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哲學概念)

實體本質、具體事物、個別主體、現象的支持者等意義,其含義一般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作為一切屬性的基礎和萬物本原的東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實體
  • 外文名:substance
  • 源於:拉丁文substare
  • 意義:本質、具體事物、個別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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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英substance,該詞源於拉丁文substare,有本質、具體事物、個別主體、現象的支持者等意義。
古希臘哲學亞里士多德首創的一個重要哲學概念,也是後來西方哲學史上許多哲學家使用的重要哲學範疇。又譯為本體。其含義一般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作為一切屬性的基礎和萬物本原的東西。

起源一

實體範疇的起源 古希臘哲學以探討萬物本原為開端的。本原即某種獨立存在的東西,一切存在物都由它構成,最初都從其中產生,最後又復歸於它。它包含著實體範疇的萌芽。從泰勒斯到巴門尼德,人們對本原的認識經歷了從感性的具體上升到抽象的過程,開始是把水當作萬物的本原,最後得出一個最一般最抽象的概念“存在”。亞里士多德總結前人的成就,在《範疇篇》中,將“存在”分成作為“這個”的存在,以及作為數量、性質、關係、狀況、時間、地點等的存在,共10類。作為“這個”的存在名之為“實體”。它是其他幾類存在的基礎,其他幾類都只是它的“屬性”。這樣,從亞里士多德起,“實體”開始作為哲學範疇被使用。

起源二

實體印度耆那教哲學的一個基本概念。耆那教認為有五種永恆的存在範疇,它們總起來構成存在的“實體”。這五種範疇是“法”、“非法”、“空”、“補特伽羅”和“命”。按照耆那教的特殊解釋,“法”是運動的媒介,“非法”是靜止的媒介,這二者造成事物的運動和靜止。“空”是萬物藉以存在的空間,一個非世界空間,後者比前者要無限地大,然而空洞無物。這三個範疇是獨特的和不活躍的。“補特伽羅”(物質)和“命”(靈魂)則是活躍的無限的,但它們的數目又是穩定的。人們只能覺得“補特伽羅”,而只有“命”才有靈魂。耆那教是把物質和精神徹底分開的最古老的印度哲學學派。後來人們有給實體加上了第六個範疇“時”(時間),時間是永恆的普遍但不是普遍的,因為在世界最外面的一些層次不存在時間。

思想

亞里士多德關於實體的基本思想 亞里士多德認為實體是獨立存在的東西,是一切屬性的承擔者,從語言和邏輯上說它處於主詞地位,其他表示數量、性質的範疇依附於實體,處於賓詞的地位,只能用來說明主詞。他認為實體的主要特徵是:它是“這個”而不是“如此”,是獨立的,可以分離存在的;實體在保持自身不變的同時,允許“由於自身變化”而產生不同的性質,例如,同一個人可以有時健康,有時生病,但仍是這一個人;實體是變中不變的東西,是生成變化的基礎。對此,亞里士多德明確指出:“這是實體的最突出的標誌”。

標準

根據這些標準,亞里士多德認為個體,如這個人、這匹馬,才是最真正的、第一性的、最確切意義而言的“實體”,它們是所有其他東西的基礎和主體。“人”、“動物”這些一般的“屬”和“種”則是第二實體。這體現了亞里士多德的唯物主義思想。
但是,亞里士多德在實體問題上,存在著矛盾和混亂。在《形上學》?第 7卷中,他把個體分解為質料與形式的組合,認為質料、形式及二者組合的個體在某種意義上都叫實體,嚴格說來卻只有形式,即本質才是實體,形式與質料組成的個體構成第二實體。在《形上學》第12卷中,他又認為最高的實體是永恆不動的、無生無滅的,是萬物運動的最後動因,即第一推動者──神。

