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顒

張顒(1008-1086),字仲孚,桃源(今屬湖南)人。仁宗慶曆六年(一〇四六)進士(明嘉靖《常德府志》卷一六)。嘉祐六年(一〇六一),為江南東路轉運使(《沈氏三先生文集·長興集》卷二一《萬春圩圖記》)。神宗熙寧三年(一〇七〇),以湖南路轉運使知鄂州(《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一五),中散大夫、致仕上輕車都尉、南陽開國伯、食邑八百戶賜紫金魚袋。

基本介紹

  • 本名:張顒
  • 字號:字仲孚
  • 所處時代:嘉祐六年
  • 出生地:桃源
  • 出生時間:1008
  • 去世時間:1086
  • 性別:男
簡介,四庫提要記載,古今圖書集成記載,史海鉤沉,探尋張顒:,

簡介

四庫全書子部有《玉照定真經》一卷,張顒注。有關張顒之身世一直是個謎。四庫全書編撰者說:《永樂大典》舊本題晉郭璞撰,張顒注,張顒亦不知何許人,疑書與注文均出自張顒一人之手,而假名於璞以行。余嘉錫著《四庫提要辨正》也未涉及此書。《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有《玉照神應真經》(郭璞正文,徐子平注)。
既然已經有“張顒亦不知何許人”的結論,考證張顒,確實是個難題。但由於《玉照定真經》在命理學史地位非常重要。流傳至今的納音法算命書主要有《李虛中命書》和《玉照定真經》兩本。如果能把張顒的歷史查找出來,對於命理學史研究尤為重要。

四庫提要記載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一百九 子部十九
《玉照定真經》一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晉郭璞撰,張顒注。考《晉書》璞傳,不言璞有此書。《隋志》、《唐志》、《宋志》以及諸家書目,皆不著錄。惟葉盛《綠竹堂書目》載有此書一冊,亦不著撰人。蓋晚出依託之本,張顒亦不知何許人。勘驗書中多涉江南方言,疑書與注文均出自張顒一人之手,而假名於璞以行。術家影附,往往如此,不足辨也。其書世無傳本,僅元、明人星命書偶一引之。今檢《永樂大典》所載,首尾備具,猶為完帙。雖文句不甚雅馴,而大旨頗簡潔明晰,猶有《珞琭子》及《李虛中命書》遺意,所言吉凶應驗,切近中理,亦多有可采。如論年儀、月儀、六害、三奇、三交、四象之類,尤多所闡發。惟推及外親女婿,以曲說穿鑿,不免牽強附會耳。蓋舊本相傳,要有所受,究非後來杜撰者所能及。故錄而存之,以備星命家之一種焉。

古今圖書集成記載

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笫565至630卷?星命部 匯考一即是《玉照神應真經》(郭璞正文,徐子平注)

史海鉤沉,探尋張顒:

