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龍為張家口市崇禮縣移動公司司機,因2008年6月21日在南新街橋下勇救兩名落水女童的義舉,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其未留姓名悄然離場的事跡經媒體報導後引發社會廣泛讚譽,體現了捨己為人的崇高品質。2009年5月,該事跡還作為道德模範候選案例被進一步宣傳。
基本介紹
- 職業:張家口市崇禮縣移動公司司機
- 榮譽稱號:河北省見義勇為英雄
- 榮譽授予時間:2009年1月
- 事跡時間:2008年6月21日
- 事跡地點:南新街橋下游60米處
見義勇為事跡
榮譽表彰
- 2009年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授予“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
- 2009年1月16日:在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表彰決定中,張宏龍作為18名受表彰者之一,被授予“河北省見義勇為英雄”榮譽稱號。
- 2009年5月:入選河北省第二屆全省全國道德模範候選人名單,事跡作為精神文明建設典型案例被推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