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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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通知,主要內容,規劃背景,成就回顧,面臨形勢,思想原則任務,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重點任務,科學編制,加強保護,完善設施,合理利用,培育特色,保障措施,建立協調機制,加強建設管理,拓寬資金渠道,建立退出機制,加大宣傳力度,
4.指導項目實施。重點指導有關市縣做好傳統建築保護利用示範、防災安全保障、歷史環境要素修復、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改善、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等項目的實施。項目實施與當地特色產業發展、民眾生活水平提高相結合,並突出各村固有的文化特色與內涵。各類修繕、改造、新建項目要求符合保護髮展規劃要求,公共設施和公共環境整治項目得到有效管控。
5.開展基礎研究。先後組織開展了《安徽省傳統村落和傳統民居調查研究》、《安徽省傳統建築解析與傳承》等課題研究,挖掘整理我省傳統建築的精華,總結我省傳統民居和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經驗,對傳承優秀傳統建築文化具有較強的指導意義,研究成果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影響。同時,成立了由不同專業人士組成的專家組,指導傳統村落保護規劃編制、傳統建築修復等工作。
面臨形勢
“十二五”時期,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較好保護了傳統村落中歷史文化遺產和自然人文環境,傳統村落傳統格局、歷史風貌基本上得以保存和延續,大多數傳統建築得到了有效保護,為促進傳統村落的保護利用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但總體看,發展不平衡一些地方保護意識和能力不足、保護和利用統籌不夠、資金投入機制沒有建立,推進傳統村落保護、利用和發展的任務十分艱巨。一是文化遺存衰敗現象突出。城鎮化過程中,不少傳統村落“空心化”,傳統建築自然毀損嚴重;公共性古建築保護單純依賴政府投資,古民居、古建築得不到及時修繕維護;原有基礎設施、環境不能滿足現代生活需求,村民“拆舊建新”,傳統村落格局、肌理、自然環境受到破壞;傳統工匠越來越少,傳統建築工藝逐步失傳。二是同質化建設和產業支撐不足。由於缺乏區域性規劃引導和文化遺產的深入挖掘,多數村落採取建徽派民居、發展旅遊的路子,每個村落的歷史、文化等個性化特徵未能彰顯,千村一面現象比較突出;大多數村落規劃建設中對產業重視不夠,沒能統籌安排村落保護和產業培育,沒有充分利用區位、自然資源等條件發展相關產業,產業支撐;不足。
“十三五”時期,我省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要以更高的定位、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進一步增強傳統村落保護髮展的責任感、緊迫感,進一步開闊思路,著力搞好產業對接、資本對接、機制對接,努力打造出(旅遊、文化)產業集群,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
思想原則任務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視察安徽重要講話為指引,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決戰決勝全面小康部署,加強傳統村落文化遺產保護,以保護促發展,以發展強保護,合理利用,更多惠及人民民眾,努力實現傳統村落活態傳承。
基本原則
1.科學規劃、整體保護。立足傳統村落價值和資源稟賦,科學編制保護髮展規劃,確定保護對象及其保護措施,明確傳統要素資源利用方式。傳統村落應當整體保護,保持和延續其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不得改變與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觀和環境。
2.突出重點、活態傳承。以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為重點,兼顧省級傳統村落;要注重傳統村落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物質和非物質環境的保護,注重傳統村落建築和文化的保護,注重民風民俗和生產生活方式的傳承,保持傳統村落的完整性、真實性和可持續性。
3.合理利用、兼顧發展。鼓勵對傳統村落內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合理開發利用,對傳統建築進行合理利用。支持傳統村落發展特色農業,促進產業融合發展。支持有條件的傳統村落發展鄉村旅遊,帶動傳統村落旅遊業發展。
4.政府引導,村民參與。充分發揮政府在傳統村落保護中的引導作用,處理好傳統村落保護與發展之間的關係,廣泛動員社會多方力量參與。堅持村民主體地位,尊重村民意願,充分發揮村民在傳統村落保護中的作用。
總體目標
到2018年底,使全省傳統村落文化遺產得到基本保護,具備基本的生產生活條件、基本的防災安全保障、基本的保護管理機制。到2020年,力爭列入中國、省級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分別達到200個、500個,全省傳統村落得到有效保護髮展利用。
重點任務
科學編制
