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資產階級

官僚資產階級

官僚資產階級(guān liáo zī chǎn jiē jí)是指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國家里,勾結帝國主義和地主階級勢力,掌握國家政權壟斷全國經濟命脈的買辦性的資產階級。1980年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政治經濟學辭典》定義這個官僚資產階級是:“在各個國家裡對內利用政治特權,實行階級壓迫。對外勾結帝國主義,適應國際帝國主義商品傾銷,資本輸入和掠奪資源的需要為自身謀取利益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官僚資產階級
  • 拼音:guān liáo zī chǎn jiē jí
  • 出現時間:20世紀20年代
  • 性質壟斷全國經濟命脈的資產階級
具體,相關研究,

具體

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稱謂的由來
官僚資本”的提法,在20世紀20年代就出現了。1923年,瞿秋白在《前鋒》雜誌上發表《論中國之資產階級的發展》一文①,首次使用了“官僚資本”一詞。他將洋務派經辦的官辦企業稱為“官僚資本之第一種”;將官商合辦企業稱為“官僚資本之第二種”。1929年,李達在《中國產業革命概況》一文中,揭露清代官僚舉借外債時“從中漁利,自肥私囊,形成官僚資本”。
官僚資產階級
1930年,日本學者橘朴在《中國社會的發達階段》一文中,將官僚資本分為“梁士詒型”和“張謇型”兩種。1936年,呂振羽在《中國政治思想史》一書中,將清政府創辦的“國營事業的萌芽”統稱為官僚資本[1](p492)。
總的說來,這時大家所說的官僚資本主要指清政府和北洋軍閥政府的官辦企業。抗日戰爭中後期,進步人士和中國共產黨開始將國民黨官僚利用職權、私人參與投資的企業或金融機構稱為官僚資本。著名經濟學家馬寅初在《提議對發國難財者開辦臨時財產稅以充戰後之復興經費》一文中指出:“幾位大官,乘國家之危急,挾政治上之勢力,勾結一家或幾家大銀行,大做其生意,或大買其外匯。其做生意之時以統制貿易為名,以大發其財為實。故所謂統治者是一種公私不分之統制”。[2](p21)隨著國民黨官僚資本的膨脹,馬寅初對官僚資本的抨擊也愈加嚴厲,“所謂國營,實即官辦”,“假公濟私為通病,由來已久,莫可究詰……近來夫變本加厲,由暗偷私竊變為公開劫奪”,“所謂‘竊鉤者誅,竊國者侯’的局面,已呈現於吾人的眼前”[3](p359)。他認為官僚資本會阻礙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
陳伯達在《中國工業與中國資產階級》一文中也斷言:官僚與買辦經濟壟斷正從金融業向工業發展,“官營就是‘國營’,‘國營’就是官營”[4]。
此時,大家還只是對官僚資本進行揭露和抨擊,“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提法還未出現。抗戰勝利前夕,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說:官僚資本“亦即大地主、大銀行家、大買辦的資本,壟斷中國的主要經濟命脈,而殘酷地壓迫農民,壓迫工人,壓迫小資產階級和自由資產階級”[5](p1046)。這裡所說的“官僚資本”,主要還是指國民黨官僚的私人資本以及私人經濟活動
隨著中國共產黨和國民黨政治鬥爭的日益尖銳,共產黨人開始將國民政府的國家資產、官僚私人資產、黨團資產以及政府各部門的公產都劃歸為官僚資本。
陳伯達在《中國四大家族》一書中,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進行了集中論述。他首次將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果夫和陳立夫並列為中國的四大家族。書中論述了四大家族怎樣從內戰起家,逐漸形成了對金融、商業、工業、農業、文化業的封建的、買辦的、軍事的壟斷。他認為,官僚資本是代表帝國主義與封建主義的,是在政治上當權的人物利用政治的強制方法,通過掠奪農民及其它小生產者、壓迫民族工業而集中起來的金融資本。他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財富做出了初步估算,“四大家族或是‘官’式的,或是‘商’式的,在金融、商業、工業、地產諸方面所獨占的財產,以及他們在外國的存款和產業,粗略統計一下,至少當在二百萬萬美元左右”[6](p147)。