蒐集了如下資料,據此基本可以確認《玉照定真經》的注者張顒就是宋朝的張顒。
首先,張顒(1008-1086)的時代大六壬非常流行,《宋史》楚衍傳載皇祐三年(1051年)仁宗皇帝宣楚衍以占陳貴妃六甲,《宋史》、蘇轍《龍川別志》等載北宋徐復少時學六壬的故事(見:北宋著名術數家徐復的傳記(文/李守力)),而《玉照定真經》原文多用六壬之語(如功曹從魁天罡神後朱雀白虎六合天后之類),六壬理論此時早已成熟,四柱八字由於理論非常高深(韓愈撰《李虛中墓志銘》曰:“其說汪洋奧美,關節開解,萬端千緒,參錯重出。學者就傳其法,初若可取,卒然失之。星官曆翁,莫能與其校得失”),尚未深入人心,以六壬釋命理,便於流行其說也。用已經流傳開的成熟的六壬理論注釋高深的四柱理論,只能是當時的首選。所以也有版本稱《大六壬玉照定真經》。
其二,張顒愛好術數之學,常與山僧方士交往:“公天資忠厚,接人以誠,自少淡於名利,修真養形與方外士為忘形交。及退歸也,終日默坐,其心休休然,絕口不道世事,唯山僧野隱,相與嘯詠於泉石之間,斯蓋樂內之君子也”(見《張顒墓志銘》)。
張顒結交的朋友中還有神醫,用針治好了老母的失明:“金紫公喪,永嘉郡太日撫諸孤以泣。既久失明,公與其弟晨夕侍奉,願以身代。後遇異人,以金針挾之,明遂如初,見二子朝服侍旁,抱持以泣,人以為兄弟孝感之至”(見《張顒墓志銘》)。
張顒晚年註解了大量的經術之書:“公博通經術,深識治本,尤工於詩,格致平淡,瀟灑有唐人風趣。晚年著書,手不釋卷,有《春秋傳》、《易》、《老子》、《論語》、《陰符經》、《孟子》訓解數萬言藏於家”(見《張顒墓志銘》)。
張顒的性情愛好連神宗皇帝也很清楚,“上批:‘聞顒母老,罕出巡,性亦好靜......”(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十五 熙寧三年(庚戌,1070年))
張問寫的《張顒墓志銘》中,雖然沒有具體說張顒注過《玉照定真經》,但流傳至今的《玉照定真經》明說是張顒所注,此絕非空穴來風。筆者以為《玉照定真經》原文並非張顒所著,而是他結交的某術士的算命口訣,該口訣也許就是李泌收藏的《天陽訣》《銅鈸要旨》之類的遺存。四庫全書說《玉照定真經》“多涉江南方言”,而張顒即江南人也,其晚年不能遠遊(神宗曰:罕出巡),結交之方士必江南人居多,所以原文“多涉江南方言”就不奇怪了。所以張顒注《玉照定真經》的可能性極大。
1976年,湖南常德河洑鎮出土張問撰《宋故中散大夫致仕上輕車都尉南陽縣開國伯食邑八百戶賜紫金魚袋張公墓志銘》(簡稱《張顒墓志銘》),經過考證,墓主人是張顒。(因為此文載於《全宋文》第48冊)全文如下:
宋故中散大夫、致仕上輕車都尉、南陽開國伯、食邑八百戶賜紫金魚袋張公墓志銘
通議大夫、給事中、上柱國、賜紫金魚袋張問撰
朝議大夫、試尚書戶部侍郎、柱國、賜紫金魚袋趙瞻書
朝議大夫、試戶部尚書、上護軍、賜紫金魚袋李常篆蓋
