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持

對持

漢語詞語,讀音duì chí,動詞,名詞,中性詞,本義是指兩人手持,共同完成一件事。後來詞義有更廣更深的演化:1.兩者數量均衡。2.各自把持。3.獨立而又相互制約。4.對峙、僵持。

基本介紹

釋義,出處,引證解釋,

釋義

1.雙方僵持不下。
2.兩派各自為政,分庭抗禮。
3.兩部門各司其職,但又相互制約。
4.兩股力量各據一方,相互制約,維繫均衡。
5.相對而立。
6.兩者相互手持,相輔相成。

出處

最早見於《大唐開元禮》

引證解釋

1.雙方僵持不下。
《欽定石峰堡紀略》:“提督總兵各大員在彼,何至竟束手無策,安坐營中,與賊對持?”
2.兩派各自為政,分庭抗禮。
明·鄭道傳《三峰集》:“曾布、韓忠彥,對持相衡,奸巧相奪。”
3.兩部門各司其職,但又相互制約。 
宋·徐自明《宋宰輔編年錄》:“乾德以後,其職遂分,是謂兩司,對持大柄。”
元·托克托《宋史·樞密院》:“宋初,循唐、五代之制,置樞密院(主管軍務),與中書(主管政務)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
4.兩股力量各據一方,相互制約,維繫平衡。
清·徐命膺《保晚齋集·蠡測篇》:“八重(指天體)各自旋轉,有遲有速。而貫之以南北二極,對持兩端,外依於至靜不動之體,如輪之有軸。”
五代宋初的道家典籍《太丹篇》:“此乃天地自然為道,陰陽坎離,日月剛柔,晝夜情性,魂魄對持,而相制伏。”
《大定新編》:“剛柔相濟,奇偶對持。”
5.相對而立。
《欽定全唐文》:“徹視元洞之金書,悟達三清之玉訣。然後敢對持龍虎,駕馭陰陽,配金木以東西。”
唐·蕭嵩《大唐開元禮》:“皇帝入奠酒三爵訖,當神座前北向立。太祝(祭祀官員)二人,對持玉冊(祭祀文書),於室戶外之右。”
6.兩者手持,相輔相成。
明·徐光啟《農政全書》:“侵晨(黎明),令兩人對持其繩,於麥上牽拽,抹去沙霧,則不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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