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即理(北宋程頤提出的關於性、理問題的重要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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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本質就是理。北宋程頤提出的關於性、理問題的重要命題。

基本介紹

語出《河南程氏遺書》卷二十二上:“性即理也,所謂理,性是也。”“理”是宇宙的本原,體現在人身上就是性,“天之付與之謂命,稟之在我之謂性”(《河南程氏遺書》卷六)。性是天賦予人和物的,人性、物性都稟受於天、根源於理。南宋理學家陳淳曾解釋說:“性即理也。何以不謂之理而謂之性?蓋理是泛言天地間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只這道理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故謂之性。”(《北溪字義》)性是“在我之理”,因其“受於天”而“為我所有”,所以叫做“性”。而性的社會道德內涵則是仁義禮智信,它是純粹至善的。朱熹論證和發揮了性即理之說,認為性是天賦之理,存在於人的心中即為性,表現於外即是情,“心統性情”。心雖然包含性,但不能說心就是性,更不能說心就是理。朱熹堅持性即理說,而陸九淵、王守仁則主張心即理說。性即理與心即理是朱陸之爭的一個重要內容,這也成了程朱理學與陸王心學的分水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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