公諱顒,字仲孚,其先金陵人。七世祖遭楊行密亂,避地荊湖,故今為武陵人。曾祖喜、祖惠皆潛跡不仕。父儼,以公與其弟戶部侍郎頡貴,累贈金紫光祿大夫。數世義居荊湖,稱為睦族。公幼而孝謹,攬卷慨然有憂天下心。時唐質肅公為武陵尉,一見奇之,勸就大敵。既試國子,一上中景祜元年乙科。調澧州軍事推官,百姓安之,乞留者眾數千人。會有告建寧大姓李氏為巫蠱殺人者,李族訴冤於朝,朝遣知雜按治,鍛鍊如章,李飲章自誣。公為條具其理。詔使既悟,獄成以活冤,受賞加等,然公不自以為己功也。用薦監澧州酒稅課,登改大理寺丞,知潭州衡山縣。部中有蘭方,因章獻時籍中人得見,賜號養素先生,送南嶽山。方籍貴勢擾人,擅伐紫霄峰,公詰之日:“壽山著令,禁挾斧以人,今旦旦伐之,於國家非福。”方遽斂跡。丁金紫憂,哀毀過制。服除,三司薦公知通州靜海縣事兼監都鹽倉加承奉郎。縣占郡官圭鹵田,地不可耕,歲責亭戶分輸,公知非便,悉蠲之。守悴怒亟,中公以苛事。時忠獻韓公鎮淮南,知其狀,為直之。通州白天聖中為海潮所侵,公相地勸民築堤百餘里,以捍海潮,又引揚子江潮以溉田,民實賴之。詔名其堤日“清乾堤”,改殿中丞,通判潭州加騎都尉。公伸屈解危免死者眾人,名之日“及時雨”。轉屯田員外郎,知雅州。雅介吐蕃雲南之境,貢久不入,公諭酋首以忠順,即羅拜伏辜,願歲售馬於郡。宣徽程康穆公鎮成都,朝廷議開雕門路,以來馬湖之馬,委程經畫。公按地誌,雕門逼戎界,而馬湖實無駔駿,通之非便。程誠公謀,即以聞上。未幾,邊奏吳賊欲以良馬炫蜀人,冀得通道直趨秦隴。頃之,朝廷因召程公人樞府,議者謂程公之用,公有力焉!宮保張公知成都府,薦治行為一路最。既歸,民繪象以祠。遷都官員外郎,知袁州加朝奉郎,改五品服,以薦除三司判官,改祠部郎中加上騎都尉,充開封府判官。異時三獄禁繁,囚經旬慮始結,往往淹系多瘠死者,公白尹:“非死罪,獄成即決”。先是,慈聖光獻太皇太后,旬賜囚食五百人為率,至是才五分之一,方知由公言所致。仁宗皇帝以此宣諭執政,尋除江東轉運使,改刑部郎中加輕車都尉。英宗登極,遷兵部郎中加輕車都尉。李氏據江南,時太平州蕪湖有圩廣八十里,圍田四萬頃,歲得米百萬斛,其後圩廢,地為豪姓所占。公見其利,募民之願田者,築堤於外,以捍江流,四旁開閘,以泄積水。自是,歲得米八十萬,租人官者四萬,民仰其利,名之日“萬春圩”。熙寧八年,神宗皇帝下其事於江東,令會其數,轉運使毛杭具以實聞,即欲追賞,會執政有不悅者,乃已。發運楊使佑奏:“宣州有久廢百丈圩,廣袤與萬春圩等,願下本路修築。”詔許之。公時為轉運使,與其佐謝景溫實董其事,部吏有宰相弟欲從役者,公與謝議日:“方為民興利,而以勢家預之,人豈不謂我等有希賞心耶!”即拒之。圩成,公代去。江淮大水,州縣啟閉不以時,閘破圩決,諫官疏其事,有旨遣使按之。使至,迎諫官意,風民歸罪於圩。民噪于田,日:“圩之為利,願與子孫保之;江漲失閉,州縣過也,圩則何罪?今可亟完,何至廢耶!”使競以為非便奏之。公坐是,謫知峽州,後知江寧府。彭思永使者、孫直言,今樞密范公、沈立、張芻、王皙交章辨直,事雖不下,時論美之。神宗登極,轉太常少卿,加南陽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移知鄂州。公以母永嘉郡太君高年,懇求便郡,詔徙知鼎州。未到,除湖南轉運使,公辭章累上,不得免。會衡寇盤知諒,殺掠鄰郡,一境騷然。朝廷以公比在湖南威愛素著,詔促疾馳督捕。寇聞公來,霄遁出境。歲荒民飢,公大發廩以賑之。時潭帥便宜黥戮,百姓駭之。公疏其不法,論列於朝,請自今雖軍伍犯令巨蠹者,安撫司得從權施行。於是民始免濫刑矣!請郡復知鼎州,未視事,丁永嘉郡太君憂。服除,以誥然有謝事志矣!親里勉之,強復赴朝。王荊公方登庸,紛更法令。時郡國大旱,京師特甚,公往見之,語及主上精誠禱請之意,荊公日:“此殆天數也。”