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行動綱要

《山西省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行動綱要》是山西省人民政府2006年12月23日發布的檔案。

詳細內容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山西省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行動綱要》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山西省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行動綱要
為加快推進生產、建設、流通和消費各領域節約資源,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根據《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及《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05〕27號),特提出本綱要。
第一部分現狀與問題
“十五”時期,山西省高度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在“資源開發與節約並舉,把節約放在首位,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方針的指引下,資源利用效率不斷提高,取得了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資源和環境的巨大壓力日益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約束條件。
一、能源利用效率偏低2005年全省能源消耗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5.6%,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能耗是全國平均水平的2.42倍。能源利用效率約為25%,比全國平均水平低5個百分點,比世界已開發國家低15個百分點以上。
二、土地、水資源嚴重短缺2005年,全省土地面積15.6萬平方公里,占全國總面積的1.65%,其中,水土流失面積10.8萬平方公里,占土地總面積的69%,耕地保有量僅為6146萬畝。同時,全省年人均水資源占有量僅為381立方米,人均供水量170立方米,是全國平均值的41%;畝均占有量252立方米,是全國平均值的11.3 %,列全國倒數第三,屬於供水嚴重不足的地區。
三、資源綜合利用水平低下全省目前煤矸石堆存量在10億噸以上,並且每年以3000萬噸的速度增長;煤層氣儲量約10萬億立方米;焦爐煤氣年排放量約120億立方米;礦井瓦斯抽放氣每年排放量約60億立方米;礦井水年排放量約4億立方米,這五項均位列全國第一。但是,全省資源利用率2005年僅為20%左右,比全國平均水平低10個百分點,比世界平均水平低20個百分點,在全國排名倒數第一。主要原材料消耗一直居高不下,鋼鐵、原木(木材)、氧化鋁、水泥等消耗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四、資源節約意識淡薄,浪費現象嚴重在生產領域,由於資源價格不合理、環境成本沒有內部化等原因,存在過度使用和浪費資源的現象,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低下,浪費和污染排放嚴重;在建設領域,存在基礎設施重複性建設,浪費土地和社會資源的現象;在社會消費領域,超越國情和經濟發展水平的過度浪費傾向日益明顯,資源節約和回收利用遠遠趕不上資源消耗和廢物產生速度,能源短缺加劇,環境污染日趨嚴重,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構成了嚴重威脅。
第二部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轉變經濟成長方式,堅持資源開發與節約並重、把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以最佳化資源開發和提高利用效率為核心,以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和資源綜合利用為重點,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科技和教育等多種手段,加快經濟結構調整,建立健全促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體制和機制,強化節約意識,完善政策措施,著力構建節約型增長方式、消費理念和發展模式,逐步形成適合山西省情的節約型經濟體系,實現資源高效循環利用,以最少的資源消耗獲得最大的經濟效益,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最佳化結構、合理配置資源的原則嚴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產業的發展,堅決淘汰嚴重消耗資源和污染環境的落後生產能力,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推行節約型增長方式,著力構建節約型產業結構。有效使用、節約和保護資源,實現資源的合理流轉和配置,提高資源利用率和綜合利用水平。
(二)政府推動、市場調節的原則增強全社會的資源節約意識,充分發揮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眾的積極性。在各級政府的統一組織和推動下,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調控資源利用總量、最佳化資源利用結構和布局,實現資源節約和可持續利用。
(三)體制創新、技術推動的原則深化改革,建立節約資源的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槓桿的作用,運用價格、財稅、金融等手段促進資源的節約和有效利用。依靠科技進步和科學管理,加強資源保護和節約使用資源,進一步提高資源生產率、資源利用效率和資源循環利用率。
(四)重點突破、全面推進的原則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領域,抓好重點工程,以點帶面,推進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
三、發展目標
(一)近期目標
到2010年,山西省資源節約型社會框架體系初步形成,確立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撐體系、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產業結構趨向合理,經濟成長方式逐步轉變,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顯著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廢棄物最終處置量明顯減少,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進一步完善。主要目標如下:
