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安全用藥

孕婦安全用藥

妊娠後,孕婦體內酶有一定的改變,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泄,可有蓄積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藥物對胎兒有一定的影響,故感冒最好不吃藥。但萬事都是一分為二,孕婦用藥有一定的風險,並不是完全無益。一些疾病本身對胎兒、母親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的影響,這時,就應權衡利弊,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孕婦安全用藥
  • 外文名:Safe medication for pregnant women
  • 適宜人群:孕婦
  • 使用方法:應在醫生指導下使用
注意原則,藥物影響,藥品分級,

注意原則

1、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2、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3、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非病情必需,儘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藥;
5、如可以局部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
6、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儘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7、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8、應使用多年廣泛套用於孕婦的藥物,儘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9、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10、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別、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藥物。

藥物影響

受精後1~2周:藥物對胚胎的影響是“全或無”,即要么沒有影響,要么有影響導致流產,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因此在當你在不知道是否懷孕的孕前或早早孕時期服用藥物,一般不會對胎兒有太大影響,不必過分擔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產。
受精後3~8周(即停經5~10 周):稱為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時期,極易受藥物等外界因素影響而導致胎兒畸形,此時期不必用藥時果斷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補藥。如必須用藥,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謹慎安全用藥。如有服藥史,可在懷孕16~20 周進行產前診斷(包括B超),進一步了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及排除胎兒畸形。
孕中晚期:這一時期是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並繼續生長。這段時間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但是有些藥物仍可能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分娩前:孕婦最後1周用藥應非凡注重,因為胎兒成為新生嬰兒時,體內的代謝系統不完善,還不能迅速而有效地處理和消除藥物,藥物可能在嬰兒體內蓄積並產生藥物過量的表現。如痢特靈會抑制新生兒的造血功能、造成黃疸、溶血性貧血等;還有的能使新生兒產生低血糖;甚至有的還會導致胎兒死亡。

藥品分級

評價藥物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程度時,主要依據的是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小編我將常用藥物分為A、B、C、D、X級共五類。
A級:經臨床對照觀察,未見對胎兒有損害,是最安全的一類;
B級:動物試驗中未見對胎畜有損害,但尚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或動物試驗中觀察到對胎畜有損害,但臨床對照觀察研究未能證實;
A、B級藥物屬於對胎兒和孕婦沒有或幾乎沒有危害的藥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種維生素類和鈣製劑,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C級:動物實驗和臨床對照觀察資料皆無;或對動物胎畜有損害,但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這類藥物的選用最為困難,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藥物都屬於此類;
D級:已有一定臨床資料說明藥物對胎兒有損害,但臨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藥物,此時可權衡其危害性和臨床適應證的嚴重程度做出決定;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致畸或流產),但對孕婦有益,須權衡利弊後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級:動物實驗結果和臨床資料說明對胎兒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療套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屬於妊娠期禁用的藥物;
這類藥物對胎兒有嚴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藥,如抗癌藥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級藥品也不能保證就絕對安全,因為孕婦存在個體差異。而且由於受基礎和臨床研究條件限制,還有很多藥品尚未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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