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業

孟業(?—約577)字敬業,是鉅鹿安國人。家中原本貧寒卑微。年輕時做州吏,品性廉潔謹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孟業
  • 外文名:無
  • 籍貫:巨鹿安國
  • 品行:廉謹
  • :敬業
  • 出生時間:不詳
  • 逝世時間:約577年
  • 朝代:巨鹿安國
  • 職業:州吏
史載一,史載二,

史載一

《北齊書 孟業傳》
原文
孟業,字敬業,巨鹿安國人。家本寒微,少為州吏。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之,拒而不受。魏彭城王元韶拜定州,除典簽。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未幾仁之徵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又與業別,執手曰:“今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業唯有一馬,因瘦而死。韶以業家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償,業固辭不敢。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對曰:“業以細微,伏事節下,既不能裨益,寧可損敗清風!”後齊高祖書與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不置之目前?”韶,高祖之婿也。仁之後為兗州,臨別謂吏部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宜銓舉之,他人不可信也。”崔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績,使劉西兗如此欽嘆?”答曰:“稟性愚直,唯知自修,無他長也。”
天保初,清河王高岳拜司州牧,聞業名行,復召為法曹。業形貌短小,及謁見,岳心鄙其眇小,笑而不言。後尋業斷決之處,乃謂業曰:“卿斷決之明,可謂有過軀貌之用。”尋遷東郡守,以寬惠著。其年,麥一莖五穗,其餘三穗四穗共一莖,合郡人以為政化所感。尋以病卒。
譯文
孟業(?—約577),字敬業,巨鹿安國(今河北辛集市)人。孟業家境原本貧寒低微,年輕時任州府官吏。他秉性廉潔謹慎,他的幾個同僚侵占盜竊官府的綢絹,分三十匹給他,孟業拒不接受。行台郎中郭秀對他總是以禮相待,剛要向上舉薦他,不巧,這時候郭秀去世了。
東魏彭城王韶,是大丞相高歡(後被追尊為北齊神武皇帝)的女婿,被任命為定州長官,孟業被任命為典簽之官。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州衙之外,您在州衙之內,只要我們同心協力,事業就一定能取得成功。”不久,劉仁之被徵召入朝做了中書令,臨上路時,劉仁之元韶陳述說:“殿下您身邊可信任的人,只有孟業。希望您專一任用他,其他的人是不可信任的。”劉仁之又與孟業告別,拉著手說:“現在我離開您到都城去,您就失去了幫助,我恐怕您在以後的時間裡,不能自我保全。只有堅守正與直,希望您以此自勉。”
孟業只有一匹馬,瘦弱而死。彭城王韶認為孟業家境貧窮,就讓州府官吏一同吃馬肉,想讓這些人多給孟業一些錢,孟業堅決推辭。彭城王韶於是戲謔地對孟業說:“您是求取聲譽的人啊。”孟業回答說:“我因為身分低賤,低身侍奉您,既然不能做有用的事,怎么能損傷敗壞清廉的風氣呢!”停了一下,又說:“我身為典簽,是州中的一個重要職位,有的人想向我賄賂財物,只擔心沒有機會罷了。現在讓他們吃馬肉,恐怕導致聚財斂物,有損於聲名,因此,我只好違背您的意願了。”後來不過十天,元韶身邊的王四德、董惟金,他們的馬也死了,他兩個把馬肉分送給人,藉此斂財。長史裴英起密奏告發。高歡寫信給元韶,對他大加責備。不久,孟業因遭奸人誣陷詆毀,被派出巡行縣中事務。齊高祖高歡又寫信責備元韶說:“姓孟的那個典簽,極能用盡心為官,為什麼竟讓他到下面任職,而不安排他在你面前當官呢?”元韶接信後,立刻派人到下面接替孟業的職務。孟業回來時,下面贈送的物品一點也不接受。
劉仁之後來被派到西兗州做官,臨別時,他對吏部郎中崔暹說:“您這個州的可用人才,只有孟業,應該選拔推薦他,其他人不可相信。可不要忘了啊!”崔暹問:孟業說“您先前在定州,不知有什麼政績,使劉西兗(用為官之地尊稱劉仁之)如此欽敬讚嘆?”孟業回答說:“我稟性愚直,只是懂得自我修養罷了,沒有別的長處。”後來,元韶做了并州刺史,孟業仍為典簽,併兼長史。
齊天保初年(550),清河王高岳被任命為司州牧,高岳聽說的名孟業聲品行,便徵召他擔任法曹之職。孟業形貌矮小,等到他謁見高岳時,高岳從內心裡看不起孟業,只是看著他笑而不說話。後來,高岳找到判決孟業查處的案件,大為感嘆,才對他說:“您判決案件很英明,可以說超過了您的身材和容貌。” 孟業後來補任河間王郎中令,清貧自守,未曾有失。
文宣帝高澤對侍中裴英起說:“卿認識河間王郎中孟業否?朕昨日見到他的國司(由中央分配的地方行政長官)文案,似是個好人。”裴英起趕忙恭敬地對文宣帝說:“過去他與臣一同奉事魏彭城王元韶。孟業這個人清忠正直,世所希有。”文宣帝說:“如果真象你說的那樣,以前真是大大的委屈了孟業。”於是,任命孟業擔任了中書舍人一職。
皇建二年(561),孟業升遷為東郡太守,為官仍以寬和仁惠著稱。這一年夏天,五官張凝因出使到此,看到在一株麥莖上長著五個穗,其餘的一根莖上也長著三穗四穗不等。全郡的人都認為這是孟業政治教化感動上天的結果,於是,立即將這天降祥瑞申報給上司。
武成帝河清三年(564),武成帝高湛命令民間大量養驢,催購相當急迫。但老百姓窮困異常,拿不出錢來。孟業看在眼裡,急在心裡,無計可施。沉思良久,他慨然道:“我既然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怎么能坐看老百姓的這種急難?應該拿出國庫中的錢財,貸給老百姓來買驢。今後如有什麼差錯,由我自己承擔下來。”後來為這事他遭到憲司的彈劾。被押送上解那天,東郡的老百姓都哭著跟隨在他的身邊,不停地安慰他。送孟業出關的,有好幾百人。他們直送到黎陽郡的西邊,才得以辭別。這時候,大家拉手痛哭,悲戚之景連行路的人都被感動了。隨即,不少人又趕到都城,向朝廷訴說孟業的冤情,皇上於是下令,將孟業放回。聽到這一訊息,東郡的老百姓,紛紛擁到黃河邊上,迎接孟業。
武成帝在位期間,經常親自帶領兵將征討敵人。一次自洛陽返回都邑鄴城,從東郡路過。太守孟業擺上牛肉美酒,率領百姓僚屬在路旁拜謁。孟業趨前道:“糞土臣孟業,伏惟聖駕親行,有徵無戰,謹獻上這一點薄禮,以表示合郡百姓的心意。”接著,便與百姓僚屬一起高呼萬歲,導引前行,武成帝對孟業大大稱讚嘉獎了一番。後來,任命孟業為廣平郡太守。這時候,孟業年紀已老,理政已力不從心,大不如在東郡時政績卓然
幼主高恆承光元年(577),鄴就是北宋末年,孟業被任命為太中大夫,加衛將軍。可惜在任時間不長,他就去世了。

