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法負責對全市城鄉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交通指揮、維護公路交通治安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監督高速公路大隊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考試及審驗、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核發和管理;指導、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管理等工作。

近年來,支隊在各級領導單位的指導下,認真組織學習、有序開展各項工作,有效提高了隊伍素質及工作思想認識,促進了交通事業的整體推進,未來工作中在與民眾溝通互動、切實解決百姓需求上將建立更加有效完善的解決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 責任:對全市城鄉道路交通依法管理
  • 內容:交通指揮、維護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科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依法負責對全市城鄉道路交通依法管理,包括交通指揮、維護公路交通治安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提出對策;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指導、監督高速公路大隊的交通安全管理;指導、監督實施公路治安、刑事案件的前期處置;負責機動車輛安全檢驗和駕駛員考試及審驗、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核發和管理;指導、參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負責路障管理以及交通標誌、標線等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支隊各科室(中心)、大隊開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協助支隊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檢查督辦。負責支隊年度工作計畫、總結等綜合性檔案的撰寫、文電督辦、收發運轉、檔案、保密工作;負責支隊的經費預算、財務管理、財務監督工作,組織制定支隊有關行政財務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支隊的設施、物資的購置、調配,服裝、裝備計畫的申報、購置、發放與管理工作;負責支隊機關行政後勤(接待、車輛管理)、國有資產登記管理報廢和基建工作。
二、政工科
協助支隊領導抓好支隊隊伍建設和管理,制定支隊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計畫,掌握和了解民警的思想情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學習工作。負責支隊黨總支的日常性工作,制定黨課教育計畫,配合黨總支抓好黨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做好黨的組織發展工作。負責團組織和青年工作,注意掌握團員、青年的思想狀況,培養選拔團的骨幹和隊伍中優秀青年人才;組織青年團員圍繞支隊的中心工作開展文體活動。抓好民警的政治和業務學習,檢查督促各單位學習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搞好公務員年度考核和評先評優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立功創模”、“創優爭先”及“比、學、趕、幫”等競賽活動,及時收集隊伍中的先進典型,表彰好人好事。做好民警的調配調整、培訓、考核、獎勵、晉升、工資福利、民警退休、辭退,以及民警的社保醫保和計畫生育等工作。協助監察部門對民警進行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執法監督科
根據上級的部署,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實施各階段工作。負責對全市交警隊伍的紀律教育、法制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接待民眾來訪,受理民眾檢舉、控告信件和協助上級有關部門查辦本系統民警違法違紀案件。負責檢查、監督全市交警部門和交通民警依法行政、執法辦案、執行上級的指示、決議、命令情況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交通管理科
交管科是交警支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法制指導的業務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檢查、督促及開展事故處理、秩序管理、車輛技術鑑定等各項交通管理業務。科室下設事故對策股、秩序管理股、技術鑑定股和法制辦四個股室,具體負責:全市各大隊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審批;交通事故複查;交通管理行政處罰申訴複議;交通事故車輛技術鑑定;受理、答覆民眾的各類交通事故案件信訪案件;檢查、督促、協調全市交警勤務工作的落實;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的核發;負責與交通管理有關的對外行政審批和行政審核業務的初審工作;指導轄區各交警大隊的交通事故處理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全市交警部門執勤執法情況;定期組織事故處理民警進行業務學習、培訓,提高民警的業務素質;開展調查研究工作,制定交通管理工作方案,提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專項治理建議和意見;指導、參與部分疑難、複雜交通事故的處理工作,協助外地交警部門辦理交通肇事案件。
五、車輛管理科
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項車管業務的開展,行駛各項車輛管理職權,接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處的業務監督和指導,並對各縣(區)公安局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進行業務監督和指導。主要業務範圍是:機動車註冊登記、核發牌證、機動車變更、轉移、抵押、註銷登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核;駕駛證初次申領、增駕申領、補證、換證及註銷,駕駛人考試;機動車和駕駛人檔案管理;對機動車安全檢測機構進行監督。
