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方正

孝廉方正,清代特詔舉行的制科之一。自雍正時起,新帝嗣位,詔直省府、州、縣、衛各舉"孝廉方正",賜六品章服,備召用。

孝廉方正
解釋: 1.乾隆以後,定薦舉後送吏部考察,授以知縣等官及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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