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開勝(10·25蘭州女孩被性侵案蒙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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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開勝,重慶人,10·25蘭州女孩被性侵案蒙冤者。

2015年10月25日的清晨,蘭州新區一名10歲女孩在學校附近一塊玫瑰地遭到一陌生男子的性侵害,經被害人指認是常在其家小賣部打麻將的張開勝。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由此認定張開勝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將其刑拘。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在法院未當庭宣判後的第三天,張開勝強姦案出現重大反轉:因另一起強姦幼女案被抓獲的余碎虎已查出是該起強姦案的真兇;7月1日,張開勝被蘭州新區公安局予以釋放。至此,張開勝被無辜關押看守所244天后,無罪釋放。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總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開勝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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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張開勝系重慶人,父母早亡,一直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案發前一直在被害人家的四墩村幫人蓋房子,平時無事會來李虎家裡開的小賣部打麻將。由於噪一口四川話,四墩村人都誤以為他是四川人。

個人生活

大哥:張開奎

人物事件

案件經過

2015年10月25日的清晨,蘭州新區一名10歲女孩在學校附近一塊玫瑰地遭到一陌生男子的性侵害,經被害人指認是常在其家小賣部打麻將的張開勝。

案件處置

被刑拘
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由此認定張開勝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將其刑拘。2015年11月1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在張開勝招供的當日進行了立案偵查,並對他採取了刑事拘留強制措施,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
批准逮捕
2015年11月12日,皋蘭縣檢察院以涉嫌強姦罪批准逮捕張開勝,並出具附條件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要求偵查機關將被害人身上及犯罪現場提取物與犯罪嫌疑人進行DNA比對。
開庭審理
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其辯護人李釗強律師作有罪辯護,法院未當庭宣判。張開勝庭審後稱,檢察院一開始提審的時候,他否認這件事情,第二次提審承認了,是因為他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所以開庭的時候,他完全放棄了,只說自己是初犯、偶犯,希望法庭能判得輕一點,能早點放出來。張開勝就這樣成了強姦犯。
出現重大反轉
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但在法院未當庭宣判後的第三天,張開勝強姦案出現重大反轉:因另一起強姦幼女案被抓獲的余碎虎已查出是該起強姦案的真兇。
撤回起訴
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審查相關證據後,於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總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簽署賠償補償協定
張開勝被釋放後,為了平息輿論,安撫張開勝及其家人,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定:魏永斌和另外兩個涉案民警馬甄、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給張開勝賠償了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要上訪和(媒體)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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