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轉移效應

市場轉移效應

英文名稱:Market diversion effect 市場轉移效應(或稱出口轉移效應)是貿易轉移的一種表現形式。 當出口國的出口產品被指控傾銷,並被裁定徵收高額反傾銷稅時,出口產品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力下降,市場占有率減少,利潤減少甚至虧損,出口產品被迫退出進口國市場。為了彌補反傾銷所帶來的損失,被指控企業不得不尋求新的出口市場,從而導致市場轉移效應的發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轉移效應
  • 反傾銷:即PB1= PC1
  • 考慮實施:反傾銷措施
  • 既定超額需求下降
分析,傾銷保護引起的市場轉移效應分析,考慮實施反傾銷保護的效應,相關事件,警惕貿易保護示例,中國腳踏車遭遇反傾銷概況,反傾銷調查層出不窮,歐美等對我國的腳踏車提起反傾銷訴訟,結論與建議,

分析

傾銷保護引起的市場轉移效應分析

下面我們使用一個模型來解釋反傾銷保護如何引起出口企業的市場轉移效應。假定一,有3個國家分別為A、B、C,都生產同一種產品。A國是淨出口國,它生產產品不僅可以滿足國內的消費,同時還有超額部分提供給B國和C國,總出口量為Q,用橫軸表示。其中對B國的出口量為QB,並沿著橫軸從左到右表示向B國的出口量在增加;對C國的出口量為QC,沿著橫軸從右到左表示向C國的出口量增加。在B國和C國市場上,產品供不應求,即B 國和C國對產品有超額需求,兩個國家是淨進口國。用DB表示B國的超額需求曲線,用DC表示C國的超額需求曲線。假定二,A國市場上產品的國內價格較低,並且低於B國和C國的國內價格。假定三,B國和C國的產品供給量在短期內既定的。
在以上假定條件,且自由貿易時的情形(如右圖)
圖1反傾銷的市場轉移效應
A國在兩個市場的出口量和出口價格是由B國和C國的超額需求曲線的交點決定的。在均衡點E時,A國向B國的出口量為QB1;向C國的出口量為QC1,兩個市場均衡價格相等,即PB1= PC1。

考慮實施反傾銷保護的效應

假定B國對A國的出口產品實施反傾銷措施,並徵收高額反傾銷稅t,而C國仍對A國的出口產品實行自由貿易。這時,在B國市場上,A國的產品出口價格將由PB1上升到PB2= PB1 t,A國產品在B國的銷售量就會下降。又因為我們的假定三(B國的產品既定是既定的),所以B國對A國產品的超額需求下降,由點E移到E1,相應地,A國對B國的出口量從QB1下降到QB2。在A國市場,產品已經處於超額供給狀態。為了轉移國內過剩的產品,追求更高的利潤水平,A國將會把以前出口到B國的這部分產品轉移到C國,從而導致C國市場產品供給量的增加,從QC1增加到QC2,導致C國市場產品價格從PC1下降PC1到PC2,價格下降引起C國消費者對A國產品的需求量增加,超額需求量從點E移到E2。從以上可看出,由於B國的反傾銷保護使A國減少對B國的產品出口,而為了轉移國內的這部分剩餘產品,A國會將這部分被B國市場擠出的部分出口到對其還沒有實行傾銷訴訟的C國市場,因此進口國的反傾銷保護措施的實施將會引發出口國市場轉移效應。

相關事件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全球已發生5000多起反傾銷案,涉及5000多種商品,幾十個國家(地區)捲入其中,涉案金額達上千億美元。
據商務部WTO研究室提供的資料顯示,1979年至2004年期間,已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共有606起,為全球之最。這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市場轉移效應(或稱出口轉移效應)引起的。市場轉移效應(或稱出口轉移效應)是貿易轉移一種表現形式,是針對出口國而言的,當出口產品被指控傾銷,並被裁定徵收高額反傾銷稅時,出口產品在進口國市場的競爭力下降,市場占有率減少,利潤減少甚至虧損,出口產品被迫退出進口國市場。為了彌補反傾銷所帶來的損失,被指控企業不得不尋求新的出口市場,從而導致市場轉移效應的發生。然而由於這種轉移而引發了大量向未提起反傾銷訴訟的國家(地區),從而又引發這些國家(地區)對國內產品進行保護。本文通過理論模型分析中國腳踏車出口的市場轉移效應,並提出如何規避由於這種效應引起的反傾銷

