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炫富事件

微博炫富事件

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上一個名叫“郭美美baby”的網友自稱“住大別墅,開瑪莎拉蒂”的20歲女孩,其認證身份為“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根據警方的調查和郭美美本人的供述:她以及她的資金來源都與中國紅十字會毫無關係。中國紅十字會沒有“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的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微博炫富事件
  • 外文名:Microblogging show off their wealth Event
  • ID:郭美美baby
  • 姓名郭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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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顧

郭美玲,微博暱稱“郭美美baby”,湖南人。2011年6月20日,郭美玲在網上炫耀其奢華生活,並稱自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而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
2011年6月22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稱“郭美美”與紅十字會無關,中國紅十字會沒有“紅十字商會”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的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
2011年6月22日,新浪微博也對實名認證有誤一事而致歉,取消了郭美美的身份認證(加"V"),並在中午12時左右由微博小秘書(新浪微博官方帳號)發布訊息稱,因新浪微博身份認證過程中審核不嚴而造成負面影響表示歉意,就“郭美美”身份認證加“V”道歉,稱身份認證審核不嚴。
2011年6月22日,郭美玲在其新浪微博公開稱“1.我和紅十字協會沒有任何關係;2.我不是紅十字會會長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孫。3.我當時新浪認證是演員。4.我所說的紅十字商會並不是公司或機構名稱。5.其他我不想解釋太多,輿論和謠言太可怕……”
2014年8月7日,針對公眾關注的郭美美“紅會炫富”事件,根據警方的調查和郭美美本人的供述:她以及她的資金來源都與中國紅十字會毫無關係。

各方回應

紅十字會總會

針對新浪微博網友“@郭美美baby”炫富事件,中國紅十字會在官方網站發出聲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一名為“郭美美baby”的網友自稱是“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在網路炫耀其奢華的生活方式,引發網友熱議甚至炒作。我會對有關信息調查、核實後,特作如下說明:
一、中國紅十字會沒有“紅十字商會”的機構,也未設有“商業總經理”的職位,更沒有“郭美美”其人。
二、為維護紅十字標誌的嚴肅性,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商標法》及相關法規,均嚴格限制第三方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使用“紅十字”的標誌與名稱。我會保留進一步追究有關方面相關責任的權利。
三、我會一貫反對那些企圖通過製造虛假信息達到對個人進行炒作的行為方式,也希望社會各界以平和心態看待此類問題,不被利用。
最後,感謝社會各界長期以來對紅十字事業的支持,希望繼續對紅十字會工作進行監督。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新浪微博

經查,用戶郭美美baby原認證說明為演員,後經本人申請將認證說明更改為‘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此過程中新浪微博沒有進行嚴格審核。新浪微博對紅十字會、相關人員、廣大新浪微博用戶深表歉意。今後將嚴格規範認證流程,歡迎大家監督。

郭美玲本人

1、我和紅十字協會沒有任何關係;2、我不是紅十字會會長或郭沫若先生的子孫;3、我當時新浪認證是演員;4、我所說的紅十字商會並不是公司或機構名稱;5、其他我不想解釋太多,輿論和謠言太可怕……

監督委員會

據新京報2013年2月6日報導 ,昨日,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發言人王永正式向中國紅十字會建議,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並公布調查結果。中國紅十字會尚未對此建議明確表態。社監委委員、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研究員劉姝威表示,郭美美的行為違反了《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侵害了中國紅十字會的名稱權,但中國紅十字會至今尚未追究郭美美的法律責任。
為挽回公信力,中國紅十字會社會監督委員會新聞發言人王永24日表示,將於5月中下旬重新調查“郭美美事件”。隨後,社監委也在官方微博上稱,社監委內部已對重查郭美美案達成初步共識,並稱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也表示願意配合這次調查。
但中國紅十字會對此予以否認。秘書長王汝鵬26日通過實名微博說,紅會沒有任何人說要重查郭美美,社監委也沒有開會作出決定要重查郭美美,真實情況是社監委兩名委員的個人提議。
王汝鵬同時表示,紅會社監委是獨立第三方,是否重查郭美美,將由他們按民主決策程式獨立決定,紅會無權干涉,如果社監委決定重查,紅會將予以積極配合。
與此同時,中國紅會社監委也對此予以進一步澄清,指出“重查郭美美事件”仍在待定之中,尚沒有形成最終意見。