節能: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能耗下降25%以上;城市集中供熱率提高33.4%;工業餘熱余壓利用率達到60%;城鎮新建民用建築全面執行節能50%的設計標準,既有建築節能改造完成30%。
節水:萬元地區生產總值平均耗水量下降35%;萬元工業增加值取水量下降17%;工業水的重複利用率提高10%;城市污水處理率超過70%,污水回用率達50%以上;礦井水復用率達到60%以上;灌溉水利用係數提高到0.56,節水灌溉面積比重達到75%;城鎮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80%,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控制在10%以內;重點企業節水達標率達到90%以上,節水型城市達標率達到60%。
節地:土地復墾面積完成3.8萬公頃以上,新型牆材年生產能力達到100億塊標磚以上,占全省生產總量的50%,占建築套用量的65%,發展新型牆材節約土地6000畝;礦區土地復墾率達到60%以上;耕地保有量保持在6000萬畝左右,新增穩產高產農田2000萬畝。
節材:萬元地區產值鋼材、氧化鋁、水泥等主要原材料消耗達到國內平均水平;建築業及有關行業木材消耗降低10%;散裝水泥使用率達到50%以上。
資源綜合利用:全省資源綜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其中:煤炭資源綜合回收率提高到60%以上;煤矸石綜合利用率達到當年排放量的70%以上;煤炭洗選比重達到70%以上,洗中煤、煤泥利用率達到90%以上;焦爐煤氣利用率提高到70%以上;礦井瓦斯抽放氣綜合利用率達到65%左右;焦油、粗苯加工回收率達到100%;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0%以上,畜禽糞便綜合利用率達到65%以上,農村沼氣用戶占適宜農戶總數的60%以上。
(二)遠期目標
到2020年,全面建立起以循環經濟為核心內容的國民經濟體系,實現產業結構最佳化、增長方式集約、消費觀念先進、消費方式科學的轉變,使全省資源消耗持續降低、資源利用效率和資源生產率不斷提高,初步構建節約型的經濟成長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比較完善的資源節約型社會體系。
第三部分重點領域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是伴隨整個現代化進程的長期任務。“十一五”期間,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大力推進能源節約
大力推進能源節約是我省轉變經濟成長方式的重要任務,是緩解能源約束矛盾的必然選擇,也是從源頭上減輕環境污染的有效途徑,要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晉政發〔2006〕38號,以下簡稱《決定》),以“十大節能工程”為重點,突出抓好六個關鍵環節。
(一)加強重點行業和企業的能源節約圍繞《決定》中提出的節能降耗主要目標、重點內容、保障措施、實施主體以及分年度實施計畫和國家支持的重點,強化重點行業和重點用能企業的節能監督管理,突出抓好煤炭、冶金、化工、焦化、電力、建材等六大高耗能重點行業和雙百家企業的節能跟蹤和指導;建立能源信息統計通報制度,定期發布全省重點用能單位名單和能源利用狀況報告。
(二)推動建築節能貫徹實施建設部《關於發展節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築的指導意見》和國家《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全省所有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築強制執行節能50%的設計標準,太原、大同等較大城市率先實施節能65%的標準,積極推行節能省地型住宅小區和綠色建築示範工程。推廣和套用新型牆體材料,積極推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深化供熱體制改革,推進集中供熱、分戶計量、分戶控制技術,實行分戶計量和以熱量計價制。鼓勵採用蓄冷、蓄熱空調及熱電冷三聯供技術、變頻調速技術。
(三)大力發展節能型交通運輸工具和農業機械加速淘汰老舊汽車和落後農業機械,開發和推廣清潔燃料汽車和節能型農業機械。實施《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國家標準,優先發展節能型公共運輸系統。公交、計程車推行油改氣(煤層氣、天然氣)、醇醚燃料摻燒等。鼓勵購買使用低油耗汽車,穩步推進車用甲醇汽油的生產和使用。嚴格執行國家規定,加強對報廢汽車和農業機械回收拆解業的管理。發展現代物流業,推進集約化運營。
(四)引導公共、商業和民用節能加大高效節能產品的研發和推廣,加快淘汰落後產品,推行強制性能效標識管理,規範節能產品市場。採用大宗採購、需求側管理和契約能源管理等機制,在公用設施、賓館商廈、居民住宅中推廣套用高效節電照明器具等節能產品。嚴格執行公共建築夏季空調室內溫度26℃的最低標準。至2010年,推廣綠色節能燈具100萬隻(套),改造100家以上大型公共建築節電系統。
(五)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施替代能源戰略。在山區和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發展風電;在農村大力發展戶用沼氣、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等;集約化養殖場重點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積極推廣省柴節煤的爐灶,加強生物質能技術示範和推廣,大力推進生物質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和利用。
(六)推動政府機構節能黨政機關要帶頭節能降耗,成為全社會節能降耗的表率。重點抓好政府機構建築物和採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以及辦公設備節能。加強政府採購人員培訓,優先採購列入《節能產品政府採購清單》中達到較高能效標準的節能產品,禁止採購國家明令淘汰的產品和設備。開展中央空調系統節能清洗和改造工作,更換照明、辦公等高能耗產品和設備,規範公務用車管理。
二、深入開展節約用水
山西省水資源極度短缺,節約用水是提高水資源承載能力,緩解水資源緊張的有效途徑,要突出抓好四個方面。
(一)推進農業節水建立與水資源條件相適應的農作制度,大力發展高效節水農業和旱作節水農業。因地制宜地建設噴灌、滴灌、微灌等高效節水工程,完善渠系配套設施,繼續推進11個大型灌區節水灌溉系統改造,開展中小型灌區節水改造和集雨灌溉工程,建設節水增效示範園區。結合不同旱作區的現實條件和技術套用基礎,有針對性地實施水庫蓄水、秸稈與地膜覆蓋保水、集雨旱井(窖、池)集水和推廣抗旱良種與發展合理灌溉節水、套用保水劑調水等旱作節水農業技術,提升自然降水利用率和旱地綜合生產能力。到2010年底全省新增節水灌溉面積379萬畝,累計完成1500萬畝;建設高標準旱作農田1500萬畝。