最後,他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特點和歷史作用進行了分析,認為近代中國的官僚資本是封建的、買辦的資本,是大地主大買辦在經濟上的聯結物;四大家族和中中農交四大銀行在經濟上的獨占,則是官僚資本最高、最集中的發展,是中國半封建或封建、半殖民地或殖民地制度最後的產物;四大家族對農民、小生產者,乃至民族自由工業,進行了空前規模、空前集中的掠奪;四大家族經濟獨占是在反人民反革命的軍事活動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其掠奪方式是包括軍事在內的各種超經濟的方法;四大家族的經濟獨占,從金融、商業、工業、農業一直蔓延到文化業,摧殘了生產力的發展,是完全腐朽寄生的獨占;四大家族的經濟獨占,是外國獨占資本——帝國主義的附屬物。[6](p153)
許滌新在1947年寫了《官僚資本論》一書,認為官僚資本是大地主大銀行家大買辦的資本。他分析了官僚資本的社會根源、構成並指出其本質是封建性和買辦性資本。書中分析了蔣宋孔陳四大家族的投資情況,將“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劃分為六種類型:官僚的私人資本;被四大家族控制的國家資本;與國家資本結合的官僚資本;與民間資本結合的官僚資本;與國家資本及民間資本結合的官僚資本;與外國資本結合的官僚資本。他認為完全屬於官僚的資本是那些“利用政治特權獲得”並“利用政治特權去運用”的資本;在國民黨統治下,國家資本實際上是四大家族的私人資本。[7]
同樣是在1947年,毛澤東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中指出:蔣宋孔陳四大家族在他們當權的二十年中壟斷了全國的經濟命脈;這個壟斷資本和國家政權結合在一起,成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它同帝國主義、本國地主階級以及舊式富農結合,成為“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這個資本,在中國的通俗名稱叫做官僚資本”,這個資產階級叫做“官僚資產階級”。[8](p1150)
至此,官僚資本由最初的官僚私人資本擴大到官僚管理下的國家資本、與官僚資本有關係的各種類型的資本。四大家族個人資本、國家資本、官僚資本三者間畫上了等號,使“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內涵和外延都變得模糊不清了。最後,人們乾脆拿它代指國民黨和國民政府的一切資產。
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定論的延續
1949年建國直至“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的一段時期,大陸學術界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看法,延續了建國前陳伯達、毛澤東等人所下的定論,並在此基礎上做進一步論述。
吳江在《中國資本主義經濟發展中的若干特點》一文中,指出在國民黨建立政權後,中國民族資本主義受到了官僚資本的限制和壓迫;抗戰以後,中國民族資本受官僚資本的排擠、兼併而變得“奄奄一息”。文章對國民黨官僚資本的來源、活動、形成、特性作了考察,指出國民黨官僚資本同國家政權結合緊密,使國家政權為自己服務,因此從一開始就具有壟斷性。吳江把國民黨官僚資本的特點概括為:一開始便與國家政權結合,採取國家資本主義的形式;沒有任何獨立性(對於國際資本主義來說);具有買辦性;同封建地主階級密切聯繫,有濃厚的封建性;完全從商業、銀行投機起家。這種國家壟斷資本性質的官僚資本在社會經濟中所起的作用是:為帝國主義、封建主義的利益服務,具有濃厚的買辦性和封建性;是寄生、腐朽透頂的;是國民黨反動政府的經濟基礎。[9]
肖灼基在1965年發表了《四大家族的公債投機活動》一文,詳細論述了四大家族靠發行公債積累資本的情況。文章指出,四大家族用公債做銀行準備金,大量發行紙幣,通過發行紙幣獲取了大量財富。四大家族還利用政治特權對公債進行買空賣空的投機活動,並利用公債向其它銀行“增資”,形成對金融的壟斷。文章認為公債掠奪了農民,加重了人民的賦稅負擔,造成了惡性通貨膨脹[10]。
以上幾篇文章起到了向百姓普及有關“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基礎知識的作用。這些研究成果重點在於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進行了揭露和批判,強調其對人民的剝削,和對歷史的消極作用。
“文化大革命”期間,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學術研究基本上陷於停滯狀態。
“文化大革命”結束後,相關研究開始啟動,仍有一些學者堅持十年前的傳統觀點.
