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合併風疹

風疹是由風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通常表現為發熱、流涕、噴嚏等輕微呼吸道症狀,及全身淡紅色細點狀皮疹,出疹期一般只維持3日,所以又有“三日麻疹”的稱法。風疹只要得過一次,即可終生免疫不會再患。


風疹是由風疹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傳染病,通常表現為發熱、流涕、噴嚏等輕微呼吸道症狀,及全身淡紅色細點狀皮疹,出疹期一般只維持3日,所以又有“三日麻疹”的稱法。風疹只要得過一次,即可終生免疫不會再患。
風疹一般病情並不嚴重,本身可以不治而愈,是一種預後良好的傳染病。但妊娠時感染風疹病毒,卻會引起嚴重後果:如流產、死胎、早產、 白內障 、聾啞、心臟損害、肝脾腫大、弱智、 糖尿病 等。
最危險的時期是在妊娠頭3個月的感染,由於此時正是胚胎分化、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刻,風疹病毒通過胎盤可直接損害胚胎;並且胎兒本身缺乏細胞免疫功能,風疹病毒可長期在胎兒體記憶體在,形成持續、慢性、多器官損害。根據統計,4周以內胎兒受感染的機率約占50%,5~12周以內受感染的機會約20%,以後隨著妊娠月數的增加,感染率則愈低,妊娠6個月以後,胎兒幾乎不受感染了。
鑒於以上妊娠期感染風疹的巨大危害性,我們應小心加以防護。
打算懷孕的女性,應該在懷孕前注射疫苗,以預防妊娠期風疹。目前的風疹疫苗是減毒活疫苗,也就是毒性降低的活病毒,仍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所以注射疫苗後必須避孕3個月;懷孕之後不可注射。
妊娠女性,尤其是妊娠頭3個月,應儘量避免與風疹患者接觸。如已與風疹患者接觸,應在接觸5日內到醫院肌注胎盤球蛋白或成人血清20ml~50ml,有一定的保護作用。
若確診早期妊娠感染風疹者或中期妊娠已發現胎兒畸形者,應終止妊娠。6個月以後才感染的,一般不會對胎兒有不良影響,可繼續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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