六、宣傳設施科
開展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宣傳。負責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工作計畫,組織、指導全市交警部門貫徹實施和檢查、考核。協調宣傳、教育等有關部門,以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為載體,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負責對廣大交通參與者特別是機動車駕駛人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負責對交通管理工作動態進行宣傳,及時向社會發布交通管理工作信息。負責宣傳交通管理工作先進典型和工作經驗。負責市區道路靜態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設定、維護和管理,不斷完善重點地區、重點路段、重點部位、事故多發點段的道路交通安全標誌標線等設施。及時對新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提出合理化意見。
七、科技裝備科
負責協調和組織、指導公安交通管理科學技術工作;負責制訂全市公安交警部門的交通管理科學技術的套用規劃;負責交通管理科技的研究和推廣;負責道路交通管理各項業務信息的收集、綜合及存檔;負責辦公自動化、計算機管理程式的開發、管理和運用;參與制定道路交通、城市建設規劃;負責對城區交通信號燈、視頻電子警察、電子監控等交通科技設備的日常運行管理、維護監督工作;負責對全市機動車、駕駛員信息的統計、傳遞和管理;協調、指導交通管理科技培訓、普及工作。
八、機動巡邏大隊
負責各種大型會議、重大活動交通保障方案的擬定並組織具體落實;完成好各項等級警衛任務。負責全市道路的巡邏,糾正交通違章,維護交通秩序。負責支援重點地區道路交通的管控,牽頭組織上級部署的階段性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承擔疏導大面積交通堵塞等機動任務,參與處置各類群體性突發事件,做好現場處置、保護、疏導、協調等工作。指導各縣(區)大隊機動巡邏中隊的業務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偵查大隊
負責死亡交通肇事逃逸犯罪案件及其他疑難複雜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追逃偵查和移送起訴工作;根據路面交警、公安機關其他部門與警種查獲的假牌套牌車和假證的線索,對專門從事鑿改機動車發動機號碼和車架號碼、製造和銷售假牌假證、為他人機動車提供套牌等犯罪案件立案偵查;協助、指導路面交警部門,接受路面交警大隊移送並直接辦理:(1)在公共運輸工具上的搶奪、搶劫犯罪案件(含治安案件);(2)逼停並搶奪、搶劫公路上行駛車輛財物的犯罪案件(含治安案件);(3)故意製造交通事故實施敲詐勒索、搶奪、搶劫的犯罪案件(含治安案件);(4)其他應由偵查大隊受案的案件。協助刑偵、治安部門發現、堵截查緝公路上的其他現行犯罪嫌疑人及逃犯;調查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反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和假牌套牌車輛等問題;負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其他交通犯罪案件的統計上報和對策研究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辦案工作任務。
十、江南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江南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行使管理權。
十一、江北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江北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行使管理權。
十二、江東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江東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行使管理權。
十三、仲愷大隊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對仲愷轄區道路交通秩序行使管理權,對交通參與者(機動車及其駕駛員、行人)實行管理,開展各項交通治理整頓工作,查處和糾正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努力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保障轄區道路交通運輸的安全暢通;處理交通事故現場,偵破逃逸交通事故,依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處罰交通事故責任者、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宣傳交通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努力提高轄區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調查、研究、分析交通運行參數與動態,提供各種交通管理對策依據;發揮公路巡警職能,依法維護公路治安秩序,嚴厲打擊車匪路霸,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應急處理各類突發事件,保護國家和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免受侵害和損失;接受上級領導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高速公路一大隊
高速公路一大隊管轄瀋海高速公路(G15)惠州段和惠深沿海高速公路惠州段。
十五、高速公路二大隊
高速公路二大隊管轄濟廣高速公路(G35)惠州段,廣惠高速公路(S21)全程。
十六、高速公路三大隊
高速公路三大隊管轄長深高速(G15)惠州段(惠河),長深高速(G25)惠州段(惠鹽)、潮莞(S20)3條高速公路。負責轄區高速公路日常的交通、治安秩序管理工作。24小時巡邏管控轄區路段,糾、處交通違法行為,執行重大活動的交通警衛、交通管制任務,打擊車匪路霸,處理交通事故、協助清障拯救,保障管轄路段的道路交通暢通安全,開展道路沿線交通安全宣傳工作,接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管理處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等職能。
地址位置
地址:廣東省惠州市惠城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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