃金一萬二千兩、白銀二百二十萬兩。
崇德八年(1643年)五月,全師退軍回師,皇太極派遣濟爾哈朗、多爾袞等於盛京郊外三十里迎接阿巴泰大軍,並賞賜白銀萬兩。
皇太極在位的18年中,阿巴泰因各種過失受到的處罰不少於10次。耐人尋味的是,他雖屢屢被罰,只是罰銀、罰物,銀子固然賠了不少,卻從來沒有受過降爵或削爵的重懲。原因在於:其一,阿巴泰一生小錯不斷,大錯不犯;其二,他出身偏房,長期被排斥在最高權力核心以外,這反而成全了阿巴泰,一次次骨肉相殘的爭鬥,從來沒有波及到他。其三,他身經百戰,戰功卓著,在朝中享有很高聲望。其四,對這位愛發牢騷的兄長,皇太極不能不有所寬容。當然,皇太極的寬容是有限度的,比如他對桀驁不馴的大貝勒阿敏莽古爾泰就不講寬容,而是毫不留情地把他們置於死地。他對阿巴泰網開一面,是因為後者既出身偏房,又有勇無謀,對他從來構不成威脅。

晚年逝世

順治元年(1644年)四月,晉封為多羅饒余郡王。
順治二年(1645年)正月,阿巴泰統率左右兩翼出兵鎮守山東,剿滅滿家洞土寇後再退兵。滿家洞為活躍在山東嘉祥一帶的抗清武裝,他們挖遍地洞,出沒其中,形成一定聲勢。清軍用土石塞填地洞,攻破十幾處。繼而阿巴泰派遣都統準塔擊敗駐紮在徐州一帶的南明軍隊,積極準備南下。
順治三年(1646年)三月二十五日,阿巴泰病逝,終年五十八歲。
康熙元年(1662年),被追封為和碩饒余親王,賜諡號為敏。乾隆十九年(1754年)入盛京賢王祠。

主要成就

天命八年(1623年)阿巴泰參加了遠征蒙古扎魯特部。清太宗皇太極即位後,他參加了一系列對明朝的征戰,主要有:錦州之戰(1628年),北京之戰(1629年),大凌河之戰(1631年),山海關之役(1633年),宣府之役(1634年),北京、昌平、定興之役(1636年),征明之役(1638年),松錦之戰(1640年),征直隸(今河北)、山東、江蘇之役(1642年),以及征朝鮮丙子之役(1636年)。
天聰十年(1636年),他同其弟阿濟格率兵征明,深入內地,連破昌平定興等12城,大小戰鬥58次,掠獲人畜18萬,大獲全勝。
崇德七年(1642年)十月,阿巴泰被任命為奉命大將軍統軍征明。清軍自長城黃崖口南下,沖入內地,在60天裡縱貫直隸、山東,並蹂躪江蘇一部。據報,一共攻克城鎮94座,俘虜36萬人,掠獲黃金12萬兩,銀220萬兩。這次遠征前後歷時7個多月,第二年六月,阿巴泰才率軍返回遼東,阿巴泰率師進入了盛京城。

人物評價

皇太極:“爾自謂手痛不耐勞苦。不知人身血脈,勞則無滯。惟家居佚樂,不涉郊原,手不持弓矢,忽爾勞動,疾痛易生。若日以騎射為事,寧復患此?凡有統帥之責者,非躬自教練,士卒奚由奮?爾毋媮安,斯克敵制勝,身不期強而自強矣。”

家族成員

父母

  • 父親:清太祖努爾哈赤
  • 嫡母:元妃佟佳氏
  • 母親:側妃伊爾根覺羅氏

妻妾

  • 元配:嫡福晉納喇氏

子女

  • 長子:固山賢愨貝子尚建
  • 次子:固山溫良貝子博和托
  • 三子:博洛(1613—1652年),清朝入關前即參與作戰,功封貝子。隨攝政王多爾袞攻入北京,他率軍連續攻克浙江、福建、廣東。順治九年(1652年)逝世,時年40歲
  • 四子:岳樂(1625—1689年),初封鎮國公。順治三年(1646年)從肅親王豪格入四川,積軍功封貝勒,改號安郡王。在蕩平“三藩”的戰爭中立有大功
  • 五子:和度
  • 長女:嫁李永芳
  • 次女:嫁英俄爾岱

軼事典故

兩次違旨

阿巴泰有一女長得楚楚動人,到了出嫁年齡,皇太極命將她嫁給外藩蒙古,阿巴泰執意不肯。皇太極不好強迫,又令嫁給本國大臣,阿巴泰仍不從命。清朝有一項恪守了幾百年的老規矩:宗室王公子女婚配,不得由父母自作主張,而必須由皇帝或皇太后(如慈禧太后執政時代)指定,這就是所謂的“指婚”。阿巴泰依仗是皇太極兄長,兩次違旨,難免會招致皇太極的不滿。

受制於妻

阿巴泰的福晉迷信薩滿(女巫),儘管皇太極諭令在先:全國臣民,禁止薩滿跳神問卜求醫。她卻私下派官員找到薩滿,請她為自己的寶貝女兒占一卦,嫁給國人與外藩蒙古,究竟哪個吉利?阿巴泰明知這樣做違法,也不加阻攔。這件事很快被阿巴泰家的三個僕人舉報。刑部擬定:福晉擅自擇嫁,遣官問卜,不守婦道,與其女俱應論死;阿巴泰屢違帝命,私庇福晉,全無家法,應革爵,罰銀一千兩;薩滿及不吐實情的使女、太監,俱應處死。最後還是皇太極給阿巴泰留了點面子:阿巴泰免革爵,罰銀一千兩;其福晉免死,由其子博洛贍養;其女也免死,擇婿嫁之;不吐露實情的使女、太監,仍處死。
阿巴泰長年征戰在外,出生入死,每回到家中,才能享受短暫的天倫之樂。他珍惜家庭的生活。在戰場上叱吒風雲,在家務事上卻做不了老婆的主。所以在他的罪名中就有了“受制於妻”一條,就是“懼內”。妻子被勒令交給兒子博洛贍養,實際是強制阿巴泰與她離異。阿巴泰真算得上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袒護格格

在子女面前,阿巴泰永遠是慈父。對眾格格,他尤其憐愛。因為憐愛過度,有些子女難免有些驕縱。他的一個女兒嫁給了蒙古貴族色冷的兒子色爾古倫,婚後五年,夫妻不睦。該女依仗是郡王的格格,一點不把丈夫放在眼裡,長期拒絕與他同居。色爾古倫越活越覺得窩囊,有一天終於爆發出來,對著格格竟以死相威脅。格格卻毫不示弱,對著他大喊:“你竟敢以殺人之詞逼我,我又豈能與你生活?你若不殺,算何好漢?我若不死,又算何人?”說罷一甩手,怒氣沖沖回了娘家。色爾古倫只好到阿巴泰的府上賠禮道歉。沒想到阿巴泰的僕婦在主人授意下,見到他擁上去就是一頓廝打。色爾古倫很沒面子,到岳父面前告狀。阿巴泰卻一味偏袒女兒,對這位女婿一點不講公道。
夫妻不睦事小,影響到滿蒙關係事大。儘管“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件事還是被交給諸王公大臣集體處理。會議的結果對阿巴泰很不利:他因袒護格格,被罰銀一千兩;格格本人,責打後交還色爾古倫;幫助格格打人的女僕全部處斬。結局最慘的是女僕,打不打人全由不得她們,她們卻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價。阿巴泰懼內、袒女,為此受罰,也顏面喪失。

史籍記載

《清史稿·列傳四·諸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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