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引規律

導引規律

導引規律

引導飛彈攻擊目標時,飛彈飛行彈道應遵循的規律。

飛彈制導系統應保證飛彈按導引規律確定的飛行彈道以允許的誤差飛行,使其能命中目標或以允許的誤差接近目標。導引規律的確定與飛彈所攻擊的目標是活動的還是固定的有很大關係,也因制導系統的類別不同而異。飛彈攻擊目標的飛行可分為初始段、中間段和末段3個階段。飛彈在不同的飛行階段有不同的導引規律。

攻擊地面固定目標的彈道飛彈通常採用程式引導法。飛彈發射後在主動段先垂直起飛,然後按一定程式轉彎,飛出大氣層達到預定的速度和彈道傾角時,程式指令使發動機關機。此後,飛彈開始被動段自由飛行。最後,再入大氣層而飛向目標。發動機關機時,飛彈速度的大小和方向是影響飛彈命中精度的重要參數。制導系統的主要任務就是根據事先確定的標準彈道,通過導引和控制把飛彈的實際飛行彈道與標準彈道的偏差控制在允許的範圍之內。這種方法也稱攝動制導。由於計算機技術的發展,有些彈道飛彈採用顯式制導的導引規律,它是一種狀態反饋最優導引規律。在飛彈飛出大氣層後,由飛彈的實時狀態參數(位置和速度)及目標的位置參數,通過彈上計算機形成最優的姿態控制指令,控制飛彈飛行。當飛彈實際速度矢量等於命中目標所要求的速度矢量時,發動機便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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