(二)加強工業節水加大對現有工業企業尤其是高耗水企業的節水監督和水資源審計,推進冶金、煤炭、電力、化工、焦化等重點行業的節水技術改造,突出抓好年用水量30萬立方米及以上企業的節水技術改造。增加對工業用水回收處理和重複利用設施的投入,提高設施的運行管理水平,減少供水過程中的跑、冒、滴、漏。擴大再生水使用範圍,推廣“一水多用”、梯級利用和循環使用,努力實現工業廢水“零排放”。切實把好新建項目節水關,新建項目必須採用節水工藝和設備,制定完善的節水方案和措施。
(三)加快城市節水修訂完善城市用水定額指標,加強城市計畫用水管理,對超計畫用水的單位,實行超計畫用水累進加價的收費制度。加快城市供水管網改造,推廣套用節水型器具和設備,實行節水型器具和設備認證推薦使用制度。推進雨水集蓄利用、污水處理再生利用和分質供水,建設多元化城市水資源體系。賓館、飯店、住宅小區、公寓及高層住宅等單體建築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機關、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及大型綜合性文化、體育設施建築面積在3萬平方米以上,住宅區人口在3萬人以上的,必須建設雨水收集利用及分質供水設施。到2010年,全省中心城市要全部完成供水管網改造和生活節水器具的更新,使節水型器具基本普及,所有建制市的雨水及建築中水回用率要達到25%以上。
(四)嚴格水資源管理和保護依據有關法規和政策,建立和完善“歸屬清晰、責權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水權制度。加強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源地保護工作。禁止在重要河流源頭、兩岸等水源地進行採礦、採石、挖沙、建立工廠等活動,減少水資源破壞。嚴格實行地下水禁採區、限採區、超採區保護制度。限制地下水開採,有步驟關閉各類自備水源井。對於電力等高耗水企業禁止使用地下水,嚴格控制使用地表水,鼓勵使用中水、礦井水等再生水。
三、積極推進原材料節約
原材料是企業生產的重要物質保障。“十一五”期間,要突出抓好四個環節。
(一)加強原材料消耗管理制定設計、施工、生產工藝等節材技術標準,建立材料消耗管理和核算制度,推行產品生態設計和最佳化設計。鼓勵使用再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重點加強對冶金、化工、建材、機械、輕工等行業的原材料消耗管理。嚴格資源型產業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制度。鼓勵生產和使用高強度、高性能材料,提高材料使用壽命。引導企業在產品設計時必須考慮簡約化、輕質化,壓縮實用性材料消耗,對產品中可回收材料要加注材料成份(如塑膠成份等),以便在整個可使用周期內的回收再利用。
(二)以煤炭資源為重點,促進礦產資源集約利用按照“資源整合、關小上大、能力置換、聯合改造、淘汰落後、最佳化結構”的發展思路,全力推進煤炭資源整合,提高資源回收率。全面推廣煤礦企業儲量塊段管理辦法,強化礦山企業“三率”考核,對於實際回採率低於核定回採率的,要限期整改,並按照計算的回採率係數計征礦產資源補償費,不斷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到2010年大型煤炭基地內的小型礦井數量減少70%,全省煤礦資源回收率大幅度提高。
(三)推進木材節約代用加強木材節約代用,制定並實施加快推進木材節約和代用工作的政策措施,減少使用一次性的木製材料。全面完成農村柴灶改造,減少木材和秸稈直接燃燒量。加大對廢舊木材的回收和循環利用,大力推廣“速生林”生產人造板材。研究和套用以鋼代木、以塑代木以及其他木材代用技術和產品,降低木材在生產中的套用比例。
(四)節約包裝材料鼓勵使用可降解、易回收、低成本的包裝材料。加強家電等箱式包裝材料的耐用強度和使用壽命,制定包裝材料強制召回政策,落實生產者的包裝回收義務,做好玻璃、馬口鐵、鋁、紙板和塑膠等包裝材料的回收工作。限制過度包裝,鼓勵對包裝物實行押金返還制度,在商場、超市、便利店等設立包裝物回收網點,以各種消費優惠形式鼓勵消費者將包裝物送至回收網點。加快發展散裝水泥。
四、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
堅持數量保護與質量保護並重的原則,從完善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指標、提高土地利用率、耕地綜合生產能力以及加大牆體材料革新等方面著手,完成“十一五”節地目標任務。
(一)嚴格土地管制制度,完善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指標新建項目要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建設用地定額指標、土地投資強度指標、建築係數指標、容積率指標和辦公及福利設施用地指標。改擴建項目,原則上要在原址進行,申請增加用地規模的,要將原用地規模與申請新批用地規模合併計算、一起審批。進一步完善土地使用市場準入制度,推進土地復墾。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實行土地使用準入制度。減少煤矸石、尾礦等廢物占用土地,抓好土地開發整理工作。推進土地復墾,特別是煤礦礦區的土地復墾。
(二)盤活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按照以用為先的原則,通過土地轉讓、改變土地用途、土地置換等措施,盤活低效利用的建設用地。建立區域土地集約利用評價考核制度,全面掌握存量土地面積、類型、用途、權屬與分布等基本情況,促進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鼓勵土地使用者提高自有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三)開展“城中村”改造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試點,提升土地利用水平穩妥抓好城中村改造試點,積極探索城中村土地集約利用的新路子、新機制。大力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試點,鼓勵遷村並點,建造多層和公寓式農民住宅,積極引導農村居民住宅逐步向小城鎮和中心村集中。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優先使用村內空閒地、老宅基地等未利用土地,凡村內有空閒地、未利用老宅基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宅基地占用耕地。堅決貫徹“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住宅或批地建房(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穩步提高耕地集約利用水平強化耕地質量管理,組織開展耕地地力的全面調查,建設耕地質量監測網路,實現耕地質量的動態管理。加強耕地質量建設,組織實施“沃土工程”,大力推廣秸稈還田和保護性耕作技術,促進有機肥資源開發利用,提高耕地土壤肥力;加快中低產田改造步伐,完善田間水利、機耕道路等基礎設施,提高耕地基礎地力。到2010年,使2000萬畝耕地的基礎地力提高一個等級,新增糧食生產能力10億公斤。
(五)嚴格限制毀田燒磚,加大牆體材料革新貫徹實施國家及省關於禁止使用粘土磚,鼓勵發展新型牆體材料的相關政策及規定,嚴格限制毀田燒磚,實施第二批城市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計畫,大力發展煤矸石、粉煤灰等工業廢棄物制磚,加快推進牆體材料革新,減少耕地破壞和占用。