實體觀

西方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利用亞里士多德哲學中的唯心主義成分為基督教神學作論證,貶抑人和自然界,認為上帝是最圓滿的實體。近代資產階級上升時期的哲學家們總結新興科學的成就,在批判經院哲學的同時,提出了自己的實體觀。R-笛卡爾?、T-霍布斯、J-洛克?等人認為具有長、寬、高的“形體”是獨立的實體。但是,笛卡爾又認為,除了“形體實體”之外還有一個“心靈實體”,形體以廣延為屬性,心靈以思維為屬性,二者並立而互不依賴。他認為這兩個實體是相對的,雖然彼此獨立,卻依賴於一個共同的原因,即最圓滿的上帝,上帝是絕對的實體。笛卡爾是機械唯物主義的創始人之一,卻保留著唯心主義的一面。後來的一些哲學家要求克服他的不徹底性,貫徹唯物主義思想,B.斯賓諾莎是這方面的重要代表。他認為思維和廣延並不是分屬於兩個實體的屬性,而是唯一實體的屬性。這唯一的實體是獨立自存的“自因?”,他雖然也稱之為最圓滿的上帝,卻清除了神學目的論思想,把它等同於自然。他還提出,這唯一的實體有眾多的樣式,即特殊表現,以此解釋個別事物。這是溝通一般和個別的辯證法觀點。G-W-萊布尼茨認為實體有內在的活力,不是僵死的東西,不同意用機械論觀點來看待實體。他非常重視個別事物的多樣性,因而把實體規定為無限眾多的精神性的“單子”,認為每個單子是獨立自存的“單純實體”,具有不同程度的表象能力,各自反映全宇宙,但是彼此之間“沒有窗戶”,不能相通,其所以能夠一致,是由於上帝的“前定和諧?”。在萊布尼茨的唯心主義思想中,也包含著辯證法觀點。

哲學家

主觀唯心主義者G-巴克萊?認為,我們既然感覺不到物質,物質就是不存在的,只有個人的心靈和上帝才是實體。D-休謨?又把這種看法用在心靈和上帝上,認為這二者也不是實體,從而取消了實體,成為不可知論者。18世紀的法國唯物主義者D-狄德羅?等人與他們相反,吸取了洛克認識論和笛卡爾物理學的合理成分,建立起唯物主義一元論,認為有廣延的、能運動的、有感受性的形體即物質是唯一的實體,精神只是物質的機能,精神實體的上帝是根本不存在的。
19世紀德國古典哲學家開闢了一條新的途徑,即對實體加以辯證地考察。I-康德?認為過去的哲學家們離開主體談論實體,是非批判的獨斷論,實體並不是獨立存在的東西,只是知性的一個範疇,是知性構成判斷的條件。康德還保留著“物自體”這一概念,但物自體是不可認識的。J-G-費希特?拋棄了物自體,只留下“自我”。F-W-J-謝林又用“客觀精神”代替了“自我”。但無論“物自體”、“自我”或“客觀精神”都不是原來意義的實體。原來意義的實體是一個機械論的哲學範疇,已經不適用了。客觀唯心主義者G-W-F-黑格爾根本改造了這個範疇,認為“絕對理念”才是最高、最豐富的範疇,實體只是理念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而對實體的認識必須經過一個辯證的中介過程。他的這一理論含有深刻的辯證法思想。
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實體觀 馬克思主義哲學科學地總結了實體範疇的發展過程,認為物質概念是哲學的最高範疇,它是指不依賴於意識而又能為人的意識所反映的客觀實在。而實體觀則是人類對自然界和物質的認識發展過程中的重要階段。以往的哲學家關於實體的各種觀點,反映了各個時期或同一時期人們對物質和自然界認識的深度和分歧。哲學史上形形色色的關於實體的觀點為馬克思主義物質概念的形成提供了豐富的思想資料。馬克思主義哲學吸取了以往哲學中實體範疇的合理因素。例如:物質是客觀存在的,可以認識的,物質是一切屬性的承擔者,是多樣性統一的基礎;物質是按其自身固有的辯證規律發展的,物質自身包含著運動和發展的源泉,必須用辯證法研究物質世界及物質範疇的含義等等。馬克思主義哲學無需在物質概念之外再加一個實體範疇。通常所說的本體論,在馬克思主義哲學中也就是物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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