全慰天的《中國四大家族官僚買辦資本的形成》、孔經緯的《三重壓迫對於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阻礙》、何乾之和劉煉的《中國民主革命時期的資產階級》、黃逸峰等人合著的《舊中國的買辦階級》等論著都持傳統觀點。
全慰天認為,中國的官僚資本較多的是商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因此虛弱得多,落後得多;它較少進行資本主義積累,更多地進行原始積累。中國官僚資本的性質,只能是買辦的、封建的、軍事的、壟斷的、腐朽的和反動的。[11](p350)他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形成的途徑和條件進行了概括,認為蔣家是四大家族的核心,由於掌握了政權,就利用財政特權壟斷了全國的金融,並逐步對商業、交通運輸業、近代工業以及分散落後的農業和手工業進行壟斷掠奪。[11](p353)
持相同觀點的還有孔經緯。他在《三重壓迫對於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阻礙》一文中,認為四大家族官僚資本主義是“買辦的封建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12]
黃逸峰、姜鐸、唐傳泗、陳絳共同編寫了《舊中國的買辦階級》一書。該書論述了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形成過程,將其積累資本的手段概括為:大量發行公債;濫發紙幣,形成金融壟斷;大搞金融投機、商業投機、外匯投機和黃金買賣;實施“統購統銷”和專賣,對商業進行全面獨占;藉口“調整工礦業”,加強了對工業的壟斷;通過大量徵用農民土地、增加賦稅對全國農民實行殘酷的掠奪;在農村兼併土地,使土地更加集中,使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成為農村最大的高利貸主。該書認為國民黨官僚買辦階級從1927年開始形成,以蔣介石為代表的官僚買辦資產階級具有深刻的買辦性、高度的壟斷性和濃厚的封建性,在政治上以獨裁、內戰、賣國為其特點。
需要指出的是,持傳統觀點的學者,迄今仍不乏其人。特別是不專門研究民國經濟史的學者為數眾多,囿於習慣,不少人仍在授課、撰文時因循舊說。
新觀點的陸續提出與新研究領域的拓展
從上世紀80年代起,大陸學者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進行了更深入的研究,雖然不少人堅持傳統觀點,但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實際上是在政治矛盾尖銳的情況下形成的概念,遂對這一問題進行了重新思考、評價。
在1985舉行的“抗日戰爭時期西南經濟研究學術討論會”上,學者們首先圍繞官僚資本的性質問題進行了討論。一些學者指出,從詞義上講,官僚資本應是指依賴政治特權、假公濟私的私人資本。官僚資本不是經濟概念,而是政治概念,使用這種概念去研究中國的政治問題是有道理的,它能夠說明國民政府的本質特徵,但拿它去研究經濟問題就會導致概念上的含混和範疇上的模糊。另一種意見認為,官僚資本是相對於民族資本而言的,是中國近代經濟特有的一種形態,可以沿用下去。只是應該把官僚資本劃分為兩個組成部分:國家資本和官僚私人資本。[13]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學者們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性質進行了更深入的分析,同時還對四大家族蔣、宋、孔、陳分別進行了研究,與之相關的論文有30多篇。新的史料也不斷得到發掘與利用,使研究得以深入,新的研究視角不斷開闢。
第一,“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擴張途徑及其歷史影響。“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惡性膨脹的過程,及其對國民黨在大陸失敗所起的影響,受到了學者們的重視。