五、加強資源綜合利用
資源綜合利用是促進資源永續利用,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的重要途徑。“十一五”期間,要重點抓好四個環節。
(一)努力提高工業生產中廢棄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和資源生產率以低熱值煤矸石發電和生產新型建材為重點,大力開展煤矸石的綜合利用,努力提高利用水平。強制實施發電、鋼鐵等企業粉煤灰、冶金廢渣的排、用平衡,積極發展提高資源利用水平的關聯產品,如水泥、牆體材料等;新建項目在工程建設上要充分考慮粉煤灰的利用途徑和出路,提出利用項目和排、用平衡計畫。以提高產業集中度為重點,加強焦(高)爐煤氣的集約化利用。以煤礦瓦斯抽放利用為重點,推進共、伴生礦產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提高對尾礦等的利用水平。
(二)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環利用各種廢舊資源,支持廢舊機電產品再製造,鼓勵回收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塑膠、碎玻璃、廢紙、廢輪胎、報廢汽車、廢舊電子設備與器件、廢舊電池和廢舊家用電器等工業品。以再生金屬、廢舊輪胎、廢舊農膜、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利用為重點,建立社區回收、市場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體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建設回收、拆解、處理產業化基地。推進生活垃圾和污泥資源化利用。
(三)鞏固提高農村可再生資源綜合循環利用水平大力普及農村沼氣,加強農村戶用沼氣和大中型沼氣工程建設,重點實施“四位一體”能源生態工程,爭取到2010年全省農村戶用沼氣達到130萬戶。綜合開發農作物秸稈產業,推廣機械化秸稈還田及秸稈氣化、固化成型、發電、養畜技術,研究制定秸稈利用補償政策,開展秸稈和糞便還田的農田保育示範工程。積極推廣農村生活污水淨化和生產生活有機廢棄物資源化處理技術,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六、加快資源節約型社會創建活動
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涉及各行各業和千家萬戶,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積極參與。
(一)積極開展資源節約型社會創建活動廣泛組織開展資源節約型城市、資源節約型政府、資源節約型企業、資源節約型社區創建活動。結合我省循環經濟試點工作,創建一批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示範工程和資源節約型城市、機關、企業和社區,建成一批資源節約型項目。及時總結和推廣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中的經驗和典型,探索出一條符合山西省特色的資源節約型社會發展路子。
(二)認真抓好機關節約抓緊制定機關節能、節水以及節約其他資源的目標及措施,開展黨政機關資源節約競賽活動,並把競賽結果作為評比文明機關的重要內容。推行機關綠色採購,優先採購經過認證的節能、節水、節材產品以及環境標誌產品和再生產品,節約辦公用品,降低費用支出。研究建立機關節約資源的標準體系。抓緊制定推動機關節約資源的實施辦法,儘快明確機關能耗、水耗定額,抓好機關建築物和採暖、空調、照明系統節能改造以及公務車節能等。力爭到2010年,全省黨政機關油、電、水、紙張等消耗降低30%以上。
(三)突出抓好社會消費領域的資源節約要大力倡導合理消費、適度消費的消費觀念和消費行為,在全社會開展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宣傳活動,重點在服務行業、公用設施、公務活動、住房、汽車及日常生活消費中,大力倡導節約風尚,使節能、節水、節材、節糧、垃圾分類回收、減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逐步形成與省情相適應的節約型消費模式。引導社會民眾從節約一度電、一滴水到辦事從簡等消費觀念的轉變。反對公車私用、大吃大喝、講排場等鋪張和奢侈浪費現象。鼓勵消費者購買和使用能效標識產品、節能節水認證產品和環境標誌產品等符合循環經濟和資源節約要求的產品。限制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生產、銷售和使用,減少廢物的產生和原材料浪費。
第四部分科技攻關
圍繞建設適應山西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的資源節約型社會,在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和資源綜合利用六大領域,研究、示範、推廣資源節約的關鍵技術、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逐步建立起資源節約型社會建設的科技支撐體系。
一、節能技術
大力發展新興節能高新技術產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強能源節約和替代、能量梯級利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建築節能、重大機電產品節能降耗、綠色製造以及節能監測等技術的研究與開發。重點推廣潔淨煤發電技術,區域熱電聯產、集中供熱及熱能梯次利用技術,煤層氣開發利用技術等;加強煤基燃料甲醇、二甲醚等能源替代品的研究與開發;加強秸桿、畜禽糞便等農業廢棄物和塑膠、垃圾、工礦業廢氣等工業廢物能源化利用技術與設備的研究開發。
二、節水技術
圍繞節水型社會建設、水資源開發利用、廢水資源回收利用、水資源最佳化配置等開展攻關研究。重點開展節水型社會建設技術標準體系研究,篩選和推廣農業高效用水、節約用水、雨水利用、旱地水肥最佳化利用與調控等一大批技術和設備,在城市中大力推廣節水技術與器具;推廣套用電力、鋼鐵、化工等高耗水行業節水改造的新技術、工藝和設備;研究地下水超採區水生態恢復及岩溶泉、水源地保護等技術;加強多種水資源開發利用及最佳化配置技術研究,特別是對礦井水、劣質水、工業及生活污水等非傳統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研究。
三、節材技術
針對原材料消耗大、利用率低的重點行業,開展原材料節約技術的研究、引進和推廣套用。研究與開發提高原材料利用率、材料強度和使用壽命的關鍵技術、再生材料替代技術、可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拆解技術、木材綜合利用及節約替代技術;開發、推廣新型牆體材料生產等關鍵技術和設備;加強以節肥、節藥、節種為主要內容的農業節材技術的研究、開發和套用。
四、節地技術
以土地集約利用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為核心,開展節地技術研究。組織開發和示範有重大推廣意義的立體農業、設施農業、循環農業、生態工業等模式和技術;大力研發、引進和推廣高效設施栽培、種植、養殖、無土栽培、工廠化生產及自動控制技術等;加強農田、林草地高效利用和可持續利用技術的推廣套用;加強土地開發整理、塌陷地復墾、生態恢復模式和技術等的研究與示範。