中紅博愛

7月4日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CEO翁濤在微博上曝出“真相”,稱郭美美是中紅博愛前董事王軍的女友。王軍自稱春節後才認識郭美美,送她瑪莎拉蒂跑車和名包。而郭美美所稱是自家“小牛”的蘭博基尼確為王軍經常所開,附近居民也未見到有其他人使用過。而王軍除蘭博基尼以外,還有賓利等豪車,其中賓利掛的是深港兩地牌照,連司機開的接送車都是賓士S600。
微博炫富事件
從中文百科查知,中紅博愛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是全國性的控股投資集團,是中國紅十字會的關係企業(商業系統紅十字會“借殼”的王鼎公司,正是中紅博愛的股東),主要業務是關於紅十字會相關公益,服務項目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依託中國紅十字會的品牌和資源的“紅十字博愛服務站”與中國人壽北京分公司合作後,運作這樣一個公益性質的項目收效良好,其卓越效益由此可見一斑。
郭美美在網上與富二代隔空炫富並互掐,郭美美曬出500萬賭場籌碼,而與SCC超跑會員互動密切的某爆料微博,曬出疑似富二代銀行卡內餘額37億,讓網友調侃:“閃瞎我的鈦金眼”。
SCC俱樂部的富二代們和郭美美整夜對罵。郭美美曬出500萬賭場籌碼後,富二代回以卡里餘額,該富二代挑釁郭美美:“@郭美美Baby 你的卡里多少錢啊?爆出來看看”,並曬出自己銀行卡內餘額,達37億之多,令網友咋舌。
隨後有網友發微博表示“數了好幾遍,哀嘆我輩升斗小民果然不知貧富差距如今已經這么大了”,富二代再次炫富稱他另外有一個99億的賬戶。
截至發稿,該富二代的真實身份尚未公開,曬出的銀行餘額也未能證實真實性。

警方通報

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連發三條微博通報郭美美事件,稱現查明,郭美美及其母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無直接關聯。
警方查明,郭美美20歲,湖南省益陽市人。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北新橋派出所接受報案後,經依法開展工作,現查明,郭美美及其母與中國紅十字總會無直接關聯。
在警方調查中,郭美美稱:對於紅會,此前並不了解,不認識相關人員,也從未擔任相關職務,是在與深圳商人王某交談中,知道了王某與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相關單位的合作意向。
後郭美美認為原來在新浪微博上註冊認證的“主持人、演員”身份層次較低,為滿足其炫耀心理,於5月自行杜撰了“中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身份,提交新浪微博網站審核通過並加“V”認證。在審查中,郭美美對自己的不當行為表示後悔和歉意。
對於警方發布的“郭美美案件”通報,有網友認為“無直接關聯”過於籠統,也有網友對涉案人真實姓名、身份、財產來源等能否見光提出質疑。

母女專訪

“郭美美事件”事發一個多月後,郭美美及其母親郭登峰終於公開露面,解釋事件的來龍去脈。昨日,二人在第一財經電視接受學者郎鹹平專訪。整個採訪持續了一個小時,在當天下午1點完成錄製。
郭美美母女接受郎鹹平專訪 炒股賺幾百萬郭美美母女接受郎鹹平專訪 炒股賺幾百萬
郭美美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中紅博愛股東王軍是其“乾爸”,而王軍則是深圳的地產商人,豪車瑪莎拉蒂正是由王軍贈送。郭美美同時承認,她接受了公安局兩天的詢問。
此外,郭登峰還在採訪中向外界表明,她本人亦財富可觀,1990年就已在深圳有兩套房子、幾百萬現金。至於其財富來源,則是靠炒股票。在股市只有5隻股票時,她便已入市,並稱當時一天股票漲幾十塊,她也因此幾個月就賺了幾百萬。
這一專訪視頻在當天下午播放後,迅速在網上流傳開來,並引起了廣泛討論,也不乏質疑之聲。

事件影響

自6月下旬“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事件發生後,社會捐款數以及慈善組織捐贈數額均出現銳減。民政部最新統計數據表示,全國7月份社會捐款數為5億元,和6月相比降幅超過50%。慈善組織6到8月接收的捐贈數額降幅更是達到86.6%。
據北京市紅十字會披露的數據顯示,2012年7月,北京市紅十字會共接受社會捐款28筆,總計15.44萬元。其中個人捐款8筆共7495元,較往年大為減少。而北京市紅十字會在2008年的月平均捐贈額為124萬元、2009年的月平均捐贈額為220萬元、2010年的月平均捐贈額為756萬元,兩相比較,差距巨大。遭遇“落差”的並非只有北京市紅十字會,還有深圳市紅十字會。上述兩家紅十字會有關人士此前均曾表示,捐贈額銳減和“郭美美事件”不無關係。
深圳佛山紅會在事件後所收捐款幾乎為零
備受關注的“郭美美事件”似乎已經塵埃落定,但其對各級紅十字會造成的信任危機陰影,似乎才剛剛顯現———
2011年4月,深圳市民巫劍紅的父親突發腦幹出血,深圳市紅十字會決定利用該會醫療救助資金專屬賬號協助巫劍紅籌款。7月15日,一位好心人打來電話,稱已匯款100元,但直至7月28日,巫劍紅仍未收到。不僅如此,深圳市紅十字會副會長趙麗珍告訴記者:“郭美美事件”之後,該會收到的社會捐款幾乎為“0”,除原先早有合作的一些定向捐款外,一個多月來唯一一筆捐款就是這100元。
無獨有偶,佛山市紅十字會公布了紅十字會醫院學校的資金收支情況。該校共收到捐款88.6萬元,但是在“郭美美事件”後,再未收到任何捐款。