史載二

《北史·列傳第七十四》
原文
孟業字敬業,鉅鹿安國人也。家本寒微,少為州吏,性廉謹。同僚諸人,侵盜官絹,分三十匹與業,拒而不受。行台郎中郭秀甚相禮接,方欲薦之,會秀卒。 魏彭城王韶,齊神武之婿也,拜定州刺史,除業為典簽。長史劉仁之謂業曰:“我處其外,君居其內,同心戮力,庶有濟乎?”未幾,仁之入為中書令,臨路啟韶云:“殿下左右可信任者,唯有孟業。願專任之,餘人不可信也。”又與業別。執手曰:“今我出都,君便失援,恐君在後,不自保全,唯正與直,願君自勉。”業唯有一馬,瘦死,韶以業貧,令州府官人,同食馬肉,欲令厚相酬償。業固辭不敢。韶乃戲業曰:“卿邀名人也。”對曰:“業為典簽,州中要職,諸人慾相賄贍,止患無方便耳。今喚食肉,恐致聚斂,有損聲名,所以仰違明教。”後未旬日,韶左右王四德、董惟金並以馬死托肉,為長史裴英起密啟,神武有書與韶,大致誚讓。業尋被譖,出外行縣事。後神武書責韶云:“典簽姓孟者,極能用心,何乃令出外也!”及韶代下,業亦隨還,贈送一無所受。仁之後為西兗州,臨別謂吏部郎中崔暹曰:“貴州人士,唯有孟業,銓舉之次,不可忘也。”暹問業曰:“君往在定州,有何政,使劉西兗如此欽嘆?”業答曰:“唯知自修也。” ——唐·李延壽《北史·列傳第七十四》
譯文
盂業字敬業,是鉅鹿安國人。家中原本貧寒卑微。年輕時做州吏,品性廉潔謹慎。一起共事的官吏眾人,侵占竊取了官府的絹帛,分了三十匹給孟業,孟業拒絕了,沒有接受。行台郎中郭秀非常器重他,對他以禮相待,正想要舉薦他,恰巧在這時候郭秀去世了。
魏朝的彭城王元韶,是後來被追謚為北齊神武帝的高歡的女婿。元韶被任命為定州刺史,他就授予孟業典簽之職。長史劉仁之對孟業說:“我在外衙,您在內衙,我們同心協力,可能會有所成就吧?”不久,劉仁之入朝做了中書令,臨上路時稟告元韶說:“殿下身邊可以信任的人,只有盂業。希望您讓他獨當大任,其他人不可信任。”又跟孟業告別。拉著他的手說:“現在我離開彭城,您就失去了援助,擔心您以後不能自我保全,只有忠正耿直,希望您努力做到。”
盂業只有一匹馬,瘦死了。元韶因為孟業家裡貧窮,就讓州府的官吏差役一起吃馬肉,想讓他們重重地酬謝補償孟業。但是孟業堅決推辭不肯照辦。元韶就和孟業開玩笑說:“你是個要謀求聲名的人啊!”孟業回答說:“我身為典簽,擔當州里的重要職位,眾人想賄賂我財物,只怕沒有機會罷了。現在叫他們吃馬肉,恐怕導致聚斂財物,有損於官府名聲,因而我才違背您的英明教誨。”後來不到十天,元韶身邊的王四德、董惟金都因為馬死送人馬肉斂財,被長史裴英起暗中參奏。高歡(神武)寫了一封信給元韶,對他大加責備。孟業不久被誣陷詆毀,離開州府到各縣巡查政務。後來高歡(神武)又寫信責備元韶說:“那個姓盂的典簽,辦事非常謹慎認真,為什麼竟讓他離開了州府呢?”等元韶派去代替他的人到任後,孟業也隨即回了定州。別人贈送的物品他一點沒接受。劉仁之後來到西兗州做官,臨走時對吏部郎中崔暹說:“你們州的人才,只有孟業一個(最突出),銓選舉薦的時候,不要忘記他。”崔暹問孟業說:“您以前在定州,有什麼政績,讓劉西兗對您如此欽佩嘆服?”盂業回答說:“我只是懂得修養自身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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