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定契約又稱效力未定的契約,是指已經成立的契約,因其缺乏相應的生效要件還不能發生法律效力,同時因其欠缺的並非契約生效的實質性要件,可因其他事實的發生而發生...
效力待定契約,是指已成立的契約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生效與否尚未確定,須經過補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內不予補正則視為無效的契約。...
契約效力是法律賦予依法成立的契約所產生的約束力。契約的效力可分為四大類,即有效契約,無效契約,效力待定契約,可變更、可撤銷契約。契約的效力,有狹義概念與廣義...
所謂效力待定的契約,是指契約雖然已經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關生效要件的規定,因此其發生效力與否尚未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表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主要包括...
可追認契約,是指契約主體資格欠缺,但經有權人追認即自始生效的契約。有學者稱此種契約為效力待定的契約,但此種契約的效力並非“待定”而是確定,在其被有權人...
2.3 效力待定的契約2.3.1 效力待定契約的概念與類型2.3.2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契約2.3.3 欠缺代理權而訂立的契約2.3.4 無權處分的契約...
“貨物買賣中的價格待定契約研究”,載《北大國際法與比較法評論》第4卷第2輯;歐陽振遠、吳思穎:“涉外融資租賃契約糾紛法律問題研究”,載《法律適用》2011年第3...
四、效力待定契約 63五、附條件與附期限契約 65本章小結 66思考題 66第三章 房地產契約的履行 68第一節 契約履行的一般原則 68一、全面履行原則 68...
本書共分18章,內容包括契約的特徵和種類;契約訂立的一般程式:要約與承諾;締約過錯責任;契約的成立與生效;附條件與附期限的契約;效力待定的契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