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衛生局

根據《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廈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閩委辦〔2010〕87號)和《中共廈門市委、廈門市人民政府關於廈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廈委〔2010〕40號)檔案精神,設立廈門市衛生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合署辦公,副廳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衛生局
  • 所在城市:廈門市
  • 屬性:政府機關
  • 地址:同安路2號天鷺大廈B座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和職責,機構一,機構二,領導分工,信息公開指南,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監督方式及程式,地理位置,

機構職能

廈門市衛生局是政府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收生技術標準,擬訂全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並監督實施。
二、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衛生資源配置。
三、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方針,擬定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推進中醫事業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四、擬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以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和監測,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醫療搶救。
五、組織開展公共衛生執法監督,對急性職業中毒、食物中毒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食品、化妝品、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
六、負責全市醫療機構、醫療設備、醫療技術準入管理及從業人員的執業許可,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監督實施醫護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衛生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
七、依法監督血站、單採血漿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重量。
八、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九、組織開展全市衛生行業醫德醫風教育和衛生行業作風建設。
十、組織開展全市衛生工作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一、承擔市保健委員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和職責

機構一

辦公室:負責機關黨政文秘工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會議組織、文電處理及督辦、機要保密、行政事務、檔案管理、信訪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機關電子政務工作。制定局機關工作制度,負責年度工作計畫總結。負責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房產、安全保衛等後勤管理工作。
組織人事處:指導協調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和基層黨組織建設;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制定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計畫,並組織指導基層貫徹實施。制定直屬單位黨政領導幹部、後備幹部選拔培養計畫;負責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察、選拔、培養、任免工作。指導協調直屬單位統戰、知識分子、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工作,並依法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直屬單位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國家安全工作,並依法監督。研究制訂本市衛生人力發展規劃,綜合組織研究本市衛生機構職責、編制標準、衛生人員工資福利標準;負責局機關機構編制和國家公務員管理。綜合協調管理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格認定和準入工作;綜合協調全國衛生管理崗位培訓,負責組織機關、直屬單位有關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職稱、專家管理等有關事宜;負責衛生系統綜合性表彰工作;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歸口管理衛生外事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衛生援外工作,組織協調本市與國際組織在醫學衛生領域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協調與台港澳在醫療衛生領域的合作與交流。
政策法規處:組織研究全市衛生改革與發展的巨觀政策、綜合性衛生體制改革方案;承擔重要政策法規檔案起草;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研究擬定本市衛生工作的規章和政策,制訂本市衛生法制建設規劃;組織協調本市衛生法規、規章、技術規範、標準的擬定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及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衛生新聞宣傳、信息、機關網站信息工作,擬訂衛生新聞宣傳及信息等各項工作制度,負責與各級新聞媒體的協調聯絡及信息報送工作。
基婦處:制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監督各區衛生規劃的制訂和實施。制訂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指導並監督我市初級衛生保健條例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訂計畫生育衛生標準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婦幼保健技術服務質量監督和管理;研究城市基層衛生服務體系的改革;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應急辦公室:組建監測和預警系統,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全市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預案培訓和演練;培訓公共衛生和醫療救助專業人員,組織實施本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組織應對其他經常性突發事件的傷病救治工作。

機構二

規劃財務處:研究提出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和衛生區域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市衛生區域規劃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和衛生服務價格標準;負責指導全市衛生計畫財務工作並實施財務監督和管理;負責直屬單位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執行;負責全市衛生系統基建項目的監督管理工作和全市農村衛生項目建設工作的實施、管理和監督;制訂全市衛生機構醫療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和裝備規劃;負責全市醫療衛生統計工作;協調國外衛生貸款的利用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各項經費管理。
衛生監督處:綜合管理衛生監督工作並依法組織實施;組織制定食品、化妝品等與健康相關產品的質量管理規範;按照職責分工監督管理食品、化妝品、學校環境、放射和職業衛生等工作;組織協調、督查督辦有關大案要案;監督指導本市衛生監督工作。負責本局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查。開展職業道德、衛生法制宣傳教育。
醫療行政管理處:對本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醫療技術套用、大型醫療設備等醫療服務要素實行準入制度並依法監督管理;研究指導全市醫療機構改革,擬定全市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法規、服務標準,並實施監督管理;擬定全市醫務人員執業標準細則、服務範圍,並實施監督管理;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協助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活動醫療保障的組織及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醫療機構的藥事管理。
疾病預防控制處:擬定本市傳染病、地方病、慢性非傳染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和蔓延。承辦全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科教中醫處:研究擬定全市醫療衛生科技、醫學教育、中醫、中西醫結合、中醫中藥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參與組織協調國家、省、市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指導本市醫學科技成果、中醫藥科研攻關的普及套用、新技術開發及醫學科學信息管理;組織協調本市重大疾病的研究;負責擬定全市面上成人醫學教育管理辦法。依法對全市各類中醫、中西醫結合醫療機構與人員實施準入制度,進行執業管理、監督和業務指導,並監督和管理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規劃和指導中醫藥、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協助有關部門開展中醫藥對外、對台交流與合作。
幹部保健辦公室:負責制定本市幹部醫療保健政策、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市幹部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來廈中央、省領導、高級外賓的醫療保健;負責組織安排幹部年度健康體檢及幹部療養;負責保健幹部住地及大型會議、活動的衛生防疫的督促指導工作;指導全市各區幹部保健。
老幹部處: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老幹部工作的方針和政策。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檢查督促局直屬單位的貫徹落實。了解和掌握老幹部的情況,編制系統老幹部名冊,研究和制定有關老幹部工作制度和辦法。組織局機關老幹部閱讀、學習檔案和參加政治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發揮離退休幹部在社會主義“兩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落實老幹部政治、生活待遇工作。負責局直機關離休幹部的生活和有關服務保障工作。安排組織離退休幹部健康療養、參觀,搞好老幹部活動場所建設,積極支持、協助局直屬系統老年體協,開展有益於老幹部身心健康的文化體育活動。對離退休幹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走訪慰問,經常了解他們的健康、學習、生活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合理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負責對局屬單位老幹部工作進行檢查指導,並轉發有關檔案。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它有關老幹部工作事宜。