總會通報

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關於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調查處理情況的通報
2011年12月31日
2011年7月,監察部、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北京劉安元律師事務所、中國商業聯合會和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下稱“總會”)相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對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下稱“商紅會”)的有關問題進行了調查。總會認真聽取了聯合調查組的調查結果及建議,慎重研究,現就相關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調查結果證實,商紅會中不存在“紅十字商會”這一機構,沒有設立“紅十字會商業總經理”這一職務;郭美美與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及商紅會沒有任何關係,其炫耀的財富與紅十字會、公眾捐款及項目資金沒有任何關係。
二、商紅會自成立後沒有按照《中國紅十字會章程》的要求,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沒有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領導機構,不符合行業紅十字會的基本組織要求;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契約與項目管理制度,內部管理混亂;部分負責人利用其雙重身份,在項目運作中存在關聯交易,嚴重違反公益組織的基本原則。經商中國商業聯合會同意,決定撤銷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並將依據法律法規對遺留問題進行相應處理。
三、總會認識到,總會在對行業紅十字會的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業務開展方面,疏於管理,監管不力;在紅十字品牌的使用和保護方面,管理不嚴,措施不力;在及時全面、真實準確地向社會公布捐贈款物使用情況、滿足社會公眾的知情權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在此,我們對所有的批評與建議表示感謝,並希望以此為契機,推進改革,重新塑造社會公信力,確保中國紅十字事業的健康發展:
一是加快紅十字會的體制機制改革。要加強對地方紅會和行業紅會的業務指導、工作督查和財務監督;建立社會監督委員會,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對紅十字會的社會捐贈款物使用、資助項目等進行監督,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建立明確的信息公開工作流程和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紅十字會系統信息平台,根據及時準確、方便獲取、規範有序的原則,做好公眾捐贈款物的信息公開工作,保障捐贈人和社會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
三是加強紅十字品牌管理。嚴格紅十字標識、名稱的使用範圍,在積極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紅十字事業發展的同時,建立相應的道德準則,確保合作機構的政策和行為與紅十字事業的使命不相矛盾。
四是加強反腐倡廉,抓住捐贈款物和招標採購等關鍵風險點,真正實現捐贈款物公開,財務管理透明;招標採購公開,分配使用透明。

類似事件

簡介

2012年3月初,天津市西青區副區長李治陽的女兒被曝曾“曲線”升學,通過轉校成功逾越了大學招生分數線鴻溝;而在大學畢業後,她又成功地以“特招”身份進入區國土分局。據稱,西青區國土分局現任四位局領導,無一例外均是李以前的下屬。
李治陽女兒李治陽女兒
和大多數80後一樣,27歲的李穎愛發微博,愛自拍。在她的微博“莜莜笑了”簡介一欄上,她自稱是“木有上進心,樂於享受,竟然已當娘的,幸福已婚小女子一枚”。在微博上,李穎毫不掩飾樂於購物的愛好,多次發布自己購買的LV皮包、菲拉格慕皮鞋以及迪奧、香奈兒化妝品等諸多奢侈品照片,僅是一個普拉達的黑色鹿皮包價值就近20000元。
對此,李在回應時否認自己以權謀私,稱女兒升學、工作確實受到照顧,但已經過市領導同意。

調查

天津西青區國土分局工作的李穎,“每個月工資不過兩三千元。”而其父親李治陽55歲,現任西青區副區長,主管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房地產業管理與開發等相關工作。西青區國土分局現任的四位局領導,無一例外均是李治陽以前的下屬。
靠轉學跨越分數線鴻溝
天津工業大學招生辦負責人接受了記者採訪,查閱相關資料後說,“當年,李穎是被西安工程大學錄取,後來才轉學到我們學校的。”對此,西安工程大學教務處工作人員查詢後表示,李穎在大一結束後,就辦理了轉學手續,相關手續在2005年9月辦理。蹊蹺的是,李穎四年大學都是在天津工業大學人文與法學院讀的,專業為法學,其班主任倪娟確認了這一信息。
李治陽亦明確表示:“李穎四年大學都在天津工業大學讀的,一步都沒離開那兒。”2004年,天津工業大學在本地的文科最低錄取分數是490分,而西安工程大學法學專業在津的最低錄取分數只有462分,兩者相差28分。也就是說,通過轉學,李穎輕鬆逾越兩校之間的錄取線鴻溝。對此,李治陽稱:“(轉學)程式上具體我還說不清楚。這是學校之間的事”。
進國土分局靠“特招”
李穎在2008年畢業當年,參加了天津市公務員考試,報考單位為西青區司法局,因分數不夠未能如願。“我當時沒管這事(指公務員考試),但是後來(她)上班,我得管。”李治陽毫不諱言。
2007年,國土部門進行管理調整,西青區規劃和國土資源局一分為二,成為西青區國土分局和西青區規劃局。在調整前的7年時間裡,李治陽一直任局長一職。
“成立國土分局後,也要招人啊。我跟市局都很熟啊。孩子上了學不也得有個班上嘛。”於是,李治陽找到西青區領導說明此事。“我再和市國土局溝通,市局的領導最後經過研究也通過了。”
西青區國土分局一位負責人說:“那次招聘只招了李穎一個人,算是‘特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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