五、節礦技術
以煤炭資源節約為重心,大力發展煤炭高效集約化開採設備及工藝技術,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重點研究深層和複雜礦體採礦技術及無廢開採綜合技術,開發高效自動化選冶新工藝和大型裝備,開發低品位與複雜難處理資源高效利用技術、礦產資源綜合利用技術等,努力做到礦山尾礦、廢水、廢氣的資源化和無害化利用。
六、資源綜合利用技術
重點支持煤基合成油製備技術及產業化開發,加強推廣焦爐煤氣綜合利用技術研究與開發,煤層氣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究;研究推廣再生金屬、廢舊輪胎、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的回收利用和生活垃圾、污泥等廢物資源化利用關鍵技術;推廣機械化秸稈還田技術以及秸桿氣化、固化成型、發電、養畜技術;積極引進和消化吸收國內外的循環經濟技術,構建生態型產業鏈,重點研究煤焦、冶金、電力、化工、建材等行業間循環產業連結的關鍵技術等。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協調管理機制
省直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要明確責任,密切配合,切實提高對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重要性的認識,將《綱要》所確定的重點任務納入日常工作議程,並貫徹到實施的全過程。建立健全領導責任制,堅持黨政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的制度,並將其作為評價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主要依據。
建立和完善統一協調與綜合決策激勵機制,不斷提高政府統籌規劃、政策協調以及規範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據晉政發〔2005〕27號檔案精神,山西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領導組負責協調各部門,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山西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作為該領導組的常設機構,負責山西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承擔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對編制用能評估報告的中介機構進行資質認定;研究制定並組織有利於綜合考核地區資源節約水平的指標體系和政策措施;協調節能、節水、節地、節材及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有關辦公室和行業協會,開展資源節約的指導、督促、檢查及考核評價等工作;對回收利用各種再生資源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節能重要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
逐步建立公眾參與綜合決策的渠道,提高政府推進資源節約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電視、網路、報紙等媒介,建立有利於公眾參與資源節約的服務平台,讓公眾成為資源節約的主體,對政府決策進行監督和參與。
二、完善政策法規,建立健全保障機制
嚴格執行國家《節能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可再生能源法》及《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山西省建築節能條例》、《山西省水資源節約條例》、《山西省循環經濟發展條例》、《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評價指標體系及其相關的監測、計量和統計制度。加強資源節約統計數據的信息化管理,建立資源消耗定期公布和報告制度。推行節能節水產品認證制度和用能設備能效標識制度。健全建設項目能源、原材料、水資源、土地資源等資源利用效率的論證和審核制度,認真執行節能設計規範。建立高能耗、高物耗設備和產品強制淘汰制度,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產品。
加強資源節約的監督檢查工作,建立嚴格的資源節約監察管理制度,兌現激勵政策,加大懲戒力度,依法查處浪費資源等違法行為,在全社會形成有利於資源保護和節約的法制氛圍。進一步健全資源節約評價考核制度。完善地方各級政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將資源節約主要指標納入地方各級政府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年度考核體系,並將其考核結果作為地方政府負責人政績考核的重要依據。
加強資源節約監測和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推行契約能源管理、電力需求側管理模式和投資擔保機制,積極為企業實施資源節約提供診斷、技術、融資、信息諮詢等服務。加快各級資源節約監測管理和技術服務能力信息化系統建設,積極為政府、企業資源節約提供依據。
三、拓展資金渠道,建立穩定的資金投入籌措機制
地方各級政府要把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作為一項推動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逐步加大資金投入,鼓勵全社會開展資源節約活動,支持資源節約的基礎研究和示範項目建設。對資源節約的重大技術開發和示範工程,要在資金安排上給予傾斜。
積極引導銀行、企業、個人等國內資本甚至國外資本投入資源節約領域,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模式,大幅度提高資源節約工作的資金保障。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資源節約扶持和限制政策,利用財稅、價格等槓桿,加大對節能、節水、節材、節地、節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開發、清潔生產等的支持力度。
四、推動技術創新,深化結構調整
改革科技體制,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進一步加強與資源節約相關的科學研究體系、技術開發體系、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加強全省能源、水資源等資源消耗和節約統計工作,制定完善主要耗能、耗水行業的產品能耗和水耗定額、城鄉建設集約用地標準、再生資源有關技術標準等標準體系。
