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捉

守捉,唐制,是唐朝在邊地的駐軍機構,其主要分布在隴右道西域,大致於今天甘肅內蒙古阿拉善右旗新疆。唐代邊兵守戍者,大者稱,小者稱守捉、,各機構皆有使。

基本介紹

簡介,釋義,發展歷史,歷史遺址,

簡介

守捉為唐朝獨有,而別朝所無之職官,守捉駐兵300至7000多人不等,唐代西北軍屯人員來源主要有四;一,正規部隊,數量較大,大多是從隴右道山東等地徵調來的青壯年;二,內地犯人,流配後被分編在各地區的屯墾部隊門,目的是便於隨時監督和管理 ;三,當地各族參與基層軍墾者,西北邊塞,人丁缺乏,特別是烽隧的烽子難以依制配定,因此就出現了一種僱人代替烽子上番的情況;四,健兒及隨軍家屬,一般指感意留下來,繼續應寡的戍兵,即繼續守邊的退伍軍人。
唐朝隴右道唐朝隴右道
有關於守捉機構中的官職,據新疆洛浦縣出土的兩件文書(編為L1號和L2號),L2號文書中不稱使,而稱將軍,有“副守捉將軍”官名,守捉將軍和副將軍很可能是使與副守的別稱。然而據古突厥碑文,“都督”(tutuq)與“將軍”(säηün)官名卻是由中原引入後突厥汗國與回鶻汗國中的重要官職,因此在西北方邊地,文書中將守捉的“使”稱為“將軍”更符合常理。

釋義

1、唐制,軍隊戍守之地,較大者稱軍,小者稱守捉,其下則有城有鎮。
2、把守。
3、《新唐書·兵志》:“ 唐初,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而總之者曰道。”
4、唐朝初年在沿邊置道,各道設大總管(大都督)統兵戍邊。凡是邊兵戍守的地區,大的叫做軍,小的叫做守捉、城、鎮,如平盧道就有盧龍軍和東軍等十一個守捉。天寶以前,軍、城、鎮、守捉都有使,如唐末的李克用就曾做過雲州守捉使。又上元以後改防禦使為團練守捉使,簡稱則無守捉二字。(參見《辭海》第999頁(七九版縮印本“守捉”條)

發展歷史

唐朝
唐朝初年在沿邊置道,各道設大總管(大都督)統兵戍邊。凡是邊兵戍守的地區,大的叫做軍,小的叫做守捉、城、鎮,如平盧道就有盧龍軍和東軍等十一個守捉。軍、城、鎮、守捉都有使,如唐末的李克用就曾做過雲州守捉使。十五路(宋初)唐玄宗時,全國分十五道。
以下為隴右道及西域的守捉城。
甘肅境內
平夷守捉城 、綏和守捉城 、合川守捉城 、赤水守捉城 、烏城守捉城 、蓼泉守捉城 、張掖守捉城 、交城守捉城 、酒泉守捉城 、白亭守捉城
內蒙阿拉善右旗境內
百帳守捉城 、豹文山守捉城 、威遠守捉城 、同城守捉城
新疆北部境內
羅護守捉城 、赤亭守捉城 、獨山守捉城 、張三城守捉城 、沙缽城守捉城 、馮洛守捉城 、耶勒城守捉城 、俱六城守捉城 、張堡城守捉城 、烏宰守捉城 、葉河守捉城 、黑水守捉城 、東林守捉城 、西林守捉城
新疆南部境內
張三守捉城(又稱蘭城,爛城,位於新疆和碩縣烏什塔拉鄉境內) 、坎城守捉城 、蔥嶺守捉城 、於術守捉城 、榆林守捉城 、龍泉守捉城 、東夷僻守捉城 、西夷僻守捉城 、赤岸六守捉城

歷史遺址

公元866年(唐鹹通七年),張義潮聯合北庭回鶻首領仆固俊攻克西州、庭州、輪台、清鎮一帶,至此在北疆設11個守捉城。即庭州東的獨山守捉(今木壘哈薩克自治縣油庫對面古城遺址)、沙缽城守捉(今吉木薩 爾雙河古城,有學者認為即莫賀城)、馮洛守捉(今吉木薩爾三台鎮東北)、耶勒城守捉(今三台八家地古城)、俱六城守捉(今阜康天池鄉六運古城)、張堡城守捉(今昌吉古城)、烏宰守捉(今瑪納斯樓南古城)、葉河守捉(今奎屯東)、黑水守捉(今烏蘇西)、東林守捉(今烏蘇四棵樹鄉)、西林守捉(今烏蘇西古爾圖)。
據《唐書・地理志》記載,庭西州七百里有清海軍,本清海鎮(一說今石河子;一說今唐朝渠附近)。南有神仙鎮(今吉木薩爾縣泉子街)。後庭縣有蒲類鎮(今奇台縣園藝場吐虎瑪克古城)、郝遮鎮(今奇台縣北部北道橋古城)、鹹泉鎮(疑在今北塔山鹽池一帶)。以上古鎮,有的遺址猶存;有的古鎮今地,學術界尚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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