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復仇手冊

完全復仇手冊

《完全復仇手冊》是1994年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橫內正昭。

該書以《完全自殺手冊》為藍本,並聲稱自殺是錯誤的行為,復仇才是積極的做法,介紹具體的復仇法。

基本介紹

  • 書名:完全復仇手冊
  • 作者:(日)橫內正昭
  • 原版名稱:完全復讐マニュアル (単行本)
  • 譯者:丁申中
  • 頁數: 172頁
  • 出版時間: 1995
內容簡介,作品目錄,

內容簡介

自殺是錯誤的行為
在公司或學校中,被上司或同學欺負時,該如何應付較好呢?要如何才能有效地制止鄰居的閒言閒語呢?
找警察來處罰他們嗎?還是向法院提出訴訟、依法制裁呢?很遺憾地,這些方法都行不通,因為現行體制下並沒有任何有效的解決手段。
在司法界中,自古有句名言就是「清官難斷家務事」,至今依然適用。所以像一些受欺負或討人嫌的芝麻小事,司法當局無暇關照。
總之至少要有人受傷、死亡,或者財物受損等被害狀況發生時,司法當局才會處理。
可是大部分的被欺負事件或怨恨事件並未符合這些條件,所以只好沈默地讓這種陰險事件繼續橫行。
我等不禁埋怨司法的怠惰,同時並問何時才肯接受此等問題。
前年以來造成轟動的《完全自殺手冊》,作者鶴見濟先生曾在書中提到,自殺是積極逃避的思想,也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手段之一。
可是,這種積極性自殺真的能完全得到滿意的結果嗎?
一九七九年,在埼玉縣上福岡市的公寓內,有名國中一年級男生,因被同學欺負而跳樓輕生。
因為一死,他就再也不會被人欺負。可是欺負他的同學聽到他自殺的訊息,是悔恨交加呢?還是高呼萬歲?當然,他的同學永不會受到責難。
要自殺之前,請先想想雙親的心情。
法院是誰的朋友?
不只是美國如此,當今的社會已變成「不曉得明天會發生何事」的時代了。強姦、街頭殺人魔、集體暴力事件……屢有所聞,說不定何時自己也成為家人或情人有意加害的對象。
當然號稱破案率高居世界第一的日本警察,多能馬上將兇手繩之以法,可是並不是所有的兇手皆能接受正義的制裁。若兇手是未成年人或心智失常者,不是被判無罪,就是從輕量刑。因為現行法律認為他們沒有負擔行為責任的能力,因此對於受害者或其親人,只能給予損害賠償。
此外,即使是兇手依法接受懲罰,現行刑責因時代趨勢使然,已走向「輕刑」形式,「罪與罰」的天秤早已完全失去平衡。
例如,赤羽女子中學殺人事件的被告原被判刑十七年,可是自己卻覺得太輕而要求改判死刑,就說明了連被告中也有人覺得刑罰太輕了。
而且完全不顧被害者人權,只是依法保護被告的人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之下,新的「不平等」正阻礙在弱者前面。
結果往往在事件中,被害者只能懷著無可發泄的憤怒和悲傷,痛哭入睡。任何人都該阻止這種現象的發生。
復仇是正義感的表現
在法律之下,仍無法說明正義是否發揮功能。
等待正義到來的時代早已過去。
我們必須自己使正義復活。現在正是以「復仇」二字對兇手定罪,實行正義的時代。
被欺負絕不要自殺,也不要痛哭入睡,抱著傷心過一生,要反覆地思考如何將公道討回來。
借用德國大哲學家康德的名言:「如果正義被毀滅的話,人類就失去存在的價值。」
本書主題就以這句話做為終結。

作品目錄

序章 復仇手段
第一章 辦公室篇
對辦公室內的敵人施展復仇手段
手段一 〔傳統式惡作劇手法〕……………【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媒體醜聞〕………………………【一年以下徒刑】
手段三 〔破壞資料〕………………………【五年以下徒刑】
第二章 學校篇
絕不原諒學校
手段一 〔血的抗議〕………………………【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集體抗爭〕………………………【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三 〔設圈套〕…………………………【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四 〔討人嫌〕…………………………【三年以下徒刑】
手段五 〔嚴重的惡作劇〕…………………【三年以下徒刑】
手段六 〔以牙還牙〕………………………【十年以下徒刑】
第三章 鄰居篇
向你的鄰居報復
手段一 〔徹底觀察〕………………………【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下咒〕……………………………【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三 〔桃色傳單〕………………………【三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 〔毒蛇快遞〕………………………【十年以下徒刑】
第四章 企業篇
制裁組織的無情
手段一 〔牛步戰術〕………………………【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恐慌作戰〕………………………【五年以下徒刑】
手段三 〔恐嚇〕……………………………【十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 〔銀行強盜〕………………………【十五年以下徒刑】
第五章 權力篇
警察、政治家、報社是最大的敵人
手段一 〔訴訟〕……………………………【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匿名傳真或電話〕………………【三年以下徒刑】
手段三 〔示威遊行〕………………………【三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 〔暴動〕……………………………【十年以下徒刑】
第六章 出門篇
以「超法」對抗「無法」
手段一 〔使對方蒙羞〕……………………【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絆倒飆車族〕……………………【十年以下徒刑】
手段三 〔暗夜攻擊〕………………………【十年以下徒刑】
第七章 親屬篇
先將家人看作外人
手段一 〔恐嚇或羞辱〕……………………【合法或不起訴】
手段二 〔傷害親人〕………………………【無期徒刑】
手段三 〔割下命根子〕……………………【十年以下徒刑】
手段四 〔委託強姦〕………………………【十五年以下徒刑】
後記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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