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吳川輪姦案

廣東吳川輪姦案

2013年5月7日凌晨時分,14歲女生柯某在湛江吳川市慘遭12名惡徒劫持輪姦。受害人案發時剛滿14周歲,雖然不是幼女,但其性器官、身心尚未發育成熟,被如此多人多次輪姦,對其身心、精神等方面造成嚴重傷害,案發後患有創傷後應激性障礙精神病,現惡徒全部落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吳川輪姦案
  • 時間:2013年5月7日
  • 地點湛江吳川市
  • 事件:柯某慘遭12名惡徒劫持輪姦
事件回顧,砸車場景,警方訊息,事件後續,嫌犯供述,疑犯落網,終審量刑,

事件回顧

2013年5月7日17時28分,微博用戶@吳川聯合論壇發布微博稱:當日23時左右,一15歲女子在廣東湛江吳川江心島橋頭被約10個青年圍住,其騎行的機車被直接推下江。該女子隨後被這批青年挾持到覃巴進行輪姦。據知情人稱,受害人柯某在北京一所學校讀書,5月初日回家探親,沒想到會遭此厄運。

砸車場景

砸車場景恰被當地一市民拍到。從網傳視頻中看到,多名男子試圖將一輛被砸機車抬起扔入河中,扔了兩次才成功。隨後,這些人分乘多輛機車逃離,時間前後不到一分鐘。隨後,又有網友上傳了警察打撈被砸車輛的圖片。

警方訊息

此案引起湛江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湛江市常務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張榮輝專門對此案作出批示。廣東湛江警方8日晚向媒體通報稱,5月7日凌晨07分,吳川市梅錄派出所接報稱,當地一名14歲少女柯某在吳川市區被劫持到郊外強姦。接報後,梅菉派出所快速反應,立即組織力量展開偵查,當天凌晨3時許,抓獲其中一名17歲犯罪嫌疑人董某(吳川市人),受害人柯某也安全回到家中。經初步審查,董某對強姦柯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該案正在抓緊審理中,其涉案人數及相關情況尚在偵查中。
廣東吳川輪姦案

事件後續

2013年5月8日上午,受害人父親柯某取表示,其女兒2013年15歲,在北京一所學校讀中專,2013年5月4日回家,沒想到會出事。柯某說,機車被砸並扔入河中後,其女兒又被帶到離案發地點5公里遠的地方被強姦,“強姦者用布蒙住了我女兒的頭,10人參與了作案,其中有一個是我女兒的朋友。” 案發後,經過2個多小時的搜尋,親友在覃巴,即吳川市第二中學後面的樹林裡找到小柯,她的精神受到很大傷害,白天不想吃飯,晚上睡覺會突然呼救。小柯父母今天專程帶她到湛江市區醫院,進行心理治療。
2013年5月8日中午,就上述案件致電梅菉派出所。接電話的民警表示,會立即將有關情況匯報給吳川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柯主任。隨後,柯主任表示,梅菉派出所還沒將案件材料報上來,“案情報上來後,要請示湛江市公安局才能發布。”
2013年5月8日下午,一警員稱,確實還沒有向吳川市公安局匯報書面材料。已有一名嫌疑人被抓,其他嫌疑人還在抓捕中,至於有多少人參與作案,則不方便透露。

嫌犯供述

湛江吳川市14歲少女阿瀅遭到約10名男子挾持輾轉三地輪姦案有最新進展,初查有八名犯罪嫌疑人涉案,均為未成年人。當地警方已經抓獲五名嫌疑人,其中一人系投案自首,三名嫌犯正在全力追捕中。
已有包括主犯董某在內的五名犯罪嫌疑人落網。經審訊,五名犯罪嫌疑人對毆打阿瀅、李某華,砸爛二人騎行的機車並將車拋下江,然後強姦阿瀅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八名犯罪嫌疑人均為輟學的未成年人,其中年齡最大的17歲。他們是酒後路上偶遇,系臨時糾合,臨時起意。
據嫌犯供述,2013年5月6日23時35分左右,這夥人一行8人在吳川市梅菉街道江心島橋上截停一輛黑色山葉機車,該機車由柯姓男子駕駛,車上載有李某華及阿瀅。八人毆打阿瀅、李某華後用防盜鎖砸爛機車,並將車拋下江,然後強行將阿瀅拉上另一輛機車往沿江路方向逃走。在離砸車地約五公里的海邊僻靜處,八人將阿瀅輪姦。作案過程中,由於附近有機車聲響,阿瀅被拉至另一個更偏僻的地方,再次被數人折騰。其後,由於聽到有腳步聲,犯罪嫌疑人再次更換地點,在第三個地方對其施暴。

疑犯落網

2013年5月15日從廣東湛江警方獲悉,2013年5月7日凌晨時分,14歲女生柯某在湛江吳川市慘遭8名惡徒劫持輪姦,經當地警方縝密偵查和全力追捕,至15日,12名涉案疑犯已全部落網。目前,所有涉案人員全部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2013年5月15日上午,柯某的母親葉女士稱,案發至今,她女兒精神萎靡,什麼人都不想見,也不想說話,情緒很不穩定,白天茶飯不思,夜裡睡覺會突然呼救,精神障礙嚴重。醫生說,必須接受心理治療,葉女士還說,到目前為止,只有一名犯罪嫌疑人家屬輾轉給了人民幣5000元,當作治療費。因為女兒被診斷出應激性精神障礙,需在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接受進一步治療,她夫妻倆和女兒只好寄居在湛江親戚家裡,以節省費用,家屬只好日夜要輪流看護,並加以開導、勸解。目前,柯某正在湛江某醫院接受深度心理治療,以防病情出現惡化。

終審量刑

2013年5月7日,14歲少女柯雯在吳川市江心島遭12名青少年擄走並強姦。去年6月11日,吳川市法院對12名案犯作出一審判決,主犯董某犯尋釁滋事、搶劫、強姦三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主犯陳某僧犯尋釁滋事、強姦罪,判有期徒刑五年九個月。其他10名案犯被認定犯強姦罪,其中7人被判不同程度的有期徒刑並緩刑。對此,柯雯家屬表示不滿,特別是對其中7名案犯最終被判緩刑表示無法理解,並請律師申請抗訴。
吳川市檢察院也認為,受害人案發時剛滿14周歲,雖然不是幼女,但其性器官、身心尚未發育成熟,被如此多人多次輪姦,對其身心、精神等方面造成嚴重傷害,案發後患有創傷後應激性障礙精神病,遂在去年6月18日,以吳川市法院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不當為由,向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事隔將近兩年,今日上午,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吳川市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終審宣判。對比一審判決,案件中的5名犯罪嫌疑人判刑有所加重。
其中主犯董某量刑由一審的12年有期徒刑增加到14年;陳某僧由5年9個月加重為9年。對於受害人家屬強烈提出異議的另外幾名被告,量刑也分別有大幅度增加。其中,被告人陳某東被判有期徒刑7年,其一審被判4年7個月;康某豪被判有期徒刑5年8個月,一審被判4年3個月;歐某斌被判有期徒刑5年,此前被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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