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偏袒被告人心理

律師偏袒被告人心理是律師無視案件事實和適用的法律,蓄意作違背公正原則,有利於被告人的解釋的心理起因。

大多受錯誤的辯護動機支配:(1)成名動機,借辯護之機顯示自己的才能和與眾不同之處,或怕敗訴會影響自己的聲譽。(2)出於對被告人或其家屬的同情。(3)認為自己是受僱於被告人或其家屬。(4)貪圖被告人的小利,不顧事實和法律,充當被告人的代言人。(5)畏懼被告人家屬報復或上級壓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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