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蕉由蕉溪、蕉鋒更名而來,始建於1972年三鋼小蕉生產隊時期。其行政建制歷經生產隊、大隊、村委會等階段,1972年從陳大公社劃出後形成獨立建制。1998年該地名廢止後,部分行政建制仍延續使用至2002年小蕉社區居民委員會成立。作為傳統村落認定對象,其歷史遺存與文化價值在2024年後獲得官方認定。
基本介紹
- 所屬地區:福建省三明市
- 設立時間:1972年
- 廢止時間:1998年
- 名稱由來:蕉溪→蕉鋒→小蕉
- 原隸屬:陳大公社
- 地理位置:沙溪北岸丘陵地
歷史沿革,名稱由來,行政區劃變遷,廢止與現狀,文化遺存,
歷史沿革
1972年從陳大公社劃出,設立三鋼小蕉生產隊。1985年成立居委會建制,2002年經行政區劃調整設立小蕉社區居民委員會。核心聚落地名"小蕉"於1998年廢止,但社區建制延續至2002年。
名稱由來
源自蕉溪古稱,因溪畔野芭蕉叢生得名。1972年設立生產隊時經村民討論定名"小蕉",形成區別於蕉坑村(尤溪縣)及蕉鋒自然村的獨立稱謂。
行政區劃變遷
- 1972-1984年:作為鋼鐵企業配套生產基地,實行'政企合一'管理體制
- 1985年:改制為居民委員會,行政代碼變更為350404002008
- 1998年:經三明市政府批准廢止聚落地名
- 2002年:組建小蕉社區居民委員會,延續原地理範疇管理
廢止與現狀
1998年地名廢止後,原轄境併入列西街道行政管理體系。2006年設立的小蕉村民委員會延續使用該名稱至新型城鎮化改造階段。2019年獲評'國家森林鄉村',現存傳統建築群保留明代古厝特徵。
文化遺存
作為福建省傳統村落認定單位(2024年),保留明清時期夯土建築群及古巷道遺存。現存最古建築可追溯至明嘉靖年間,體現閩中地區山地聚落營建技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