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式藝術運動

巴洛克式藝術運動

巴洛克式藝術運動,是十六至十七世紀期間出現於義大利和歐洲的一種繪畫風格。巴洛克式是一種運用誇張、奢侈、緊張和異常的形式和動作的風格。 巴洛克這名詞可用在西歐與南美國家的多種藝術形式上。這種風格首先出現於羅馬,時間為16 世紀末期。巴洛克藝術的規模都相當大,而且具有戲劇性的細部。18世紀巴洛克藝術演變成一種更悠閒、更怡人的風格,稱為洛可可。西歐文化中,有3個因素促成了巴洛克藝術的誕生。

定義,表現,法蘭西,荷蘭的繪畫,代表人物,

定義

第一,16世紀晚期的藝術家們摒棄了文藝復興的藝術形式。文藝復興時,藝術是內斂、有秩序的,且常表現出對稱性的平衡。但巴洛克時期的畫家、建築家和雕刻家卻以一種更具戲劇效果、活潑的方式來取得平衡。舉例來說,一個文藝復興的建築家也許會利用矩形的形式來取得平衡感與美感。但是在巴洛克建築上,這些方形的區域都被較富於戲劇效果的曲線形區域所取代了。
第二, 歐洲的許多統治君主期望產生一種能榮耀其王權的藝術風格。如法國的凡爾賽宮、德國的滋溫格宮,這些華麗的宮殿顯示了君主的威力和權勢。
第三,16世紀晚期和17世紀的反新教改革運動,在歐洲某些地區掀了一種狂熱的宗教情緒。巴洛克式的教堂最能傳達宗教運動這幕歷史劇和它昂揚的情緒。巴洛克建築以新的方式融合了古典和文藝復興時期的建築形式,如柱子、圓拱以及柱頭。綿延的曲線形區域取代了有秩序的矩形區域。雕塑和繪畫在建築設計上扮演了極重要的角色,它們構成了一個幻象式的廣大空間。建築物本身與它四周環境的連續性受到普遍的重要的一環。奧地利、西班牙、和南美洲的巴洛克式建築,裝飾極富麗堂皇,但法國的此式建築相形之下卻相當古典和富有秩序感。義大利的伯尼尼( Gian Lorenzo Bernini )和波羅米尼( Francesco Borromini )為最傑出的巴洛克建築家。
巴洛克( Baroque)翻譯:大而畸形的變色珍珠,起源於義大利,全盛於法國。

表現

建築方面:柱子特別粗大,屋頂布滿雕刻。滿足霸者心態,如路 易十四時期所建築凡爾賽宮。
雕刻方面:皺摺陰影誇大濃烈,使得姿態誇張。
繪畫方面:然雖同為中世紀之宗教畫,但由於立足於自由主義之 上,因此也在技術上充份的發揮洗鍊的功夫。構圖雄 偉豪邁、色彩豪壯華麗富變化、明暗的陰暗對比深刻 、線條極盡曲折,使人有極度誇張之感。
其它方面:畫人物豐滿健壯,且視女性化的柔弱藝術為禁物。西班牙十字軍東征的失敗和好望角、新大陸的相繼發現促使西、葡兩國取代了義大利的地位,使得到了十七世紀,西班牙由文藝復興運動轉變成巴洛克藝術。 西班牙深受信奉「舊教」的影響,使得王室、教會仍持強大的勢力,此異於義大利和法蘭德斯,而在此對宗教的神秘感情與專制 . 君主的強大勢力之下,所誕生的莊嚴的藝術便為「巴洛克藝術」。

法蘭西

創辦了美術院,但其只是一味模仿義大利而不重創作的藝術,使 法國在巴洛克時期並沒產生知名的大畫家。

荷蘭的繪畫

荷蘭人多半為新教徒,異於西班牙之舊教國家,且在一連串的反 西運動中,致使荷蘭的獨立和其國力日盛,進而逐漸取代西班牙的海上貿易地位,同時這也是商人的全盛時期,因此在其文化藝 術中,也帶有和平的平民氣息。個人主義的抬頭,使得話題多半以平民的興趣,或以即興方式的 瞬間素描為主,形狀小同時也適合掛在平民的住宅里。成為日後模仿的對象和之後印象派興起以之為主流來觀之,荷蘭 這些小畫家所代表的歷史意義極其重大。

代表人物

艾爾格雷考 El Greco 明暗與黑白構成的壓力創作
牟里羅 Murillo
普桑 Nicolas Poussin
勞倫 Claude de Lorrain
法蘭德斯
魯邊斯 Paul Rubens
約爾丹斯 Jacob Jordaens
委拉士開茲(Diego de Silva y Velazquez)
卡拉瓦喬(Michelangelo Merisi da Caravaggio)
魯賓斯(Petrus Paulus Rubens)
凡·代克(Sir Anthony Van Dy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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