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犯五刑

女犯五刑

女犯五刑,是古代針對女犯人的五種刑罰,自唐、宋、明、清以來,針對女犯人就有特別嚴厲的刑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女犯五刑
  • 年代:唐、宋、明、清
  • 適用:女犯人
  • 屬性:刑罰
歷史資料,五刑介紹,刑舂,拶刑,杖刑,賜死,幽閉,

歷史資料

古代針對女犯人的"五刑"
女犯五刑
中華文化常識全典
根據記載,唐宋明清以來,針對女犯人有特別嚴厲的刑罰,也稱"五刑"。

五刑介紹

刑舂

刑舂,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刑罰。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後押送官府或邊填軍營,服曬穀、舂米之勞役。

拶刑

拶刑,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損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揚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刑逼供。

杖刑

杖刑,隋唐以來的五刑之一。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並達到凌辱之效。

賜死

賜死,古代對身份特殊的罪人採用賜毒酒、賜劍、賜綾、賜繩等物,由其自斃。婦人多賜絞緞,歷代沿用。

幽閉

幽閉,對女犯施行的宮刑,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打女犯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服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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