領導分工

一、楊叔禹(黨組書記、局長):全面負責黨政工作,具體分管組織人事處(外事處)、幹部保健辦公室。
聯繫單位: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廈門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二、姚冠華(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衛生監督處、衛生應急辦公室、疾病預防控制處(愛衛辦)。
聯繫單位:廈門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廈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廈門市醫療急救中心。
三、熊世勇(黨組副書記、紀檢組組長):分管辦公室、駐局監察室、離退休幹部工作處、機關黨總支、工青婦、市衛生系統紅十字會。
聯繫單位:廈門市衛生人才服務中心,各區衛生局。
四、孫 衛(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政策法規處、規劃財務處、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處、信息辦、醫改辦。
聯繫單位:廈門市婦幼保健院、廈門市仙岳醫院、廈門市中心血站。
五、姜 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醫療行政管理處、科教中醫處、藥品招標辦、醫學會。

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廈門市衛生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於公開的外,凡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開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申請予以提供。
為了更好地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根據《條例》編制了《廈門市衛生局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幫助公民方便快捷地獲取所需信息。本《指南》將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情況及時更新。
廈門市衛生局辦公室為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衛生局各處(室)、市屬各醫療衛生單位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機構負責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

主動公開

1、公開範圍
廈門市衛生局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廈門市衛生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廈門市衛生局網站進行查閱。
2、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廈門市衛生局主要通過廈門市衛生局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開。並根據需要設立政府信息查閱室和在公共場所設定電子信息屏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
3、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廈門市衛生局將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請獲取廈門市衛生局除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的相關政府信息,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受理點當面申請,也可書面(信函、傳真)或網際網路申請向廈門市衛生局受理機構遞交《廈門市衛生局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2。以下簡稱《申請表》)。
(一)受理機構:廈門市衛生局辦公室
通信地址:廈門市同安路2號天鷺大廈B座801室
受理地址:廈門市同安路2號天鷺大廈B座
諮詢時間: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請
向廈門市衛生局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填寫《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在廈門市衛生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申請表》複製有效。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請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索引號、信息名稱、發布機構、內容概述、信息生成日期、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受理機構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提出申請的具體方式有三種: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可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以附屬檔案方式將《申請表》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電子郵件主題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人電子郵件時,應回復受理情況;申請人也可在廈門市衛生局網站上直接填寫並遞交電子版《申請表》。
申請人網上申請時,應填寫詳細的聯繫方式,以便受理機構聯繫答覆。對需索取書面政府信息的,請到受理機構按有關規定獲取。
2、信函、傳真提出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對需要通過郵寄、快遞等方式獲取不同介質信息的,請與受理機構聯繫,按有關規定辦理。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三)申請處理
受理機構在收到《申請表》後,將進行登記,並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或申請內容不明確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或更改、補充;對於要件完備的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則在收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下列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向申請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請人可以獲得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3、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告知申請人該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4、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經領導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
5、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以組織名義提出申請的,還應當出具授權委託書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明。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應當徵求第三方的意見,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受理機構將全部處理完畢後統一答覆。鑒於針對不同請求的答覆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詳見附屬檔案1。
(四)依申請公開提供信息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受理機構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時,可以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收費標準按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難等條件的,憑有效證明,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

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本局和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辦公地址:局辦公樓7樓監察室
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61號福建省衛生廳辦公室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地理位置

地址:同安路2號天鷺大廈B座
廈門市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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