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崔麗麗曾是國內某汽車零部件製造公司的一名行銷總監。在汽車銷售行業里摸爬滾打十餘年,積攢了經驗和人脈。
個人生活
崔麗麗和丈夫吳東是高中同學,相戀相伴多年,有了一個十多歲的女兒。
事情發生之後,崔麗麗出現了嚴重的抑鬱、焦慮症狀,並被確認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崔麗麗不願意和丈夫在一張床上睡覺,即使他是她最親近最信任的人。丈夫每周五都陪妻子去看心理醫生。除了每周去看心理醫生時出門,崔麗麗幾乎都窩在家中,在網路上搜尋性侵、強姦、工傷認定等等一切與事件有關的詞。
人物事件
遭遇性侵
2023年9月23日,出差杭州期間,40歲的崔麗麗在一場商務宴請的酒局中喝醉後,被公司老闆強姦。
報警調查
2023年10月10日,崔麗麗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杭州報警。10月27日,崔麗麗接到警方的電話,得知錢軍被立案調查。11月7日,公安機關以王某涉嫌強姦罪移送檢察院審查批捕,但錢軍到案後仍舊否認。之後檢察院召開了檢察官聯席會議,決定一方面引導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另一方面圍繞已有的在案證據細緻審查。發現了監控里錢軍進入酒店房間的半個多小時後,房間外有房客聽到我們房間的動靜,還拿手機錄了像。之後,辦案的檢察官會同公安部門,拿到了在房客那裡這份關鍵的證據。11月10日,檢察院表示錢軍被批准逮捕。

立案告知書
案件審理
2024年,崔麗麗要為強姦以及強姦對她造成心理上的傷害申請工傷認定,走勞動仲裁,繼續給自己討說法。4月2日,浙江杭州濱江區法院對崔麗麗的案子作出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以強姦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四年以及賠償我在人民醫院精神科就診診費3000元。
被公司開除
2024年4月18日,公司的人力部門通知崔麗麗,因未遵守公司請假制度且無故曠工,屬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她被解除了勞動契約。這是事發後,公司與他第一次正式交涉。一位謀求上市的股東曾發來信息,讓她“以公司利益為重”。最初同情她的女性直屬上司,也最終倒戈,告訴她“自己的職責是守好公司”。
工傷認定
2024年4月18日,崔麗麗走進津南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她希望“公司需要為這個事情負責”。4月23日,崔麗麗重新到天津市安定醫院接受治療。7月9日 ,經過兩個半月12次的治療後,經專家會診,崔麗麗被診斷患創傷後應激障礙。一周后,崔麗麗帶著診斷證明到津南區人社局申報工傷,津南區人社局向其出具了工傷受理通知書。
2024年9月3日,崔麗麗接到了津南區人社局“工傷認定決定時限中止”的通知。通過電話詢問,她得知需要先到人社局進行“傷與非傷鑑定”,即鑑定創傷後應激障礙是否為性侵事件直接導致。因鑑定專家可預約的時間不確定,暫時中止認定時限。經過再次鑑定,11月7日,崔麗麗收到“傷與非傷鑑定”結論通知,明確創傷後應激障礙與性侵事件有關。針對這一結果,人社局詢問公司意見,公司未對此提出異議。
2024年12月3日,崔麗麗收到了天津市津南區人社局出具的《認定工傷決定書》。《決定書》顯示,2023年9月23日出差杭州期間,崔麗麗入住酒店後被性侵,後經醫療機構診斷為創傷後應激障礙,此事故傷害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五)項規定,屬於工傷認定範圍,予以認定為工傷。
繼續維權
2024年12月22日,在接受新黃河記者採訪時麗麗表示,事情在網上發酵後,12月13日公司聯繫到麗麗,給她確定了12個月的(2023年9月23日—2024年9月22日)停工留薪期。“我不認可自己在承受這么大的屈辱後還要被公司這樣對待把我開除,我也拿到了工傷認定,下周會提起勞動仲裁。”此外,麗麗還表示,在遭遇了這樣的事情後,除了會繼續推動自己維權的進展,也會想為有類似經歷的姐妹做點什麼。“
勞動仲裁
2024年12月17日,崔麗麗向津南區人社局提交了延長停工留薪期申請,根據治療效果和鑑定專家的意見,適當延長停工留薪期。同時,崔麗麗提交了勞動仲裁,請求仲裁委替其主持公道,要求公司支付其工傷待遇。據悉,仲裁於2025年1月21日開庭。
2025年3月31日,崔麗麗表示,天津市津南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認定公司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契約並裁決其繼續履行勞動契約,以及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資等各項費用總計1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