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大慶

崔大慶

崔大慶(1959年10月4日--1995年3月11日),河北豐潤縣人,中共黨員,革命烈士。1976年8月在北京市豐臺區公安分局參加工作,歷任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豐臺鎮派出所民警、副所長。一級警司。

1995年3月11日凌晨4時30分,崔大慶在抓獲重大殺人搶劫犯時英勇犧牲,年僅36歲。1995年3月25日,崔大慶被授予革命烈士。公安部追授崔大慶全國公安系統一級英雄模範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崔大慶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9年10月4日
  • 逝世日期:1995年3月11日
  • 職業:公安幹警
  • 主要成就:抓捕殺人兇手的搏鬥中英勇犧牲
  • 籍貫:河北省豐潤縣
個人簡介,犧牲經過,追認表彰,兇手伏法,子承父業,人物故事,

個人簡介

崔大慶,男,1959年10月4日出生,河北省豐潤縣人,1976年8月畢業分配到豐臺公安分局,生前任豐臺鎮派出所副所長(正科級),一級警司警銜。1995年3月11日凌晨4時30分在抓獲重大殺人搶劫犯時,被歹徒開槍擊中頭部,經搶救無效,英勇犧牲。犧牲時年僅36歲。崔大慶同志自參加公安工作以來,一直在派出所工作,曾任戶籍內勤、外勤、治安民警,1991年任豐臺鎮派出所副所長。崔大慶同志對黨忠誠、熱愛公安工作、盡職盡責、嚴格執法、恪盡職守。生前曾獲新長征突擊手、廉政勤政先進個人、優秀公務員等榮譽,獲北京市豐臺區公安分局分局嘉獎6次,1988年和1990年分別榮立集體三等功與集體二等功。
崔大慶烈士塑像崔大慶烈士塑像

犧牲經過

1995年3月11日凌晨4時許,在偵破一起殺人案件中崔大慶同志接到分局刑警大隊要求配合的通知後,親自帶領7名幹警到案件知情人趙春利的住地對其進行傳喚。傳喚時崔大慶發現另一居室有一男一女睡在同一張單人床上,意識到二人可能與本案有關,即讓兩民警看著他們穿好衣服,帶回派出所審查,後與民警甘雷帶趙春利下樓,交給防暴隊員看管,反身與甘雷接應在樓上的民警。剛進樓門口,樓上民警在喊:“抓住他,他手上有槍”。崔大慶、甘雷聽到喊聲立即衝到樓上堵截,罪犯見有人沖了上來,朝民警開了一槍,崔大慶、甘雷毫不畏懼,撲上去與罪犯奮力搏鬥。罪犯在掙扎中又開了兩槍,一槍擊中甘雷左臂,一槍擊中崔大慶頭部。後罪犯被甘雷撲倒在地,甘雷與趕來的民警一起將罪犯抓獲。崔大慶同志當即被送到豐臺醫院搶救,因重度顱腦損傷,搶救無效,英勇犧牲。

追認表彰

1995年4月4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安部政治部今天在公安部禮堂舉行崔大慶、甘雷同志命名表彰大會。北京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張百發宣讀了市政府關於批准崔大慶同志為革命烈士的決定,市委關於授予崔大慶同志“優秀共產黨員”稱號的決定以及關於追授崔大慶、授予甘雷同志“北京市先進工作者”稱號,“五四青年獎章”的決定。公安部副部長牟新生宣讀了公安部追授崔大慶同志、授予甘雷同志“公安戰線一級英雄模範”稱號的決定。甘雷同志、崔大慶烈士的妻子王波和烈士的父母出席了表彰會。

兇手伏法

1995年4月11日,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宣判大會,罪犯於根柱因犯有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和私藏槍枝彈藥罪,被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經市高級人民法院核准,於當日上午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34歲的於根柱系北京市無業人員,曾因違法犯罪行為被兩次行政處罰並被判有期徒刑9年。刑滿釋放後繼續作惡,先後殺死8人、殺傷5人。1994年10月15日夜,於根柱攜帶私藏的“毛瑟”手槍夥同張寶琪、趙東平、李世明等人,在河北涿州市仙坡鄉常店村“火鳥”飯館與人發生爭執後,於根柱開槍擊傷廚師李寶華。之後負案藏匿於北京豐臺區豐臺鎮東安街頭條19號69樓2單元內。1995年3月11日凌晨4時許,當公安機關欲傳喚到派出所進行審查時,於根柱開槍拒捕,致使民警崔大慶死亡,甘雷受傷。於根柱殺害烈士崔大慶使用的毛瑟手槍,藏於北京警察博物館。
殺害崔大慶的毛瑟手槍殺害崔大慶的毛瑟手槍

子承父業

1995年崔大慶犧牲時,其子崔申迪僅5歲。2007年,崔申迪考上天津公安警官職業學院。畢業前父親生前所在的豐臺鎮派出所實習。畢業後,崔申迪來到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府右街派出所報到,像父親那樣成為一名警察。
崔大慶烈士之子崔申迪崔大慶烈士之子崔申迪

人物故事

咱當警察的還能怕這個
豐臺鎮派出所民警白治海說,崔所長值班時,只要還有一個民警沒有忙完手裡的事,他就決不會休息,這已經成為他的習慣。平時他的臉上總蒙著一層鉛灰色,我們當然知道,那是過度勞累缺乏睡眠所致。面對刀光劍影,崔大慶從不往後閃。一次,兩個團伙共20多人揮刀惡戰,崔大慶和眾民警前去制止。他大喝一聲,沖在最前頭,奪下一個最凶狂的歹徒的刀子,匪焰頓挫。那一仗,民警繳獲的長刀短劍就有17把。事後有人半開玩笑地提醒大慶,再遇到這種情況得“悠著點,小心別光榮了。”秉性憨厚的大慶一笑說:“咱當警察的還能怕這個。”
英雄生命的最後一刻
1995年3月11日凌晨,崔大慶和六里橋派出所民警甘雷等人調查處理一起鬥毆傷害致死案件時,與被公安機關通緝的重大殺人在逃人員於根柱不期而遇。在那場激戰中身負重傷的甘雷回憶:“當時我和崔副所長已經從知情人家中出來,其他民警帶著於根柱跟在後面。走到樓門口時,突然聽到上面的民警大喊:‘他跑了,有槍!’我和崔副所長聞聲立刻返身往回跑,在二樓平台上與於根柱遭遇。在搏鬥的過程中,於根柱開槍先後打中了我的左臂和崔副所長的頭部。我只覺得崔副所長順著我的身子往下滑,臨倒下去的時候,他還緊緊攥著犯罪分子的左手不放。我撲過去抱住於根柱,從過道處滾到了樓梯的轉彎處,將他壓在了自己身下。在樓上衝下來的民警和樓外衝進來的防暴隊員的配合下,一同將於根柱制服了。”崔大慶被送到醫院後,因重度顱腦損傷,經醫院搶救無效,英勇犧牲,時年36歲。
我們為有這樣的兒子而自豪
回憶起兒子生前的一幕幕經歷,崔大慶的母親說,她和老伴不想拖兒子的後腿,但出於安全方面考慮,也曾托人為兒子在一家合資公司聯繫了個工作,收入待遇都不錯。大慶得知此事,雖然理解媽媽的苦心,但還是回絕了。他說:“到外面掙錢,也不是不行,但我不願意離開公安。”母親無奈,只好尊重兒子的選擇。兒子走了,兩位參加過抗美援朝戰爭的老革命說:“大慶的死是光榮的,我們對組織上沒有任何要求,我們為有這樣的兒子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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