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鰲山

張鰲山,字汝立,號石磐,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張鰲山
  • 字:汝立
  • 號:石磐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人物生平,歷史評價,軼事典故,人際關係,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正德六年(1511年),張鰲山考中進士,隨後被選為庶吉士。
正德八年(1513年)十月,張鰲山被授職浙江道監察御史。他多次上奏請求建立太子,並勸諫明武宗不要迎請佛教,還多次上疏議論朝中權貴,以及巡視山海關時遞交的數十份奏章,都體現了他對國家長遠的規劃和深謀遠慮。當他擔任南畿地區的督學時,工作表現受到人們的高度稱讚。
正德九年(1514年)五月,張鰲山上奏說:“自江西地區發生叛亂以來,每次上報的戰果都聲稱斬獲不下萬人。如果這些戰報並非誇大之詞,那么盜賊理應已被剿滅殆盡。然而,實際情況卻是盜賊勢力日益猖獗,這其中的原因,恐怕是上下官員相互蒙蔽,虛報賊寇數量,以圖欺瞞上級。隨著軍威日減,盜賊反而日增,於是有人便倡導招撫之說,企圖以此逃避罪責。然而,招撫的榜文卻不敢直接指出盜賊首領的姓名,只是籠統地稱為‘新民’,地方官員對待他們如同過客一般,而百姓則畏懼他們如同官府,使得這些所謂的‘新民’公然劫掠,無人敢於捕拿告發。愚昧的百姓甚至相互議論說:‘我們何不也去做盜賊呢?’因此,這所謂的‘新民’實際上已經成了盜賊的鮮明旗幟。再者,總制都御史俞諫性格剛愎且缺乏謀略,請求朝廷另選有威望之人來替代他的職務。同時,建議選拔五六名曾在戰場上歷練、素有智謀的內外官員,充實到江浙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的職位上,讓他們分領邊境地區的土兵和官軍,在廣信、饒州、撫州、衢州等地分營駐守防守。各守巡等官負責督調糧餉,各自堅守自己的防區,不得擅自調動兵馬。遇到小的警情,立即進行剿捕;若有流竄的盜賊,則相互協作,截擊阻遏。對於斬獲的敵首功勞,應待到徹底消滅盜賊、取得全勝之後,再行奏報獎賞。如果捷報剛傳出不久,隨即又出現敗亡的情況,則應按欺罔之罪論處。若再行招撫之策,以圖緩兵之計而留下後患,則以貽誤戰機論處。如此這般,明確委任與責任,盜賊之亂或許就能得到平息了。”明武宗將這份奏章下發給了相關部門處理。
正德十年(1515年)正月,敵人入侵潮河川、井連口等地,大肆屠殺並掠奪人畜財物。張鰲山上奏彈劾寧晉伯劉岳、都指揮僉事章縉以及指揮使高瑾等六人,指責他們各自在防禦上失職,應當依法懲處。明武宗下詔,命令將高瑾等六人交由法司逮捕審問,而考慮到劉岳、章縉失職的情況不算嚴重,故予以寬宥。負責守衛通州並代理都指揮僉事的王玉,曾率領數百士兵追擊十三名敵人,並將他們圍困了半日,但突然之間撤兵返回,導致敵人得以逃散。張鰲山因此彈劾王玉放縱敵寇,請求將他逮捕治罪。兵部經過複審後上奏明武宗,明武宗下詔寬恕王玉,但命令他停發工資並戴罪立功,繼續追捕逃散的敵人,並責令他務必抓獲後上報。