深入開展村落調查,加強傳統建築、歷史環境要素、非物質文化調查,發掘有保護價值的傳統村落,建立傳統村落檔案。要完善認定程式和評價指標體系,建立省、市、縣三級名錄保護制度。科學編制保護髮展規劃,規劃應符合傳統村落實際,尊重村民意願,體現地方特色。規劃要劃定保護範圍和控制區,明確控制要求,安排村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整治項目。確定的項目清單,既要有保護方面的內容,也要有建設發展的內容,要符合實際、有操作性,讓居民得到實惠。
加強保護
應加強傳統村落整體保護,保護村落的傳統格局、歷史風貌、田園景觀,保持文化遺產的真實性、完整性。保護文物古蹟、歷史建築、傳統民居、歷史環境要素,規劃確定的各類保護對象要實行掛牌保護。尊重傳統建築風貌,不得改變傳統建築原有高度、體量、外形及色彩等建築風貌,禁止各類破壞活動和行為,對影響傳統村落整體風貌的建築予以整治。要特別注意土石木等鄉土材料的使用,並保持新建民居形制、高度、色彩等方面的傳承和協調。在保持傳統村落風貌和傳統民居形制格局前提下,允許對古民居內部進行適當改造,提高居住舒適性。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以及與生態、生產、生活等三方面息息相關的實物和場所。注重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傳承人認定工作,使具有歷史、文學、藝術、科學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傳承傳播。
完善設施
要正確處理好傳統村落保護和村民改善生活意願之間的關係,優先安排村落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項目。整治和完善村內道路、供水等基礎設施,完善消防、防災避災等必要的安全設施。整治文化遺產周邊、公共場地等公共環境。要開展村落垃圾污水治理和河道綜合治理,保護和修復水塘、水井、溝渠等設施。污水管線、供水管線和電線改造要與道路改造統籌實施,有條件的可一次性三線入地。村落公共服務設施應優先利用閒置傳統建築,保持村落整體景觀傳統風貌,不得在傳統村落新建大廣場、大型旅遊設施等。要制定傳統村落防火安全措施,按有關標準設定配備消防設施。加強地質災害點傳統建築安全監控,制定房屋防治地質災害方案,完善工程防護設施。
合理利用
傳統村落必須兼顧發展,合理利用文化遺產。正確處理好傳統村落保護和發展之間的關係,深入挖掘和發揮傳統文化遺產資源價值。要針對不同類型的資源提出合理的利用方式和措施,處理好商業開發與村落文化遺產保護之間的關係,適度有序發展傳統村落旅遊、休閒度假等項目,嚴禁以保護利用為由將村民全部遷出。鼓勵村民利用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等相關活動,但不得改變傳統建築主體結構和外觀,不得危害傳統建築的安全。
培育特色
要注重挖掘利用歷史、文化、藝術、習俗、美食等多種價值,積極培育發展傳統村落特色產業,增加村民收入。要充分考慮地域和城鄉差異等,發展休閒旅遊、民間工藝作坊、地理標誌產品等特色產業,引導和鼓勵村民利用自有房屋和承包地發展本土農產品、美食、手工藝等特色經營。要與鄉村旅遊有機銜接,推出一批特色鮮明的精品旅遊景點、線路、片區。要與鄉村旅遊、民俗風情、建築特色等相結合,積極引導民宿建設,打造地方民宿特色。
保障措施
建立協調機制
要加強對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密切配合。各地住房城鄉規劃建設部門要在當地政府領導下,會同文化、文物、財政、國土、農業、旅遊等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
加強建設管理
嚴禁拆並傳統村落,各類項目必須符合保護髮展規劃要求,嚴格按照法定程式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應根據保護髮展規劃確定的傳統格局、建築風格、外觀形象、建築材料、色彩等規劃條件核發。涉及文物保護單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建設項目,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對傳統格局、歷史風貌造成破壞的建設項目,不得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未經許可建設的各類違章建築應予拆除。
拓寬資金渠道
探索多渠道、多類型的資金籌措,形成多元化、社會化的傳統村落保護機制。積極爭取中央補助資金,整合美麗鄉村建設、農村危房改造、旅遊發展、文物保護等項目資金。拓寬資金來源渠道,鼓勵採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傳統村落保護髮展工作。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通過捐資捐贈、投資、入股、租賃等方式參與傳統村落保護。引導村民對傳統村落內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投工投勞。
建立退出機制
建立傳統村落警示和退出機制,對傳統村落保護範圍內傳統建築遭到嚴重破壞、傳統格局或整體風貌出現較大程度破壞、傳統文化或非物質文化遺產幾近消失、空心化極其嚴重、未按要求編制保護髮展規劃及未建立檔案、未及時啟動保護工作等情況,給予警示,限期整改。整改後達不到預期效果,情節嚴重的,啟動名錄退出機制。
加大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進行宣傳,引導社會各界廣泛參與。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展示傳統村落的魅力。充分利用村規民約、壁畫板報、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向廣大民眾宣傳傳統村落保護的基本知識。用好微博、微信、APP客戶端等新興媒體,擴大社會知曉面,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