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縣城鄉建設局

廣平縣城鄉建設局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起草有關城鄉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政策、規章、發展規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平縣城鄉建設局
  • 性質:政府機關
  • 職責:負責縣城規劃管理有關工作
  • 所在地:廣平縣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二)負責縣城規劃管理有關工作,辦理規劃有關手續,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負責縣城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對縣城建設和縣城管理進行監察,行使城建監察職能,協調縣城容貌綜合整治工作。
(四)參與項目建設的選址定點,負責工程報建及建設檔案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工程造價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規章制度。
(六)對工程建設實施階段進行監管,監督建設程式的執行,監督管理有關工程建設勘察、設計、施工招投標;負責工程契約備案管理;負責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程和市政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綜合管理全縣建築市場。負責工程勘察設計、建築安裝、裝飾裝修、建築監理等行業管理。
(七)負責指導全縣村鎮規劃的編制、實施和管理,所有鄉鎮規劃範圍內“一書三證”發放,組織指導全縣集鎮和村莊的建設和管理。
(八)研究制訂本縣建設局各行業的發展規劃,編制縣城建設資金使用計畫安排和資金籌措、管理工作,徵收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牆體改造節能費、門前環境衛生清掃服務費、市政基礎設施配套費和臨時占地費;指導縣城排水、供熱、燃氣、市容、環衛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指導縣城用水、節水工作。
(九)貫徹執行有關房地產市場和房地產業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負責全縣房地產業行為管理;負責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工作;負責和管理城鎮房屋拆遷;負責城鎮住宅建設;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等。
(十)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綠化的行業規劃、管理;負責縣城規劃區內綠地規劃審核、綠化方案的審查和占用綠地、砍伐樹木的審批工作。
(十一)制訂建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科技論證、科技開發和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制訂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會同有關部門抓好職業教育和培訓。
(十二)綜合管理全縣各類建築的抗震設防和抗震防災工作。
(十三)指導建設系統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
(十四)參與建設行政立法工作,負責建設系統的普法、培訓和行政執法證件的審報、發放和管理,以及建設系統的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五)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縣牆體材料革新、建築節能、粉煤灰綜合利用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建設行業企業事業單位、中介組織相關資質、許可證審報、發放和管理工作。
(十七)管理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勞資、人事、財務及行政事務。
(十八)負責人民防空工作。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承辦縣人大、縣政協建議、提案事宜。

內設機構

廣平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
責組織協調機關辦公、對外聯絡和政務接待;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文印、資料和信息報導工作;負責督查、催辦和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與協調;負責綜合協調全局的業務工作;負責機關的行政後勤管理、安全、保衛和值班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完成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負責局機關各項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項目及各項服務項目的審批。
(二)環衛股
負責縣城的道路清掃和環境衛生工作;負責對縣城內建築垃圾、拆遷工程渣土、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理工作;參與新建和改建環衛基礎設施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監督環衛基礎設施項目與主體工程“三同時”制度的落實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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