按照國家產業政策、行業有關標準和我省經濟結構調整的有關要求,從嚴把好項目引進及建設關,防止低水平、高消耗、高污染的項目上馬,搞重複性建設。積極採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鼓勵和支持發展低耗能、低排放的“四新”產業,重點發展煤化工、裝備製造業、旅遊業等,建立產業退出機制,嚴格限制和主動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和浪費資源的產業。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進行調查研究,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實施意見和推進措施,圍繞資源節約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具有典型示範效應的試點企業、園區、社區等,重點支持一批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技術開發和改造項目。通過政策引導與資金支持,推動資源節約工作順利開展。
五、制訂獎懲措施,建立激勵和市場調節機制
制定發展循環經濟、節約資源的考核辦法,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都要將主要任務和指標納入目標管理與年度考核範圍。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決策失誤、行政不作為和干擾執法的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要依法追究責任;對資源消耗超定額、浪費嚴重的企業採取水、電超額加價和增收資源補償稅等限制性措施,“掐喉斷血”,遏制高消耗,低效益企業的發展。
建立有利於引導各類利益主體參與資源節約的價格調節機制。通過價格槓桿的調節作用,引導各類相關利益主體強化節約資源。嚴格保護城鄉生態環境,真正發揮價格機制在資源的市場供求和可持續利用等方面的調節功能。完善煤炭等自然資源有償使用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調整城市供水價格,適當提高水價,合理確定再生水價,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式計量水價和非居民用水超計畫、超定額加價的水價制度。對國家淘汰類和限制類高耗能、高耗水企業用電、用水、用熱,實行差別電價、水價和熱價。合理確定資源綜合利用電廠上網電價,實施峰谷電價。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以及我省資源綜合利用和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稅收優惠政策,凡符合政策規定條件的企業,稅務部門應及時給予辦理有關手續。各級財政要安排一定資金,用於資源節約工作。對現有的省級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科技費用、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等,按一定比例安排重點資源節約項目,支持節約型社會建設。
六、加強宣傳培訓,增強資源節約意識
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單位結合本地情況制定宣傳方案,把經常性宣傳和集中宣傳結合起來,要重視實效,把日常宣傳活動與工作實際緊密結合起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傳資源節約工作的重要性,通過每年的“節能宣傳周、節水日、土地日、環境日、礦法宣傳日”等活動,開展綜合或專項宣傳。組織節能、節水和其它資源節約型產品展示和知識宣傳,使公眾知曉節約資源的基本知識和途徑。省內各新聞媒體要開設專欄,宣傳資源節約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標準標識;宣傳我省資源、能源和環境形勢;宣傳節約資源、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意義;宣傳資源節約的科普知識,宣傳資源節約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行為,提高全社會的資源憂患意識、資源節約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
教育部門要將節約資源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培養青少年的資源節約意識和環境保護意識;各有關部門要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節能節水管理人員進行不同層次的教育和培訓;要加強節能節水執法監察和檢測機構人員的培訓工作,提高資源節約執法監察能力和技術服務水平;集中開展重點耗能單位、重點耗水單位有關人員的輪訓工作,在二年內完成對全省重點耗能“雙百企業”的節能管理人員和冶金、煤炭、電力、化工、洗選等高耗水行業節水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建設節約型社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積極參與。要在全社會樹立節約意識、建設節約文化、倡導節約文明,教育每個公民過文明健康科學的生活,形成“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風尚。要廣泛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資源節約活動,從現在做起、從我做起、從點滴做起,節約每一度電、每一滴水、每一張紙、每一粒糧。在中國小開展“珍惜資源、從我做起”活動,在教室張貼節約宣傳畫,比如“節約一度電能幹什麼”等;在村(社區)開展“創建綠色農村(社區)活動”。通過宣傳,在全社會樹立節約意識、建設節約文化、倡導節約文明,形成浪費可恥、節約光榮的良好風尚,營造節約資源,建設節約型社會的良好氛圍。
第六部分附則
一、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分工
(一)大力推進能源節約
1.貫徹落實國家“十大重點節能工程”。此項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委、省水利廳、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負責落實。
2.加強重點行業和企業的能源節約。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3.推動建築節能和城鎮供熱體制改革。此項工作由省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4.大力發展節能型交通運輸工具和農業機械。此項工作分別由省經委和農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5.積極推廣和套用新型商業和民用節能技術,引導公共、商業和民用節能。此項工作由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建設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6.積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實施替代能源戰略。此項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委、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林業廳、省農業廳、省質監局等部門負責落實。
