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城王據

彭城王據,武皇帝子,母環夫人.建安十年封范陽侯。二十二年,徙封宛侯。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章陵王,其年徙封義陽。文帝以南方下濕,又以環太妃彭城人,徙封彭城。又徙封濟陰。五年,詔曰:“先王建國,隨時而制。漢祖增秦所置郡,至光武以天下損耗,並省郡縣。以今比之,益不及焉。其改封諸王,皆為縣王。”據改封定陶縣。太和六年,改封諸王,皆以郡為國,據復封彭城。景初元年,據坐私遣人詣中尚方作禁物,削縣二千戶。三年復所削戶邑。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六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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