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守職

居官守職

"居官守職"源自《孟子·公孫丑下》"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的記載,經明代汪天錫《官箴集要》提煉為"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的完整表述。該成語強調官員需以公正為核心準則,要求其抵禦私利誘惑、保持廉潔正直的職業操守。薛瑄在《薛文清公從政錄》中提出"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的核心準則,強調官員應恪守公正不被私利迷惑,正直不為邪念動搖的職業操守。當代政治倫理繼承發展這一理念,將其作為黨員幹部行使公權力的基本規範,強調通過修身養性實現"權力為民所用"的根本宗旨。

基本介紹

  • 典籍出處:《孟子·公孫丑下》《官箴集要》
  • 核心準則:公正為先、廉潔自律
  • 歷史文獻:載於《薛文清公從政錄》等官箴著作
  • 文化定位:中華傳統官德核心準則
  • 相關原則:清、慎、勤為官三原則
  • 當代套用:黨員幹部履職倫理規範
古典出處與內涵,歷史文獻中的官德體系,當代政治倫理價值,

古典出處與內涵

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戰國時期,《孟子·公孫丑下》提出"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的權力責任觀。明代汪天錫在其著作《官箴集要》中系統化表述為"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確立其作為官員履職核心準則的地位。此處的"公正"包含雙重維度:對外要求公平處理政務,禁止徇私舞弊;對內強調保持廉潔自律,抵禦物質誘惑。
薛瑄在《薛文清公從政錄》中將此準則具體化為"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的核心準則,強調官員應恪守公正不被私利迷惑,正直不為邪念動搖的職業操守。這些具體要求與《薛文清公從政錄》"居官守職以公正為先"的執法標準形成呼應。

歷史文獻中的官德體系

歷代官箴著作構建了完整的履職規範體系:
  • 履職基礎:《論語》提出"為政以德"的道德根基,《韓非子》強調"奉法者強則國強"的法治框架
  • 行為準則:"清、慎、勤"三原則中,"清"對應廉潔自律,"慎"指向審慎決策,"勤"強調盡職盡責
  • 量化標準:《新唐書》界定'不受曰廉,不污曰潔'的具體行為邊界,《赤壁賦》提出'非吾所有,雖一毫莫取'的物質觀
明代官場形成的'居官守職'準則強調官員需以公正為先,恪守職責不被私利迷惑。清朝《吏部則例》將違背該準則的行為細化為十二類失職情形,對應不同懲戒措施。

當代政治倫理價值

2019年官方文獻將其重新闡釋為黨員幹部履職的根本要求:
  • 實踐路徑:通過黨規學習強化公正意識,運用民主生活會開展履職檢討,建立個人廉政檔案追蹤職務行為
  • 考核機制:將公正履職納入幹部年度考核核心指標,實行"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
  • 監督體系:整合紀檢監察、巡視審計等多渠道監督,建立任職迴避、財產申報等防利益衝突機制
該準則在當代發展出三項衍生原則:要求領導幹部遵守'權力清單'制度,明確行權邊界;執行'陽光政務'規範,保障公眾知情權;落實'終身追責'機制,強化履職責任意識。2023年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將"公正履職"作為幹部選拔的核心評價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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