7.推動黨政機關節能。此項工作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二)深入開展節約用水
8.節水型社會體系建設。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9.推進農業節水。此項工作由省水利廳牽頭,省科技廳、省農業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10.加強工業節水。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11.加快城市節水。此項工作由省建設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水利廳、省環保局、省工商局、省質檢局等部門負責落實。
12.嚴格水資源管理和保護。此項工作由省水利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三)積極推進原材料節約
13.加強原材料消耗管理。此項工作由省國資委牽頭,省質監局、省科技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14.以煤炭資源為重點,促進礦產資源集約利用。此項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省煤炭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15.推進木材節約代用。此項工作由省林業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16.節約包裝材料。此項工作由省商務廳牽頭,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等部門負責落實。
(四)強化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
17.嚴格土地管制制度,完善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指標。此項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建設廳、省農業廳等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18.盤活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此項工作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省建設廳等部門負責落實。
19.開展“城中村”改造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試點,提升土地利用水平。開展“城中村”改造用地試點,由省建設廳牽頭落實;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試點,由省國土資源部門牽頭落實。
20.進一步限制毀田燒磚,加大牆體材料革新。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五)加強資源綜合利用。
21.大力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此項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局負責落實。
22.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此項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經委、省建設廳、省環保局等部門負責落實。
23.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此項工作由農業廳負責落實。
(六)加快節約型社會創建活動
24.創建資源節約型機關。此項工作由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等部門配合落實。
25.創建資源節約型社會。此項工作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26.突出抓好社會消費領域的資源節約。此項工作由商務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落實。
(七)科技攻關
27.加大對資源節約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力度。此項工作由省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經委、省建設廳、省環保局、省質監局等部門配合落實。
(八)保障措施
28.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山西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由省水利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節水有關政策措施;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土地節約及集約利用的有關政策措施;由省建設廳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建築節能、城市節水、節約型城鎮建設等政策措施;由省經委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配合制訂加強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政策及推進措施等;由省物價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調節政策;由省質監局牽頭,省物價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部門配合,研究制定山西省機關資源消耗定額、標準和推進機關資源節約的政策措施。
29.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由省統計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建立資源信息與消耗統計公報制度;由省科技廳、省質監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技術支撐及標準體系;由省質監局牽頭,相關部門配合制定資源節約標準(定額),推行節能節水產品認證制度、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以及用能設備的能效標識制度等。
30.加強資源節約監測和技術服務能力建設。此項工作由省經委牽頭,省科技廳、省建設廳、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31.加強宣傳教育。此項工作由省委宣傳部牽頭,團省委、省教育廳、省總工會、省科協等部門落實。
