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旅遊局

延安市旅遊局

延安市旅遊局是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延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方案》(延市發〔2010〕6號),設立延安市旅遊局(延安市外事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延安市旅遊局
  • 性質:政府機構
  • 隸屬:延安市人民政府
  • 成立時間:2010年
主要職責,主要機構,政秘科,規劃項目科,行業管理科,宣傳教育科,外事僑務科,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省旅遊和外事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旅遊和外事僑務工作的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督查。
(二)制定全市旅遊和外事僑務工作的發展目標,編制旅遊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 組織實施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對外宣傳和市場促銷;負責全市旅遊資源、客源市場的普查和調研;編制全市旅遊業開發項目,指導旅遊資源的規劃和開發;負責申報和管理全市重大旅遊投資項目;指導旅遊統計和信息發布。
(四) 管理全市旅遊市場,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旅遊行政執法工作,查處旅遊違法行為,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 協調管理全市假日旅遊。
(五)負責全市旅遊景點(區)質量等級評定的初審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組織實施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承擔外事綜合協調;負責全市國際和國內旅行社的初審、申報和年檢工作;監督全市涉外單位執行對外政策情況;負責涉外飯店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的審批及申報;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六)負責管理市內外國專家、留學生、中外合資企業中的外籍人員;會簽和辦理全市出國團組和人員的有關手續;依照國家外事政策處理涉外事件。
(七)指導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對外友好往來,指導市友協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僑務項目、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及公益性捐贈工作。
(八)制定全市旅遊從業人員和涉外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主要機構

政秘科

負責機關黨政日常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籌辦及會議決定的督辦;負責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協調機關各科室及系統各單位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信息、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機關及系統機構編制、人事勞資、財務報賬、國有資產監管和機關後勤管理;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和黨風廉政建設;承辦機關及系統幹部考核和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

規劃項目科

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和旅遊市場的調研;提出旅遊資源的規劃開發意見;負責旅遊項目的編制、審核、報批和招商引資;指導旅遊景區(點)等級劃分評定的初審和上報;引導度假休閒; 管理旅遊項目庫。

行業管理科

擬訂全市旅遊市場管理規定和旅遊行業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旅遊涉外飯店的星級評定和申報工作;負責全市國際、國內旅行社的初審、報批和年檢;負責全市旅遊經營許可證的核發,依法管理從業人員;負責旅遊行業服務質量檢查、服務技能檢查和技能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綜合協調、應急救援和旅遊保險工作;申報境外單位和個人在我市設立的旅遊機構;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協調管理全市假日旅遊。

宣傳教育科

(政策法規科)
組織研究全市旅遊發展戰略;擬訂全市國際、國內旅遊市場開發規劃和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全市旅遊對外宣傳和促銷;指導旅遊商品、紀念品的開發;負責旅遊業的調研,對存在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指導全市旅遊業的統計。編制全市旅遊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旅遊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和導遊人員的資格證、上崗證、技術等級證的核發;負責組織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對外交流;指導旅遊業經濟體制改革和法制建設;監督旅遊法規的執行情況;承辦行政複議和應訴事項,提供旅遊法規和相關方面的諮詢服務;負責紅色旅遊和鄉村旅遊。

外事僑務科

監督本市涉外單位執行對外政策情況;負責對本市外國專家、留學生、中外合資企業的外籍人員進行管理;指導來訪的黨政來賓以及進行各種公務活動的外交團體和個人接待工作;負責會簽和辦理全市出國團組和人員手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涉外事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對外友好往來;承擔締結友好城市的聯絡、籌備工作及民間對外交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僑務項目、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及公益性捐贈;擬訂全市涉外人員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副主任)3名;科長5名,副科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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