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金融機構貸款

對金融機構貸款是商業銀行對各種金融機構的貸款。主要包括對往來銀行、外國銀行、投資銀行、儲蓄貸款協會、信用社及金融公司的貸款。儘管這些金融機構本身也是貸款者,但它們在資金來源上則要部分依賴於商業銀行,需要商業銀行給予資金融通,主要屬於短期融通。商業銀行一般規定一個貸款額度,可在額度內借款。因為它們的貸款需要是經常性的,從而可以隨時借隨時還,它們以貸款的利息收入支付借款的利息,從中獲取利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金融機構貸款
  • 發生:通常發生在代理行之間
  • 釋義:發放給銀行以及金融機構的貸款
  • 內容:往來銀行、外國銀行、投資銀行
主要內容
對金融機構貸款主要包括對往來銀行、外國銀行、投資銀行、儲蓄放款協會、信用社及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貸款。儘管大多數金融機構均通過出售商業票據來籌集資金並發放貸款,但仍要從其他商業銀行借入短期資金。為了保證短期融資的需要和已簽發的商業票據能夠到期償付,這些金融機構常與幾家大的商業銀行訂立貸款限額協定,並可以在貸款限額以內隨借隨還,貸款的利息收支可以相互抵銷。由於具有信貸限額協定的保證,再加上多為短期性需求,所以這類貸款通常是無抵押的貸款。在利率上也相對比較低,對於大的金融機構,通常採用基礎利率再加上補償額或協定承諾費的辦法加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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