警惕貿易保護示例

中國腳踏車遭遇反傾銷概況

反傾銷調查層出不窮

1995年到2004年,針對中國的反傾銷案件有600多起,其中僅2004年,共有16個國家或地區對中國發起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特保調查57起,涉案金額15億美元,是被施加反傾銷措施最多國家。其中,僅歐盟2004年前11個月共對華發起反傾銷的立案調查9起,是2003年同期立案數量的3倍;9起調查涉案金額5.7億美元,比2003年同期(1.18億美元)增長383.1%。這是歐盟自2000年以來的最高紀錄,且涉案產品品種和金額呈上升態勢,反傾銷調查以及被施加的反傾銷最終措施的數量是WTO成員中最多的,中國已成為世界反傾銷和保護措施的最大受害國。除了傳統發起反傾銷的已開發國家外,許多開發中國家也加入對華反傾銷的行列。自1979年第一例對華反傾銷案開始後的10年中,只有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和加拿大4個已開發國家或地區對我國實施反傾銷。例如1987年至2001年期間,全球發生了3456起反傾銷案,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和加拿大所發動的反傾銷為1815起,占52.5%。除上述國家外,一些開發中國家也對我國實施反傾銷,據統計,1979~2004年期間,已有30多個國家或地區對中國出口產品發起606起反傾銷案(表1),美國以近100起對華反傾銷案位居榜首,歐盟緊跟其後。墨西哥、印度、巴西、阿根廷、南非、土耳其等開發中國家都將反傾銷的矛頭對準了中國。涉及反傾銷的商品多達4000餘種,基本上涵蓋了出口產品的各個領域,其中五礦、化工、輕工、紡織、土畜和機電等行業首當其衝。

歐美等對我國的腳踏車提起反傾銷訴訟

1991年10月,歐盟委員會決定對中國腳踏車商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此前,中國腳踏車對歐洲的出口曾一度達到200萬輛整車。自1992年開始,歐盟連續13年對從中國進口的腳踏車徵收30.6%的反傾銷稅,導致中國向歐盟出口腳踏車遭到了嚴重阻礙,每年不足300萬輛。1993年9月,歐盟理事會決定對中國腳踏車商品徵收30.6%的反傾銷最終稅,一下子把中國腳踏車擠出了歐盟市場。在失去歐盟的主要市場後,美國成為中國腳踏車的主要出口國。1995年3月7日,3家美國腳踏車製造商向美國商務部和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訴訟,要求對進口的中國腳踏車進行反傾銷調查。中國對美國的腳踏車進口在1994年增長較快,在市場總份額中,由1993年的14.6%上升到1994年的23.7%。因此,這次美方的傾銷指控把中國腳踏車廠商推到了懸崖邊緣。

結論與建議

上述分析表明,歐盟的反傾銷保護的確會導致中國對其腳踏車出口量的大幅度下降,中國的腳踏車出口市場明顯地轉移到未對中國腳踏車提起反傾銷訴訟的國家。因此,當遇到一國對我國產品實施反傾銷時,貿易轉移有利於我們彌補反傾銷帶來的損失,但是,在這些國家還沒有對我國提出反傾銷訴訟時,我們自己應提高警惕,避免因過量出口而導致對我們出口產品遭到傾銷指控,從而失去進入到這些國家的機會。所以,要想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做好反傾銷調查申請預警指標體系是非常必要的。
(一)GDP增長率
它是衡量一國巨觀經濟景氣指數的流量指標,也是反映一國綜合實力的度量指標,衡量一國城鄉居民購買力的大小和產品出口能力強弱的綜合性指標。當出口國的GDP增長率較高時,說明出口國巨觀經濟環境有利於出口國廠商擴大生產規模和增加產品出口,這樣容易引起進口國廠商提出反傾銷申請。當出口國的GDP增長率下降時,表明出口國巨觀經濟發展不景氣,導致企業縮小生產經營規模和減少產品出口。這時,對進口國產生的競爭壓力會大大減輕,不容易引起進口國廠商提起反傾銷申請。
(二)產品價格與數量函式的變化率
該項指標是反映產品競爭力變化的流量指數。當出口產品價格上升,出口數量下降,表明該出口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下降,對進口國同類產品市場的衝擊力減輕,進口國提起反傾銷申請的幾率較小。但當出口產品價格下降(其他條件不變),出口量增加,就意味著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強,對進口國同類產品形成威脅的可能性增強,進口國廠商提起反傾銷申請的幾率增高。
(三)產品市場占有率
該指標是反映產品市場競爭力變化的流量指數。當出口國產品在進口國市場占(下轉第24頁)(上接第18頁)有率提高時,說明其競爭力較強,對進口國同類產品廠商形成直接損害和損害威脅,因而進口國反傾銷幾率增高;若出口國出口產品在進口國市場占有率下降時,表明其競爭力下降,進口國同類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強,進口國廠商提起反傾銷申請的幾率較小。
(四)進口國行業就業率
它是反映一國行業整體生產能力變化的流量指標。該指標主要用來觀察進口國行業經濟發展景氣程度的函式變數。若進口國行業就業率高,說明行業經濟效益較好,市場需求量增加,這為生產廠商擴大生產規模提供了良好的市場環境,對市場衝擊力小,因而其廠商一般不會提起反傾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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