同年五月,張鰲山向朝廷陳述了邊防事務的相關建議,內容如下:“一、設立重要軍事重鎮。目前永平等地的鎮守、巡撫、總兵官各自分散,兵力分散且力量薄弱,發布的命令也不統一。考慮到遵化城地理位置東西適中,建議將各鎮守、巡撫、總兵官的辦公地點合併至此,並在內地調集數萬軍隊,駐紮營地,加強訓練備戰。二、合併提調機構。邊境的關隘和軍營各自設有提調官員,但存在戰守與操練職責分離,緊急情況下難以相互支援的問題。建議將董家口等五個重要關隘的軍隊重新部署,東部歸提調指揮竇濟管轄,西部歸提調指揮陸繼宗管轄,以便於戰略上的策應和配合。三、增設副將職位。密雲城向北距離古北口等關隘各有百里之遙,向西至黃花鎮則有一百五十里,一旦發生緊急情況,難以迅速支援。而石匣營地理位置適中,建議在此增設副將一名,並選拔本地軍隊一千人,再從內地調集三千人駐紮於此,加強操練備戰。同時,在古北口增設守備指揮一名,負責統領潮河新舊古北口等三營及密雲兩衛的軍事操練和防禦工作。四、補充邊防軍官。沿邊負責事務的軍官因逃亡或事故導致缺員嚴重,各衛所官員也常以軍務為由,召回的人員不足原額的一半,導致邊防事務無人管理。鑒於京城衛所中存在大量冗員,建議從今以後,凡京衛武職襲替者,若適合擔任邊防工作或自願請求調往外衛的,可選派至興營、密雲等衛所任職。同時,各衛所官員的軍政考核中,原任邊防職務者不得輕易調回。五、調整駐牧地點。沿邊關塞附近常有蒙古牧民駐牧,他們時常叩關索要鹽米,並在我軍夜不收(巡邏隊)之外架設大炮,對我方構成威脅。長期駐牧使得他們逐漸熟悉中原風俗和地形要害,成為潛在隱患。建議命令蒙古牧民在夜不收巡邏範圍之外駐牧,並設定索取鹽米的固定期限。如有侵犯行為,則允許我軍在邊牆之外、大炮架設範圍之內的區域內進行追擊。”兵部對上述建議進行複審後,認為補充邊防軍官和調整駐牧地點兩項建議可行,並建議將京城衛所中有罪的軍職人員調往邊防補充空缺。其餘三項建議則交由提督、鎮守、巡撫等官員詳細討論。隨後,提督侍郎陳玉等人議定:認為鎮守、巡撫等官員合併辦公於遵化是適宜的;可以擴建遵化舊城並調集保定等衛所的軍隊屯駐關營;應嚴格執行應援命令;但提調機構不宜合併;密雲副總兵不必增設;古北口可設參將防禦;石匣營及潮河川營增加千餘兵力也是可行的。最後,兵部再次召集官員商議,大家一致認為:紫荊等關隘的防守力量尚顯不足,保定等衛所的軍隊不宜輕易調動;石匣等營地並無多餘兵力可調,但可以考慮擴建遵化城以增強防禦能力;至於具體擴建事宜,應待年景豐收後再慢慢商議。明武宗最終下詔,同意兵部的意見。
同年六月,朵顏衛的夷人分多路向內侵擾。朝廷為了應對這一局勢,升任都指揮同知桂勇為代理都督僉事,並讓他擔任副總兵負責防禦。起初,花當的兒子把兒孫率領一千多名騎兵從鮎魚石關毀壞城牆而入,隨後侵犯了馬蘭谷,參將陳乾及指揮談茂、馬英等人在戰鬥中失敗並犧牲。此事上報朝廷後,明武宗下詔嚴厲責備鎮守及巡察的官員,並命令他們監督分守、守備等官員加強防禦。同時,朝廷也懷疑這些入侵者並非全部來自花當的部落,於是派遣翻譯官前往詢問情況。不久之後,提督侍郎陳玉、巡撫都御史王倬報告說,有五百名敵軍騎兵進入板場谷,一千名騎兵進入神山嶺,還有一千多騎兵進入水關洞,請求調兵協助圍剿。張鰲山也極力主張應立即發兵。兵部經過商議後,決定任命桂勇為右參將,統領團營西官廳的三千人,並調集河間游擊將軍劉寶所部兵馬以及保定、定州等地的達官子弟總計三千人前往防禦。同時,發放太僕寺的銀子三千兩作為賞功之用,並從太倉撥出四萬兩銀子交給戶部主事負責籌措軍餉,而張鰲山則負責記錄戰功。不久,張鰲山上奏朝廷,稱翻譯官程理、聶勇與朵顏夷人相互勾結為非作歹,明武宗下詔逮捕並審理程理等人。此外,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朝廷還規定今後翻譯官每年更換一次,並將此作為定製。幾日後,六科給事中安金等人上奏朝廷,指出朵顏、福余、泰寧三衛的酋長花當等人多次肆意侵擾邊境,並彈劾鎮守薊州的總兵官遂安伯陳鏸驕橫無知且不懂兵法,太監蔣廷玉、都御史王倬、鎮守太監王欣在應援時策略失誤,兵備副使王玹在訓練士兵時方法不當,都御史陳玉在提督時不夠周全。他們建議應對這些官員進行追究和處罰,請求將陳鏸逮捕審問,將蔣廷玉、王欣、王倬罷免官職,將王玹降職調離,對陳玉進行嚴厲責備,並命令張鰲山進行查勘。
