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隸屬:廈門市翔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區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政府和區政府辦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市及各部委、辦、局傳送給區政府的公文;負責編印《翔安區人民政府公報》。
(三)研究各鎮(街)及區政府各部門請示區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區政府領導審批。
(四)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工作。
(五)負責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區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報告重要情況;負責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助區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區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六)督促檢查各鎮(街)和區政府各部門對區政府決定事項和市、區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區政府領導報告;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區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工作,以及市、區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七)根據區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和意見,為區政府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八)負責行政審批事務管理工作。
(九)負責區政府文電運轉、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一)負責區政府法制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區依法行政工作。
(十二)辦理向區政府申請的信訪複查、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組織辦理區政府行政應訴事務;組織辦理區政府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
(十三)負責區政府法律顧問團的管理工作,組織辦理區政府交辦的法律事務。
(十四)負責區政府外事、僑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省、市、區關於外事、僑務、港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負責指導各鎮(街)和各單位外事、僑務、港澳工作。
(十五)負責指導歸僑僑眷工作,依法依規維護歸僑僑眷、華人華僑和港澳同胞在國內合法權益工作,受理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親屬的來信來訪,協同有關部門開展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保護華僑投資、歸僑僑眷興辦企業的權益。負責參與辦理涉僑、港澳同胞的捐贈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區直機關事務的管理、保障工作;負責維護行政中心的工作秩序;做好區直機關事業單位辦公用房、公務用車等管理工作;做好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七)負責全區各單位對外公務活動中接受的禮品、禮金收繳管理和處置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機關效能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綜合指導。
(十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組織起草區政府和區政府辦綜合性檔案以及區政府工作報告、區政府主要領導講話稿等;負責區政府重要會議的會務保障、記錄整理、會議紀要等;負責協調組織開展事務性的專題調研,形成調研報告;負責區政府政務信息采編、區政府大事記整理工作,對接掌握輿情動態。
(二)信息督查科。負責督促檢查區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重要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區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專項督查;負責省、市政府及各類重大督辦事項的轉辦、督辦、反饋;負責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以及審議意見的協調督促、落實反饋,以及各級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交辦工作。負責承辦區政府及區政府辦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
(三)文秘科。負責區政府有關重要活動的安排,做好區政府及政府辦的接待工作;負責辦公室的機構編制、人事、黨務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公文處理等工作;負責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區政府及辦公室印鑑的使用、保管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四)行政事務科。負責區政府有關外事日常業務工作,負責區直機關公務用房、全區公務車輛的管理;負責區行政中心的行政管理;負責全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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