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塞雷斯

康巴塞雷斯

讓-雅克·里吉斯·德·康巴塞雷斯(法語:Jean Jacques Régis de Cambacérès,1753年10月18日-1824年3月8日)第一代帕爾馬公爵。法國律師、法學家、政治家。早年擔任蒙彼利埃間接稅法院推事和刑事法庭庭長。1792年當選為國民公會議員,屬平原派,隨後歷任國民公會議員、救國委員會委員、五百人院議員、司法大臣、第二執政、大法官等職。為拿破崙部署政變和確立拿破崙為終身執政官作出過重要貢獻。1800~1804年間協助制訂《拿破崙法典》,編纂和整理《民法典》。1808年受封帕爾馬公爵。1815年“百日王朝”時期再任司法大臣,並主持貴族院。波旁王朝復辟後被放逐於比利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康巴塞雷斯
  • 外文名:Jean Jacques Régis de Cambacérès(法  語)
  • 別名:第一代帕爾馬公爵
  • 國籍:法國
  • 民族:法蘭西人
  • 出生地:蒙彼利埃
  • 出生日期:1753年10月18日
  • 逝世日期:1824年3月8日
  • 職業:律師、政治家
  • 信仰:天主教
  • 主要成就:協助拿破崙實現了霧月政變
    協助起草《民法典》
  • 代表作品:《民法典》
早年生活,帝國政要,晚年生活,

早年生活

1753年,康巴塞雷斯出生在蒙彼利埃。
大革命前為蒙彼利埃地方法官,1791年擔任刑事法庭庭長。法蘭西第一共和國建立時當選為國民公會議員和立法委員會主席。在處決路易十六的問題上投了贊同票。

帝國政要

1793年康巴塞雷斯與另一立法議員梅蘭(Merlin,Antoine-Christophe,1762-1839)共同起草並提出了有695條的《民法典》草案,之後又先後提交了第2、第3稿草案,然而均未能通過。1794年曾任救國委員會委員,主掌外交事務,1795年共和國三年憲法頒布後,任五百人院議員,2年後落選。1799年曾任法務部長,協助拿破崙實現了霧月政變(1799年11月9日),並在後來的執政府中擔任第二執政和拿破崙的高級法律顧問。在拿破崙的一系列立法,特別是民法典的編纂活動中起了重要作用。1804年被任命為大法官,4年後又被封為帕爾馬公爵(duode Parme)。1814年拿破崙第一次退位回到蒙彼利埃隱居。1815年再次回歸政權,被拿破崙任命為司法大臣。於1816年被迫流亡比利時。

晚年生活

1818年5月路易十八恢復了其法蘭西公民的權利。在此之前根據維也納會議安排,康巴塞雷斯已於1815年被迫將帕爾馬公爵之位轉與拿破崙之妻瑪麗·路易絲。後成為法蘭西學院的成員。他在巴黎隱居至1824年悄然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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