九月,張鰲山上書彈劾太監王忻、都御史王倬、總兵官陳鏸、指揮孫世忠、李鎮、陳棠、薛昂等人因失職導致事態惡化,請求將他們逮捕治罪;同時指出指揮焦潤、鐘傑雖有過失但功勳可抵其罪,建議免予追究;至於有功官軍如蕭雲等人在戰鬥中陣亡,高鑾等人則應查實後給予優厚撫恤。兵部經過審議後,上奏明武宗,得到批覆如下:“焦潤、鐘傑按所議不予追究,孫世忠罰扣三個月俸祿,李鎮兩個月,陳棠等人則逮捕審問後再行上報;對於高鑾的兒子或孫子,應升一級並世襲其職位;蕭雲等人的戰功需核實後立即予以升遷和獎賞。”接著,張鰲山又上奏說:“會同負責提督邊務的侍郎陳玉、巡撫都御史王淖、鎮守太監王忻、呂安、兵部員外郎陳簧、兵備副使王鉉、參將葉鳳儀等人共同修繕了邊牆一萬八千四百三十四丈,請求對王倬予以升遷,對王忻等人進行獎賞以表彰其勞苦。”兵部經過討論認為,修繕邊牆並無直接升職的先例,但應適量給予獎賞。最終明武宗下旨:“王倬等各升俸祿一級,王忻及張鰲山等人各賞賜銀兩十兩、文綺二匹以示嘉獎。”十月,朵顏三衛的夷人多次侵擾邊境,提督侍郎陳玉等人率領軍隊前後共斬殺敵寇五十二人,並奪取戰馬一百六十多匹。張鰲山經過核實後上報了此事,並彈劾了指揮使谷永昌等人因失職而釀成的罪過。十一月,明武宗命張鰲山負責提調南直隸地區的學校事務。
正德十一年(1516年)二月,在寧王朱宸濠的指使下,張鰲山上疏彈劾右都御史俞諫,俞諫便趁機請求退休。
正德十四年(1519年)六月,吉安知府伍文定及提督南贛、汀州、漳州軍務的都御史王守仁起兵討伐朱宸濠。張鰲山積極回響,聲討朱宸濠的罪行。在此期間,許多重要的檄文、奏章以及文書的起草都出自他手。
正德十五年(1520年)十一月,朝廷下令抓捕了張鰲山,將其押入錦衣衛監獄。張鰲山還是考生時,曾被朱宸濠召見,朱宸濠對他很滿意,之後張鰲山常常收到朱宸濠的饋贈,無法拒絕。王守仁因他平定朱宸濠的功勞,曾上疏為他辯護,認為他勤勞有功,但賞罰卻如此不公。同時,鄒守益、王思等人都辭去了自己的獎賞來推薦張鰲山,但這些請求都沒有得到回應。
正德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明世宗下詔追論平定江西朱宸濠叛亂的功勞,將張鰲山官復原職。

歷史評價

王守仁:御史張鰲山、伍希儒、謝源等,諸人臣今不能悉數,其間或催鋒陷陣,或遮邀伏擊,或贊畫謀議,監錄經紀。雖其平日人品,或有清濁高下,然就茲一事而言,固亦鹹有捐軀效死之忠,劾力勤王之績,所謂同功一體者也。(《辭封爵普恩賞以彰國典疏》)

軼事典故

張鰲山在江北擔任提學之職時,曾以《馮婦善搏虎》為題目讓士子們作文。徐州有一位士子寫道:“馮婦,雖為一介婦人,卻具備搏虎的勇氣與能力。不僅如此,她還十分擅長此道。那么搏虎究竟是怎樣的行為呢?是緊扼住老虎的咽喉,斬斷它的頭顱,剝下它的皮,然後將其投入五味調料中烹煮而食,這難道不是一件美事嗎?”

人際關係

祖父:張敷華,字公實,號介軒。
兒子:張秩,字以敬,號鳳林,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舉人,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以安福民籍登第三甲第八名進士。選庶吉士,授翰林檢討,進編修,與修《世宗實錄》。

主要作品

張鰲山撰有《南松堂稿》。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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