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醫院院判

太醫院院判 。元、明、清三代官名。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始設院判一職。共二人,官階正五品,位在院使同知僉院、同僉之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太醫院院判
  • 類別:元、明、清三代官名
  • 官階:正五品
  • 職責:協助院使掌管醫療事務
明、清時期,院判職在院使之下,兩代均設二人,正六品。院判的職責是協助院使掌管醫療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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