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質是中國古代法律明文禁止的民間債務處理行為,主要指債權人未經許可強行扣押債務人親屬作為人質抵債。秦代《秦律》明確規定“百姓有責,勿敢擅強質”,違者及接受質押者皆需繳納兩副鎧甲作為處罰,體現法律從單純保護債務關係轉向兼顧借貸雙方權益的立法精神。漢代進一步延續相關規範,完善對債權債務雙方的保護機制。
基本介紹
- 所屬朝代:秦代
- 處罰措施:貲二甲
- 法律條文:《秦律》
- 規範對象:債權人及受質者
- 立法目的:禁止私力救濟
秦代法律規定
- 禁止債權人擅自強行扣押人質
- 禁止債務人同意以人質抵債
- 違反者均需繳納兩副鎧甲作為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