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32號)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32號)》是由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於2022年4月9日發布。具體內容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32號)
  • 發生時間:2022年4月9日
根據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決定自2022年4月9日起對全市部分區域實施分級分類防控措施。現將具體事項通告如下:
  一、三元里大道1109號、1111號、1115號劃定為封控區,管理措施按照附屬檔案1執行,並將根據疫情發展形勢對封控區進行動態調整。
  二、黃石西路—黃石東路—雲城西路—齊富路—雲城東路—金信路—大金鐘路—廣園中路—下塘西路—童心路—京廣鐵路—環城高速—西槎路—石槎路區域劃定為管控區,管控措施按照附屬檔案2執行。
  三、越秀區礦泉街道、流花街道、登峰街道除劃入管控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劃定為防範區,防範區措施按照附屬檔案3執行。
  白雲區除上述區域外的其他全部區域劃定為防範區,管控措施按照《廣州市白雲區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強化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執行。
  四、全市其他區域嚴格落實掃碼、測溫、查驗行程碼等常態化防控措施,減少人員集聚,廣大居民民眾科學做好個人防護,做到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勤洗手、測體溫。
  五、各區、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堅持黨建引領共建共治共享,維護社會穩定。組織做好生活物資保障,確保民眾生活必需品不停供、不斷檔、不脫銷,組織做好交通運力保障,確保民眾必要出行需求。
  上述分級分類區域範圍根據疫情進展、防控需要進行動態調整,居民民眾關於生活、醫療、物資、心理關愛等需求可撥打12345進行反映。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屬檔案:1. 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區管理措施
  2. 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區管理措施
  3.新冠肺炎疫情防範區管理措施
  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4月9日
  附屬檔案1
新冠肺炎疫情封控區管理措施
  一、實行封閉管理。相關區域的小區、社區、路段設立卡口,僅保留少量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普通社會車輛禁止通行。生活物資保障車輛統一規範管理,按需便捷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報社區管控專班統籌安排,出入時規範防護,嚴格消毒。
  二、嚴格管控措施。停止區域內的所有商貿服務,娛樂場所、餐飲、商鋪、民眾性健身文化活動場所等全部停業。
  三、做好居家隔離。隔離期間,所有人員居家不得外出,確保“足不出戶”。
  四、滿足基本需求保障。做好居家隔離人員的管理服務,積極回應居家隔離人員合理訴求,日常必需物品由屬地街道(鎮)配送上門。保障水電網路通訊暢通,引導居民網上購物,物流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到家。重點關心關注考生、孕產婦、殘疾人、獨居老人、慢性用藥需求病人、低保特困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處置,垃圾日產日清,清理前用含有效氯500mg/L—1000mg/L的消毒液或75%的酒精噴灑消毒,雙層垃圾袋包裝,再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普通居民使用後廢棄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類要求處理。
  六、規範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櫃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社區三人組”組成健康監測和服務團隊,開展居家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症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及時送指定醫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醫就診服務。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建議全體人員24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第1個潛伏期(14天)內前7天每天,後7天每2—3天進行1次核酸檢測。採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封控區內須單人單管採樣。
  九、加強宣傳引導,維護社會穩定。密切關注民眾反映,及時對民眾做好解釋工作,穩定民眾的情緒,消除民眾的憂慮和恐懼心理,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會穩定。
  十、封控管理區域的解除。根據流調溯源進展、核酸檢測結果和風險評估,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適時調整封控區範圍。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封控:(1)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2)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或轉運集中隔離超過4天且核酸檢測為陰性;(3)解封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封控管理時限後,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封控管理。
  附屬檔案2
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區管理措施
  一、實施管控管理。相關區域的小區、社區、路段設立卡口,僅保留少量出入口,關卡24小時值守。人員只進不出,普通社會車輛禁止通行,生活物資保障車輛統一規範管理,按需便捷通行。人員就醫等需求報社區管控專班統籌安排,出入時規範防護,嚴格消毒。管控區域內,設立若干個格線化管理,各格線內人員不可以流動到其他格線。
