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寶富(廊坊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

張寶富(廊坊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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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寶富,男。曾任中國地市報研究會會長、廊坊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

2020年1月,文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張寶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涉案贓款依法予以收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寶富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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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報業融合創新聯盟理事長、中國地市報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廊坊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
2018年6月-中國地市報研究會會長、廊坊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9年6月,據廊坊市紀委監委訊息:廊坊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張寶富(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據河北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廊坊日報社原黨委書記、社長張寶富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寶富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文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起訴。

依法宣判

2020年1月,文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張寶富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涉案贓款依法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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