何華國的《論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膨脹》(《湘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1990年第3期),郁培文的《“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形成解析》(《歷史教學問題》1990年第4期),李凱的《抗日戰爭時期國統區經濟之初探》(《延安大學學報》1996年第1期),張兆茹、張怡梅的《抗戰時期國民政府的財經政策研究》(《河北師範大學學報》(哲社版)1996年第3期),趙興勝的《戰後國民政府國營事業民營化問題研究》(《江海學刊》2002年第3期),齊春風的《1946~1948年間中國走私貿易的影響》(《中州學刊》1999年第2期),李黎明的《國民黨統治區財政經濟的總崩潰與國民黨在大陸的敗亡》(《齊魯學刊》1997年第5期),孟英的《蔣介石集團在大陸潰敗的經濟原因淺析》(《西安聯合大學學報》2000年第l期),李彥宏、周忠的《通貨膨脹與國民黨政權的覆亡》(《湘潭師範學院學報》1995年第l期)等文章都涉及到了這一問題,都把官僚資本惡性膨脹作為國民黨在大陸失敗的一個重要原因。
何華國認為,“四大家族官僚資本”主要通過以下手段得以擴張:在內戰中壟斷軍火買賣並不斷發行公債;在金融方面形成了“四行二局”,壟斷了法幣、外匯和黃金,最終形成了金融壟斷;控制國家資源和進口物資,最終形成商業壟斷。抗戰勝利後接受10萬億元敵偽資產,大大增加了四大家族的資產。何華國還對陳氏兄弟的黨營資產作了分析,認為由陳果夫、陳立夫控制的黨營事業基金達5000億元。[14]
李黎明著重分析了抗戰勝利後四大家族資本的惡性膨脹問題。他認為,四大家族的掠奪,破壞了國統區的工農業生產。日本投降後,四大家族接收了日偽開辦的各種金融機構、廠礦企業,還將民營企業誣指為敵產予以沒收,據為已有。四大家族大量盜賣民營工廠物資,使許多工廠由於缺乏設備而無法開工,使民族工業遭受打擊。而名目繁多的各種捐稅更是使舉步維艱的民族工業背上沉重的包袱,難以恢復和發展。作者認為正是“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惡性膨脹,扼殺了國統區工商業和農業的生機,造成了國統區工商業、農業、財政經濟的崩潰,這是國民黨政權在大陸敗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述文章,多把“四大家族官僚資本”作為國民黨在大陸失敗的原因來進行研究,對其性質則未作深入的探討,仍然把國民黨政府的資產和四大家族的私人資產視為一體。在對其進行評價時,也多強調它對國民經濟的消極影響。
筆者認為,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評價應該建立在對蔣宋孔陳各自真正掌握的資產進行科學評估的基礎上,對國民政府各種不同的經濟機構和組織也應區別看待和評價。近年來,已有學者提出,國民政府下設的“資源委員會”——傳統上人們視其為“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抗戰中發揮了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鄭友揆、程麟蓀、張傳洪合著的《舊中國的資源委員會——史實與評價》一書,比較全面地評述了資源委員會所做的工作及其在歷史上的作用。
該書論述了資源委員會的設立及其初期活動;抗戰前的建設計畫;抗戰時期各主要事業的建設情況;抗戰後的接收以及經濟重建規劃;改進生產方法的努力;對於對外貿易主權的維護;對於中國神聖抗戰與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積極支持;對國民黨黨部勢力滲透的抵制;在大陸棄暗投明迎接解放等史實。鄭友揆等人認為,用官僚資本概括資源委員會的性質並不恰當。一個原因是,將資源委員會稱作官僚資本容易造成人們思想上的混亂。人們一提到官僚資本,就會自然而然地與反動、落後的事物聯繫起來.他們提出,“資委會的事業在舊中國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說資委會是一種反動、落後的事務,缺乏歷史事實,言之為國家資該企業經營管理機構則更確切些”[15](p3)。
第二,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性質的新認識。在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性質的認知上,學者們有了較為客觀、辯證的看法。
杜恂誠在《民族資本主義與舊中國政府(1840~1937)》一書中認為,毛澤東所說的“官僚資本”,是特指國民黨時期的國家壟斷資本主義,但它只是一個通俗名稱,而不是政治經濟學的科學定義;再加上後來一些人又把它的內涵不斷擴大,把官僚的私人資本也包括了進去,並在時間跨度上向上追溯,一直追到清政府創辦的企業。由於內涵混亂,時限不清,因此它的外延也變得十分模糊。實際上,它的界限已經無法確認了。[16](p4)