  二、嚴格管控措施。區域內的餐飲場所暫停營業,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和網咖、娛樂場所(KTV、歌舞團、遊藝廳)、電影院、健身房、室內游泳館、酒吧、劇院、圖書館、棋牌室、密室逃脫、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內景點、校外培訓機構、景區、博物館、大型商場(不含生活超市)等密閉場所暫停營業,所有培訓機構(含託管)暫停線下服務。區域內保留一定數量通風條件良好的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其員工不得離開管控管理區,工作時全程規範佩戴口罩。各類特殊場所(公安司法監管場所、福利機構、養老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精神衛生機構、母嬰保健機構、宗教活動場所、康復機構)實行全封閉管理,禁止人員進出,暫停直接接觸的家屬探視。嚴控各類大型會議、培訓、演出、展銷促銷會等活動和遊園、民俗、廣場舞等民眾性活動。
  三、做好人員管控。實行“足不出區,錯峰取物”管理措施,若發現核酸檢測陽性者立即轉為封控區。對管控區內人員實施有效管控措施,居民憑出行色卡在規定時間內出行,確保錯峰外出購置生活物資、領取快遞以及接受核酸檢測。
  四、做好基本需求保障。保障區域內的超市、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居民提供服務,引導居民網上購物。可按需設定物資供應點、流動供應點以及外賣、快遞臨時暫存點,做到專人管理,無接觸配送。重點關心關注考生、孕產婦、殘疾人、獨居老人、慢性用藥需求病人、低保特困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做好涉疫情生活垃圾的處理。一般隔離人員產生的垃圾按“其他相關生活垃圾”處置,設定指定垃圾收集裝置,日產日清。
  六、規範環境消殺。嚴格按照操作標準開展消毒工作,重點對廂式電梯、公共樓道、公共廁所、公共座椅、健身器材等公共區域與設施,電梯按鍵、樓梯扶手、單元門把手、快遞櫃等手經常接觸的重點部位進行消毒。
  七、加強人員健康監測和服務。實施“專人包戶”制度,“社區三人小組”組成健康監測和服務團隊,開展居家人員健康監測,每日2次體溫檢測和症狀詢問。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人員及時送指定醫院排查,做好透析等慢性病患者送醫就診服務。
  八、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採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建議全體人員24小時內進行1次核酸檢測,前3天每天開展1次核酸檢測,之後隔2—3天各開展1次核酸檢測,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檢測頻次。
  九、加強宣傳引導,維護社會穩定。密切關注民眾反映,及時對民眾做好解釋工作,穩定民眾的情緒,消除民眾的憂慮和恐懼心理,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會穩定。
  十、管控管理區域的解除。根據流調溯源進展、核酸檢測結果和風險評估,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適時調整管控區範圍。在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可解除管控:(1)近14天區域內無新增病例或無症狀感染者;(2)區域內最後一名密切接觸者自末次暴露超過14天或轉運集中隔離超過4天且核酸檢測為陰性;(3)解控前2天區域內所有人員完成一輪核酸篩查,均為陰性。環境清潔消毒合格,達到管控管理時限後,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評估,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管控管理。
  附屬檔案3
新冠肺炎疫情防範區管理措施
  一、實施閉環管理。相關區域的小區、社區、路段設立卡口,實行24小時值守,出入口嚴格執行體溫必測、口罩必戴、掃場所碼、出示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通行。嚴格管控非本小區(村居)居民進出。
  二、做好人員管控。防範區實行“強化社會面管控、嚴格限制人員聚集”管理措施。督促區域內人員做好個人防護,儘量減少外出,嚴格限制聚集性活動。防範區非必要不離開,如因就醫、特定公務等確需出入的,須持48小時核心酸檢測陰性證明。保障運輸生產生活、醫療防護物資轉運、疫情處置和應急處置的車輛和人員通行順暢。
  三、嚴格管控措施。區域內的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除外)和卡拉OK、棋牌室、影劇院、網咖、歌廳、酒吧、檯球廳、博物館、圖書館、健身場所、室內游泳館、洗浴中心、培訓機構等有關室內密閉場所暫停營業,所有培訓機構(含託管)暫停線下服務。超市、農貿市場加強通風,限制人流,提倡非現金支付。控制餐館、公共食堂經營規模和營業時間,必要時暫停堂食。區域內公共運輸限制載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四、加強健康服務。落實“四個一”健康服務,指導居民自我健康檢測,每日測量體溫,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及時到附近發熱門診就診,並向所在單位及居住地村(居)委會報備,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隨訪。轄區醫療機構加強發熱病例監測。藥店要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購買《目錄》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工作,禁止向健康碼“黃碼”人員銷售《目錄》藥品。
  五、加強環境衛生。加強愛國衛生運動,清除衛生死角,加強對公共衛生間、社區活動場所、戶外活動設施等公共部位以及垃圾站點的消毒。
  六、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按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確定頻次對區域內全體居民開展核酸檢測,採樣時避免人群聚集和交叉。建議按防範區全體人員24小時內開展1次核酸檢測,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制定後續的防範區核酸篩查頻次。
  七、加強宣傳引導,維護社會穩定。密切關注民眾反映,及時對民眾做好解釋工作,穩定民眾的情緒,消除民眾的憂慮和恐懼心理,營造“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維護社會穩定。
  八、防範區的解除。根據流調溯源進展、核酸檢測結果和風險評估,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適時調整防範區範圍。防範區內所有封控區和管控區均已解除後,由街道(鎮)提交申請,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同意,解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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