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朴(南宋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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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朴(1129—1209),南宋大臣。字興九,江蘇溧陽人。曾為兵部侍郎,二十四歲即任簽書樞密院事,因不從和議忤旨,貶鄂州嘉魚(今湖北嘉魚)縣尉。

基本介紹

  • 本名:宋朴
  • :興九
  • 所處時代:南宋
  • 出生地:江蘇溧陽
  • 主要成就:參知政事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其祖上隨宋室南渡,歷任撫州州學教授、監察御史、御史中丞、侍講、端明殿學士、龍圖閣學士。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十月,擔任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紹興二十三年(1153年)十月,宋朴請求罷職。宋高宗下詔讓他以舊職奉祠。諫議大夫史才彈劾宋朴不自愛,違道罔俗,不應該以秘殿隆名寵信他,於是落職。宋孝宗隆興二年(1164年)以龍圖閣學士致仕。
謝歸後,卜居會稽日鑄嶺之宋家店(今屬平水鎮)。卒年八十一歲,葬夏梅城頭塋。

史料記載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朴罷。
右諫議大夫史才,論朴執政無狀,朴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才言:“朴為士而不自愛,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詔朴落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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