鄭會欣追述了官僚資本這一概念的演變過程,指出近年來,大多數學者已經改變了以往將國營企業統稱為“官僚資本”的做法,而用“國家資本”來代稱。因為“國家資本”的提法內涵比較明確,不會將官僚私人的投資與國家(包括中央和地方)投資相混淆。作者認為,不能將國家資本、國營資本等同於官僚資本,但應看到“在一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在中國長期以來官僚政治傳統的影響下,官僚可以通過手中所掌握的權力,以各種方式將國家資本轉化為官僚私人的資本,而且這種轉化往往都是以各種‘合法’的途徑加以實現的”[17]。
陳自芳對有關“官僚資本”的幾種觀點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由於中國近代社會的特殊性,在中國近代經濟史研究中仍應保留“官僚資本”這一概念。官僚資本中應包括官僚的私人資本,而對於官僚的私人資本也要辯證的看待,只有那些依靠政治權利、壟斷性很強的私人資本才能定性為官僚資本。作者認為,四大家族的私人資本應被看做是官僚資本。[18]
武力贊成應將官僚通過特權獲取的資本,與國家資本和一般私人資本區分開的觀點。他還提出了官僚私人資本在國計民生中到底起了多大作用、對國民政府的失敗到底應該承擔多大責任的問題。認為官僚資本只是一個國家現代化過程中出現的暫時現象;應將官僚作為一個社會人和經濟人看待,他也具有謀取個人、家庭利益的本能和動力;應將官僚企業作為一個企業看,追求利潤最大化是它的目標;應將研究重心放在分析民國政治體制的缺陷上,深入探討舊體制與官僚資本形成的關係,細緻分析私人資本是怎樣利用政治體
制的漏洞來謀取私利的。[19]
陸仰淵、方慶秋在其主編的《民國社會經濟史》一書中,認為國家壟斷資本具有以下三個特點:資本來自政府,並由政府官員經營;對國民經濟的某一方面具有壟斷性;對廣大人民具有壓迫性。而官僚資本則另有三個特點:資本不是來自政府而來自官僚的私人投資;經營權掌握在某個或某些官僚手中;掌握這種資本的官僚,利用手中的權力操縱某一部門,投機倒把,損公肥私,中飽私囊。[20](p774)也就是說,所謂的官僚資本僅包括官僚私人資本,它和國家壟斷資本不是一回事,這就改變了以往國家資本、官僚私人資本不分,使“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內涵和外延都變得含糊不清的狀況。
通過討論,多數學者達成了如下共識:最好把“四大家族官僚資本”分為國家資本和官僚私人資本兩部分。這樣有助於人們在研究中更科學地看待有關問題,有助於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積累和經營做有區別的分析,更清晰、準確地認識“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歷史作用。

相關研究

除上述成果外,學者們對四大家族的私有資本問題也進行了研究。
李茂盛認為私有資本應分為自有資本自籌資本兩部分——自有資本指個人擁有所有權的資本,自籌資本指通過各種方法籌集來的、僅擁有使用權的資本。他認為只有自有資本才是一個國民的獨立財產。他對孔祥熙的自有資本進行了考察,對孔氏家族在工業、商業、金融業、文化業的資本做了估算,認為原來盛傳的孔家約有40億美元資產的說法是大大誇大了,實際上孔氏家族的資產約為50~100萬美元。L21]
李立俠也認為孔家最多是百萬而非億萬富翁。[22]兩位學者都是將孔氏家族擁有所有權的資產作為評估的對象,改變了人們以往把孔家名義上控制的資產也作為其私有資產進行估算的做法,這樣有利於我們重新認識有關問題。
此外,學術界對宋家資本進行的研究也有了一些成果.如陸仰淵在《宋子文和孔祥熙的財產知多少》一文中,對宋子文在工業、金融業、商業三方面的資產進行了評估,認為宋家的資產大約有 l000萬美金。[23]至於蔣家和陳家的資產,人們的研究還不夠充分,至今也沒有說清楚其具體數目。
總的說來,學術界到目前為止,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成果,糾正了以往較多地用政治概念理解“四大家族官僚資本”而造成的一些不準確的認識。但由於掌握的史料有限,一些學者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性質的認識仍然因循舊說,在研究過程中就不免出現大而化之的現象;有關四大家族積累資本的過程和方法,相關論文數量雖多,但內容大致相同;對蔣、宋、孔、陳四大家族資產的準確數字也有待科學的查證;對四大家族在經濟上的影響力也需要做進一步研究;四大家族運用政治特權謀取經濟私利的具體史實,也需做具體而微的查證、核實。只有這樣,我們對“四大家族官僚資本”才能有更清晰、準確、實事求是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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