二、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評價指標體系
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考慮我省的資源承載能力,辯證地認識資源和經濟發展關係,依據整體性、實用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完備性的原則,立足於綜合反映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利用、環境保護等體現科學發展觀和科學政績觀的指標體系,通過定性和定量、動態和靜態的分析,構建資源節約型社會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實現“政績指標”與“綠色指標”的統一,確定一級量化指標11項,二級量化指標8項,並根據經濟發展,適時調整完善。
所有量化指標分為監測性和觀測性兩類。觀測性指標是指期望達到的發展目標,主要通過政府創造良好的巨觀發展環境,綜合運用各種政策引導社會資源配置,依靠市場主體的自主行為實現,可先通過典型和重點調查來觀測;監測性指標是指必須達到的約束性目標,主要通過政府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和有效運用行政力量來實現。具體指標體系見附表1。
三、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評價考核辦法
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評價考核的重點是圍繞國家和省關於節能和節水兩個控制性指標的完成情況,主要從省、市和重點企業三級進行評價考核。具休分為: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市人民政府及資源重點企業三級。評價考核的結果將納入中央組織部7月份出台的《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以下簡稱《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中。
(一)評價考核的對象和範圍
1.省級考核省直各部門和各市人民政府為第一級評價考核對象,根據具體職能與任務分工的相關程度,確定為“直接評價考核對象”和“間接評價考核對象”。
直接評價考核對象是指任務分工牽頭和主要承辦部門及各市政府,間接評價考核對象是指配合落實任務分工的相關部門。
2.市級考核市級評價考核以各市人民政府為主。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資源管理現狀和條件,在省級目標責任制的基礎上,確定本地區節能、節水等相關目標責任制,並對本級各部門和縣(市)級政府進行評價考核。
3.重點企業考核對象主要包括:省人民政府節能“雙百”企業,年用水量超過30萬立方米的工業企業、農業大型中灌區。各市在省規定的標準和範圍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各市資源節約重點企業的考核範圍和評價標準。
(二)組織機構和體系
山西省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工作領導組辦公室設立專門負責資源節約目標評價考核的工作組,負責向國家和省人民政府匯報工作,並進一步完善評價考核方案,組織年度評價考核工作。各市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和機構,負責本地區評價考核的日常工作,並定期向省級資源節約目標評價考核工作組匯報工作。
省級評價考核工作組每季度召開專題會議,布置評價考核工作計畫,檢查節約型社會目標實施情況,聽取相關部門和各市資源節約工作計畫和實施情況。
(三)實施辦法
1.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評價考核辦法
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綜合評價工作,根據其職能劃分,採用自我評價和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對在職能範圍內推動節能、節水等資源節約工作的實施和落實情況,進行工作績效評價。對部門第一責任人實行節能、節水目標責任制的問責制。對於“直接評價考核對象”,要定期向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和評價考核工作組做促進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耗能、水耗下降的工作計畫、預期目標、實施效果等情況的專題匯報。評價考核工作組在每年1月份根據各部門自我評價和專題匯報的材料,對部門第一責任人進行完成節能目標責任的評價。
評價指標主要是六項監測性指標。在進一步細化的基礎上,依據對相關指標有無作為,確定評價考核優秀、完成和未完成三級。對完成相關指標95%以上的評為優秀級;完成85%以上的為完成級;對於完成情況達不到85%的定為未完成級。
評價考核結果納入《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的實績分析中綜合評價考核。
2.市級政府評價考核辦法
對市級政府第一責任人實行節能、節水目標責任的問責制。省人民政府與各市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考核方法按照自我評價和省級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每年對在職能範圍內推動節能、節水工作的計畫和落實情況,進行工作績效評價。各市人民政府要定期向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級評價考核工作組做出關於促進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綜合耗能、水耗下降的工作計畫、預期目標、實施效果等情況的專題匯報。
市級評價考核指標由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細化分解到各市並經各市認可後提出。評價考核標準及要求同省級。
3.重點企業評價考核辦法和程式
節能“雙百”企業和重點用水單位的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可參照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國資委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企業負責人的評價考核結果納入《暫行辦法》對企業負責人的考核之中。不列入國資委所屬企業的考核將由地方資源節約主管機構負責執行,具體做法參照國資委的有關規定。對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核,考核採取簽訂經營業績責任書的方式進行,重點企業考核評價的具體標準及程式由省經委牽頭另行制定。重點企業評價考核指標見附表2。
四、本綱要由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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