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定府是遼代設定的行政區劃單位,屬於東京道所轄七座普通府之一。根據《遼史·地理志》記載,遼朝實行道、府(州)、縣三級行政體系,其中府分為京府與普通府兩類。安定府與率賓府、定理府等共同構成遼代邊境地區的重要地方建制,其行政地位略低於五座京府。該府設立時間不晚於遼代中期,管轄範圍覆蓋原渤海國區域,是遼朝管轄東北邊疆的核心政區單位之一。
基本介紹
- 行政等級:普通府
- 所屬道級:東京道
- 政區序列:七府之列
- 治所定位:邊境重鎮
- 文獻出處:《遼史·地理志》
行政層級定位
地理管轄範圍
建制沿革特徵
軍政職能配置
- 民政方面:負責轄區內賦稅徵收、司法訴訟及驛站管理
- 軍事方面:統領部族軍五千騎,配備烽燧警戒體系
- 經濟方面:管理專營榷場兩處,開展與女真、高麗的邊境貿易
史料考據爭議
- 遼東說:依據《遼史·地理志》記載推定其治所在今遼寧省鞍山市台安縣境內
- 吉林說:結合渤海國古城遺址考古發現,部分學者認為應位於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