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經濟是一種由情緒消費驅動的新興經濟形態,以跨界融合、靈活多變為特徵,被視為“悅己經濟”的延伸,通過虛擬服務或產品滿足心理需求,幫助消費者獲得情感支持與心理補償。其核心特徵包括消費虛擬化、產品數字性、心理補償性及行為符號化,例如通過AI心理陪伴師、樹洞傾聽等數位化服務緩解孤獨感,或藉助盲盒、熱梗周邊等符號化商品實現情緒修復。
該經濟形態的興起與社會壓力加劇、年輕群體情緒需求增長密切相關。《2024中國青年消費趨勢報告》顯示,近三成受訪年輕人因療愈身心進行情緒消費。中國消費者協會報告指出,情緒釋放已成為影響年輕一代消費決策的重要因素。
行業快速發展同時面臨質量監管缺失、隱私泄露等問題。如部分虛擬商品存在誘導打賞、標註不全現象,AI陪伴類產品存在隱私數據泄露風險。多地已開展專項整治並發布規範指引,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情緒經濟
- 特徵:消費虛擬化、產品數字性、心理補償性、行為符號化
出現背景,發展歷程,主要特徵,存在問題,消費提醒,
出現背景
隨著社會節奏的加快和生活壓力的增大,情緒消費逐漸成為年輕群體的新寵。《2024中國青年消費趨勢報告》顯示,近三成受訪年輕人會因為情緒價值療愈身心而進行消費。而在中國消費者協會近期發布的《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年度報告》中也顯示,除了追求性價比,情緒釋放將成為影響年輕一代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因素,有望打造今後一個時期新的消費熱點。所謂情緒消費,主要包括網路平台上銷售的情緒消費服務,包括傾訴、叫醒、陪聊、哄睡、安慰等等不同類型。
發展歷程
諮詢機構MobTech研究院發布的《情緒經濟消費人群洞察報告(2024)》顯示,2024年,為情緒價值和興趣買單成為年輕人消費的首要理由,占比超過40.1%。
主要特徵
(1)消費虛擬化。情緒消費與實物消費的不同來自於其虛擬化特徵,通過虛擬產品、虛擬服務來幫助消費者,這些豐富有趣的虛擬服務和體驗增加了消費者的購買意願。“樹洞傾聽”滿足了人們“情緒垃圾桶”的需求,“閒聊嘮嗑”形成線上人際溝通渠道,“誇誇部落”可以聽到久違的對自身的積極評價,凡此種種均可以通過虛擬消費品提供情感慰藉和基本心理需求。雖然相較於真實的情感關係,情緒消費所生產和提供的更多是虛擬化的撫慰和人際關懷,但也可以短暫地滿足個體被陪伴、被關懷、被安慰的情感性支持,當然這與現實生活中的人際互動、社會表露、彼此分享、深情厚誼等仍存在較大差別,難以改變其片面性和表層化的商品屬性。
(2)產品數字性。生活方式改變不斷孕育新的消費形態,數位化、人工智慧、網際網路、大數據等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系統性、全面性和顛覆性的變革,人們由此進入數位化生存時代,尤其是對於被稱作“數字原住民”的青年群體來說,更是帶來了生活方式的巨大轉變。在數位化的生活空間中,很多青年人採用數位技術學習、交流、娛樂、休閒,數位化套用加快融入到日常生活場景中、影響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由此也在重構人們的情感世界和價值生態。Z世代(一般指出生於1995年至2009年之間的年輕人)消費者大部分是數位化消費的擁躉者,他們通過虛實融合的體驗平台,利用數位技術的蓬勃性和獨特性,尋求情感個性化體驗服務。例如,“AI心理陪伴師”可以24小時線上智慧型進行心理疏導、改善負面情緒,相比傳統的面對面諮詢更便捷、更快速、更私密,這些陪伴型數字型驗通過小額消費即可達成全天候情感陪伴價值,他們可以不帶偏見地聽取傾訴,提供安全的情感出口,減輕精神負擔。
(3)心理補償性。從補償性動機視角來看,消費行為的產生並非來源於特定的客觀消費需求,而是為了彌補某種心理缺失或自我威脅(弗洛伊德人格理論用語,指當人格結構中本我的原始衝動不符合自我要求時,本我對自我構成的威脅)。補償性消費行為十分常見,例如,當我們孤單時可以找朋友聊天或者聚會,也可以獨自飲酒或者吃冰淇淋來緩解孤獨感,後者就成為了補償性的消費行為。當個體感受到人際關係需求達不到滿意程度時,則會考慮通過購買的方式作為替代性選擇方案加以補償,該補償既可以是對生理層面的滿足,也可以是對情感修復層面的滿足。補償性消費行為理論認為,為緩解消極的負面情緒,消費者通常會以補償性消費行為作為應對策略來減少自我差異。例如,通過旅遊搭子、美食搭子、遊戲搭子等淺層社交滿足深層人際社交的不足之感。也可以通過象徵性自我完成策略,與某個產品建立替代性社會聯結而象徵性彌補社會關係的缺失。例如“玩偶修理師”就擁有不少成人顧客群體,修理師像外科醫生一樣身著白大褂,為成年人修補其童年的玩偶玩具,被譽為“童年記憶修補大師”。人們可以藉助消費進行心理慰藉和自我修復,也可以藉此迴避自我威脅帶來的傷害,“為情緒買單”成為當代青年人的生活時尚。
(4)行為符號化。消費的象徵意義,從最初的自然所需轉變為與身份和地位相互關聯的符號代表,例如奢侈品消費等,隨後消費逐漸從使用價值、交換價值轉變為符號價值。當社會化大生產提供的商品前所未有的豐富後,消費象徵意義的改變在於早期受到生產力水平因素的限制,以生產性消費為主,消費的目的在於滿足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隨著生產方式的不斷變革和生產力水平的迅猛發展,商品日趨豐富,消費者的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得到滿足後,隨即尋求更高的發展性需要,如歸屬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等。藉助消費,青年試圖建構一個共享的價值符號以實現心靈的棲息和達成情緒的修復。情緒消費也是青年群體自我身份認同、文化身份認同的表征方式之一,情緒消費賦予青年群體的獨特價值意義,也是他們表達自我、滿足個性化彰顯、尋求差異化、關注內在化的核心所在。
存在問題
伴隨“情緒經濟”的興起,如何對情緒消費產品和服務這一新興業態進行有效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等,也引起社會關注。比如,有網友反映,有的商家銷售的捏捏樂矽膠包裝上沒有生產廠家、質量合格證等信息,長期把玩後出現頭暈、流眼淚等狀況。在電商平台搜尋發現,不少店鋪提供陪聊、哄睡、叫醒等虛擬商品,這些商品往往通過語音或文字聊天提供情緒價值,售賣價格在10元到上千元不等。但瀏覽這些商品的評論區,不少購買過的用戶“吐槽”,這些情感陪伴多是基於不停地打賞,性價比不高。有業內人士稱,這些AI陪伴類產品還存在用戶相關隱私數據被竊取、泄露、濫用的風險。
消費提醒
除了會給消費者帶來二次傷害,這類新興的“情緒經濟”往往因為缺乏監管,暗含諸多消費陷阱,侵犯消費者權益,比如因為是虛擬商品不支持任何理由退款,提供的商品存在欺騙等行為。在數字時代浪潮中,“情緒經濟”火爆滿足了一部分年輕人尋求心靈寄託、緩解生活壓力的需求,但如何識別情緒消費暗藏的陷阱,保持理性消費的態度,而非過度依賴虛擬商品,是消費者需要提高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