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美術家協會

徐州市美術家協會

徐州市美術家協會是徐州市市美術家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協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努力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貫徹黨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發揚藝術民主,提倡創作自由,團結全市美術工作者,努力繁榮社會主義美術創作,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是專業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徐州市美術家協會
  • 對象:徐州市市美術家
  • 性質:民眾團體
  • 領導人:中國共產黨領導
協會性質,發展歷程,協會章程,協會領導,

協會性質

徐州市美術家協會是我市美術家自願結合的民眾團體,協會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努力學習和實踐“三個代表”,貫徹黨的“二為”方向和“雙百”方針,發揚藝術民主,提倡創作自由,團結全市美術工作者,努力繁榮社會主義美術創作,為社會主義服務,為人民服務,是專業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即徐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業務指導,並受社會團體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本會辦公地點:徐州市建國東路廣大北巷16號(李可染藝術館內)。 協會積極開展民眾性的美術活動和美術教育工作。對本會會員有聯絡、協調和服務、指導的職能。發動組織會員積極進行美術創作;進行美術理論研究、開展美術藝術評論;主辦美術展覽,扶植和培養美術新人;組織經驗交流和美術觀摩,提倡題材、形式、風格的多樣化,促進美術創作健康發展。本會對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的職能。

發展歷程

1978年徐州市成立“書法、美術工作者協會”,1985年協會換屆時更名為“徐州市美術家協會”。會員總人數898人,其中中國美術家協會會員33人,江蘇省美術家協會會員152人。

協會章程

第一條:徐州市美術家協會(簡稱徐州市美協)是中國共產黨徐州市委員會領導的,全市性各美術藝術家協會、徐州市所轄各縣(市)美術家協會和各企業美術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等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共徐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聯繫美術家的橋樑和紐帶。  第二條:徐州市美協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綱領,堅持美術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致力於繁榮發展徐州市美術藝術事業,為促進改革開放,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第三條:徐州市美協實行團體會員制。全市性的美術藝術家協會,各縣(市)美術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市內大型企業(行業)美術藝術工作者聯合會,符合規定條件,在提出申請並經本會委員會主席團批准後,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四條:徐州市美協對各團體會員有聯絡、協調、服務、指導職責。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學習、貫徹黨的美術方針政策,廣泛團結美術界人士,為美術創作的繁榮和美術事業的進步創造良好的環境;密切與各團體會員之間的聯繫,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及時反映他們的建議和要求;通過信息和工作經驗交流等方式,推動各團體會員業務活動的開展;主辦各團體會員需要且可以統籌安排的事宜,加強對團體會員業務上的指導。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負責完成本會交付的工作。會員有參加本會活動及對本會工作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五條:徐州市美協組織各團體會員積極支持和鼓勵廣大美術工作者進行美術創作,出優秀作品,開展理論研究與美術評論;舉辦重大美術活動,表彰優秀成果;培養新生力量和充實美術隊伍,出優秀人才,為繁榮我市的美術事業作出貢獻。  第六條:徐州市美協通過各團體會員加強全市美術界的團結,增進美術藝術家之間的友誼;積極推動各團體會員加強同國內、省內各市美協、美術界人士的聯繫和交流;加強同台灣同胞、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中的美術藝術團體和美術界人士的聯誼與交流,為弘揚中華民族美術和實現祖國統一大業貢獻力量。  第七條:徐州市美協積極開展國際美術交流活動,擴大友好往來,維護世界和平,努力對世界美術的進步與發展作出貢獻。  第八條:徐州市美協積極加強美術界與社會各界的聯繫,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的密切合作,共同發展我市美術藝術事業。  第九條:徐州市美協遵循國家憲法與法律,依法維護團體會員和美術藝術家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徐州市美協根據政府有關政策和法規,開展以文補文、多業助文的經營活動,興辦為美術界服務的產業。  第十一條:徐州市美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徐州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徐州市美協委員會行使其權力。  第十二條:徐州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的代表由各團體會員推選和由市美協委員會主席團特邀產生。代表大會推舉產生市美協委員會。市美協委員會委員人選由各團體會員按商定名額分別提名,代表大會主席團根據需要可提出有關方面的委員人選,經代表大會通過後確認。市美協委員會中的團體會員代表,實行自然替補制,即該委員在不再擔任該團體會員主要領導人職務後,該團體會員則應推舉另位主要負責人接任,並報徐州市美協主席團認可。  徐州市美協委員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主持委員會工作;徐州市美協設秘書長一人,協助主席、副主席開展工作。  第十三條:徐州市美術家協會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由市美協委員會召集。市美協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主席團召集。代表大會和委員會全體會議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主席團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  第十四條:徐州市美協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發展美術產業、開展有償服務和生產經營活動所得的收益;(三)建立有關美術基金會;(四)社會捐贈贊助和其它合法收人。  第十五條:本章程由徐州市美協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其修改權屬代表大會。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徐州市美協委員會主席團。

協會領導

(2004年12月)
主席:朱天傑
朱天傑朱天傑
常務副主席:魏魯寧
副主席:劉 宏、劉修民、孫茂祥、李廣才、楊正偉、楊進民、楊振廷、晏本立、高洪嘯、李素
秘書長:尹成
副秘書長:羅東風、華敬福
理事共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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