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percentage-of-completion method)是根據完工的比例確認收入和成本。該方法被用於須簽訂契約的長期項目,且對完工部分、收入和成本可以可靠估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完工百分比法
  • 外文名:percentage-of-completion method
  • 適用:建築工程等工期長的項目
  • 依據:完工的比例確認收入和成本
簡介,衡量方法,適用條件,收入費用,完工進度,計量,注意問題,具體套用,適用前提,

簡介

衡量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衡量完工進度可以採用以下三種方法:
  1. 實際測定法
會計學中, 一旦確定隨生產的進度確認收入, 按照配比原則的要求相應的成本費用也應隨之確認。

適用條件

1.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的計量
2.相關的經濟利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
3.交易的完工進度能夠可靠確定
4.交易中已經發生和將要發生的成本可以可靠的計量

收入費用

完工百分比法的運用就是如何根據該方法確認契約收入和費用,具體包括二個步驟。

完工進度

確定建造契約的完工進度,計算出完工百分比
《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契約》規定,企業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定契約收入和費用,確定契約完工進度可以選用下列三種方法:
1、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占契約預計總成本的比例。該方法是確定契約完工進度較常用的方法。其計算方式為:
契約完工進度=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契約預計總成本×100%
2、已經完成的契約工作量占契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該方法適用於契約工作量容易確定的建造契約,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築工程等。其計算公式為:
契約完工進度=已經完工的契約工作量/契約預計總工作量×100%
3、已完成契約工作的測量。該方法是在無法根據上述兩種方法確定契約完工進度時所採用的一種特殊的技術測量方法。這種技術測量並不是由建造承包商自行隨意測定,而由專業人員現場進行科學測定。適用於一些特殊的建造契約,如水下施工工程等。

計量

根據完工百分比計量和確認當期的契約收入和費用
當期確認的契約收入和費用可用下列公式計算:
當期確認的契約收入=(契約總收入×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收入
當期確認的契約毛利=(契約總收入-契約預計總成本)×完工進度-以前會計年度累計已確認的毛利
當期確認的契約費用=當期確認的契約收入-當期確認的契約毛利-以前會計年度預計損失準備
需要說明的是,完工進度實際上是累計完工進度,因此,企業在運用上述公式計量和確認當期契約收入和費用時,應分別建造契約的實施情況進行處理。

注意問題

(一) 選擇適合本企業確定契約完工進度的方法。通常,對於契約工作量容易確定的建造契約,如道路工程、土石方挖掘、砌築工程等,企業可採用已經完成的契約工作量占契約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但在實務中,多數建築施工企業選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占契約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完工進度,這種將完工進度與成本掛鈎,有利於收入與成本的配比以及各期會計利潤的平衡,但也意味著完工進度可以由企業內部控制,使有些企業可利用成本人為調節收入和利潤,不能真實地反映工程項目的經營成果,因此,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應建立完善內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內部財務預算及報告制度,做好成本核算的各項基礎工作,準確計算契約成本,使成本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二) 正確確定各項建造契約的會計核算對象。企業與客戶簽訂的建造契約有其多樣性,通常,建造一項資產要簽訂一個契約,有時,建造數項資產只簽訂一個契約,或者為建造一項資產或數項資產而同時簽訂一組契約。在上述情況下,對同一企業來講,確定不同的會計核算對象,會產生不同的核算結果。因此,為了正確核算建造契約的損益,防止人為操縱利潤,一般情況下,企業應以所訂立的單項契約為對象,分別計量和確認各單項契約的收入、費用和利潤。如果一項契約包括建造多項資產,或為建造一項或數項資產而簽訂一組契約,企業應按《企業會計準則—建築契約》中規定的契約分立和合併原則,正確確定建造契約的會計核算對象。
(三) 企業當期確認的契約收入與建設單位(發包方)簽證認可的收入是否一致。在實務中,建設單位(發包方)按工作量簽訂單認可的收入大多低於企業按完工進度計算確認的收入,這一方面是因為工作量簽證通常滯後於結算收入認可的會計期間,另一方面,實際發生的成本超過預計成本,導致按照成本計算的完工進度被高估。因此,為遵循會計的客觀性謹慎性原則,增強會計確認的可信度,企業可採用按完工進度計算的收入與按工作量簽證單認可的收入兩者孰低來確認收入,使確認的收入被限定在建設單位所認可的範圍內,從而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人為利用完工進度調節利潤的情況發生。
(四) 分包成本入賬是否及時、準確、完整,是企業契約成本確認的一個重要因素。建造施工企業(總承包商)建造大型工程,往往採用將其承包的工程項目中的單項工程或單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給另一個承包商(即分包單位)進行施工,因此,對企業(總承包商)來說,分包工程是其承建的總體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工程的工作量也是其總體工程的工作量,企業在確定總體工程的完工進度時,應考慮分包工程的完工進度。特別是企業根據分包工程進度支付的分包工程進度款,應構成企業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來確定完工進度。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則不應列入累計實際發生的契約成本中。

具體套用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勞務交易的完工進度確認收入和費用的方法,在這種方法下,確認的提供勞務收入金額能夠提供各個會計期間關於提供勞務交易及其業績的有用信息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提供勞務收入總額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後的金額,確認當期提供勞務收入;同時,按照提供勞務估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成本後的金額,結轉當期勞務成本。用公司表示如下:
本期確認的提供勞務收入=提供勞務收入總額*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本期確認的提供勞務成本=提供勞務預計成本總額*完工進度-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提供勞務成本
在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的情況下,企業應按計算確定的提供勞務收入金額,
借:應收賬款等科目
貸:勞務成本
例:甲公司於2007年12月1日接受一項設備安裝任務,安裝期為3個月,契約總收入300 000元,至年底已預交安裝費200 000元,實際發生安裝費用140 000元(假定均為安裝人員薪酬),估計還會發生60 000元,假定甲公司按實際發生的成本占估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勞務的完工進度,不考慮其他因素。甲公司的賬務處理如下:
2007年完工百分比:140000/(140000+60000)x100%=70%
應確認的收入:300000x70%=210000

適用前提

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契約收入和費用的前提是,企業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契約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只有在建造契約的結果能夠可靠地估計時,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契約收入和費用,反之,則不能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契約收入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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