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技術貸款

引進技術貸款是臨時周轉貸款的一種。凡是開展對外加工裝配業務、中小型補償貿易,用自有或借入外匯引進國外技術和設備的現有企業所需國內配套資金,以及引進產品未生產前,支付技術轉讓費所需周轉資金,在自有資金不足時,可向建設銀行申請引進技術貸款。

貸款使用範圍,限於進口設備的從屬費用和安裝工程分交在國內製造的設備、以及調整工藝、改革原有設備、添置必要的國內設備和改造原有廠房的少量土建工程,支付技術轉讓費。
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建設期較長的項目,不超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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