公徐語日:“今天下困於苗、役、市易,民口嗷嗷,又屢起大獄,亢旱之災,當由變法所致;若亟復祖宗舊章,雨立至矣,何專歸之數耶?”公歸謂之弟日:“吾適見丞相,道吾心中平昔所欲言者,丞相有不懌色;然其人好道樂善,若退而審思,萬一見聽,為民福不細也!”翊日,除三司判官,人知公資任已高於是,廷議紛然,旋改判太堂寺兼禮儀事。一日,丞相韓康公,見神宗於便殿,問今之循吏,韓以公為對;神宗詔賜,溫諭甚厚,且日:“聞卿樸厚愷悌久矣!”賜三品服。尋求補郡,乃出知荊南,加朝散大夫。未幾,求提舉洪州玉隆觀以歸,加開國子,食邑六百戶。二年,又乞致仕,朝廷從之。會行官制,授朝議大夫。今上登極,遷中散大夫,進封開國伯,食邑八百戶。元事占元年五月二十六日,以疾安坐正寢而逝,享年七十有九。公天資忠厚,接人以誠,自少淡於名利,修真養形與方外士為忘形交。所至興學校,教養士子為急務。及退歸也,終日默坐,其心休休然,絕口不道世事,唯山僧野隱,相與嘯詠於泉石之間,斯蓋樂內之君子也。金紫公生平好施,周恤內外,公每順承其志,愉愉如也。金紫公喪,永嘉郡太日撫諸孤以泣。既久失明,公與其弟晨夕侍奉,願以身代。後遇異人,以金針挾之,明遂如初,見二子朝服侍旁,抱持以泣,人以為兄弟孝感之至。公博通經術,深識治本,尤工於詩,格致平淡,瀟灑有唐人風趣。晚年著書,手不釋卷,有《春秋傳》、《易》、《老子》、《論語》、《陰符經》、《孟子》訓解數萬言藏於家。熙寧中新貴人,公多自微時數加慰薦,既而翩翩立朝右,人以為公有知人之鑑雲。夫人周氏封永安縣君,先公四年而卒。男三人,長日慶孫,次曰僧孺,皆早天。次晦澧州澧陽縣尉,棄官侍養十餘年,有孝行,以公薨,例初等職官。女三人,長適朝請郎林愈,封崇德縣君;次適承直郎黃君陳,封長安縣君;次適長沙縣尉陳閏。孫男二人,元珍、元永,太廟齋郎。女孫四人,長適郊社齋郎李孝遠,餘尚未行。以元j右二年九月十一日,葬公於鼎之武陵縣耆閣山與元夫人合柑。遠日有期,公之外孫婿、宣德郎王博聞,狀公之行事,求銘於余。問公及其弟侍郎游且舊矣!方熙寧初,朝廷要路美官,皆新進少年;公與余及張君宗益友善又同姓也,日為三老之會,賦詩飲酒,相與爭先為林下翁。後陳秀公聞之,乃與榜中之舊,合為九老。時余自謂朝夕人也,豈意諸公先逝,而公又繼之,使余塊然!尚見公之孤哀求余銘,悲可勝耶?乃為之銘日:
桃源之張 來自建業 鄉以孝聞 累世族合
鼎有顯名 自公則多 教其弟學 繼中甲科
妙年試吏 如老習事 至於白首 亦若初筮
衡陽元豐 通潮懷襄 公作廣圩 公而忘私
陰德在人 有相知公 才未及究 燕坐示終
余與公友 武陵之原 壽山幾童 築堤捍海
民實利之 時則齟齬 豈止二三 日古循吏
掛冠以歸 年七十九 人號三張 耆閣之崛
吁嗟後令 引江灌田 有志不就 苦言醫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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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古所悲 逢彼之怒 自北而南 模厚愷悌
與世忘機 斯謂之壽 公也則亡 皎如日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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